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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精确到分钟。表上写的很清楚:留给他们吃饭的时间每顿只有短短半个小时。 第一次见到这阵仗的学生们都吓坏了。 不过细想倒是能理解这么做的用意:一方面站着吃饭对身体好、不会积食;另一方面学生们吃饭总爱扎堆,磨磨蹭蹭耗费一个小时很常见,现在变成站着吃饭,大家都没有闲聊的体力,只能速战速决。 见同学们眼露震惊,“小眼镜儿”很不屑的哼了声,说:“有什么奇怪的?那些高考大省的重点学校都是这样装修食堂的,复读班本来就是吃苦的地方,打算悠闲过完这一年的人就别来读书了。” 说完,他领了自己那份饭,找了个没人的角落自己吃饭去了。他这人性子独,不屑和其他成绩没他好的学生交朋友,根本不在意得罪人。 虽然正式开学只有一天半的时间,但大家都在爱玩爱闹的年纪,很快就和周围人交上了朋友。可是他们的“朋友圈”壁垒分明——理科生和理科生一起玩,文科生和文科生一起玩,艺考生和艺考生一起玩。 本来杨心跃想和袁筱一同吃午饭,可当她端着餐盘杀出人群时,袁筱早就混进艺考生的阵营里了。 袁筱性格好,外表又软绵绵很讨喜,艺考生们都很喜欢她。 袁筱注意到杨心跃在找她,赶忙挥手喊:“心跃,过来一起吃啊!” 谁料她话音刚落,坐在她周围的艺考生同时露出了挑剔的神色,她们虽然没说一句话,可打量杨心跃的目光实在称不上友善。 虽然都是女生,但杨心跃和她们……完全不像是一个物种。 艺考生们身负才艺,跳舞的、练琴的、学表演的,一个个漂亮又精致,好似一群优雅的白天鹅;而杨心跃呢,一年前她还是个在训练场上打滚的体育生,帽衫和牛仔裤是她的最爱,看看她餐盘里的rou吧,落的比小山都要高了。 杨心跃又不傻,才不会凑过去自讨没趣呢。 她笑着对袁筱摇摇头,视线在食堂里转了一圈,很快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她的那位帅炸天的同桌正孤零零的吃午饭呢。 男孩的外表太过出彩,明里暗里有不少人在关注他。再加上“钟可艾”这三个字过耳不忘,不到一天的功夫,理科班便传遍了他的事迹——第一天上课就被老师点名提问十八次,看来长得帅也是种烦恼啊。 可惜钟可是个闷葫芦,不善交际,女生们不好意思主动凑过来搭讪,只能眼巴巴的隔着桌子瞅着。 不过杨心跃就没那么多顾虑,她大大咧咧走到钟可对面,“咣当”一声放下餐盘,堆成山的炸猪排颤了颤,差点掉下来。 钟可看呆了:“……这么多?” 再看看他的餐盘,清心寡欲到简直能修仙。 杨心跃“啊呜”一口叼住最上面那块猪排:“明明是你吃太少吧。” 她吃饭速度极快,而且很有食欲,猪排山以rou眼不可见的速度迅速消失,钟可光是看她吃饭的样子,都被带动着胃口大开,比平时在家多吃了一碗饭。 杨心跃说:“你别看我能吃,人家消耗也大呀。”她捏了捏自己的胳臂,“看看,我这里都是肌rou。” 杨心跃自小学习花剑,花剑脱胎于欧洲中世纪的剑士决斗比赛,是一种极耗费体力的运动。要求运动员同时具备专注、速度、爆发力,既考验体力,更考验脑力,每次训练完,她都从头到脚一身汗,数次累瘫在训练场上。 她全身上下锻炼的无一丝赘rou,肌rou紧实漂亮,若是穿上泳衣,绝对比那些艺考生还要吸睛。肌rou多,自然热量消耗大,她吃这么多东西也不会长rou。 钟可其实对她的经历非常好奇:“对了,你自我介绍的时候说过你是学花剑的,为什么不学了?” 话出口后,他又赶忙补上一句:“要是不方便说,就不用说了。” 能让一个热爱花剑的人放下所学的技艺,这期间发生的事情一定很复杂。 “没什么不能说的。”杨心跃很坦然,对于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她从来不会回头看。 复读班没有统一的校服,学生们都穿着日常便装。她今天穿了一件长袖套头衫,胸口画着一只神情机灵的大耳朵短毛狗,倒和她本人有三分相似。她左手挽起右边的袖子,把袖子直接撸到了胳臂肘,露出了自己莹白的手臂。 而就在右手臂的手肘处,盘踞着一条足有十几厘米长的蜈蚣疤,凸起的淡粉色rou疤从小臂跨向大臂,看上去极为刺目。 “喏。”杨心跃的手指点了点那条刺目的长疤,“放学路上出的事。肱骨关节骨折,韧带撕裂。” 轻描淡写的几个字,惊心动魄的一场意外。 “……”钟可眼瞳一缩,轻声吐出几个字,“很疼吧?” “是挺疼的,”杨心跃歪头回忆着,“这地方打麻药都打不进去,下钢钉的时候我把衣服都咬烂了。” 可实际上,手肘骨折并不是最疼的,最疼的是复健——整整两个月保持曲臂姿势,在石膏卸下后,手肘已经无法伸直,每次复健都需要花大力气掰直手臂,那种疼痛,足以让最坚强的硬汉疼到求饶。 当然,还有比复健更疼的——教练告诉她,肘部受伤后会影响她手臂的稳定性以及出剑的速度,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她鸣金收兵,离开了她钟爱的花剑赛场。 她说话时语气很平静,仿佛是在说某年某月某一天的天气,然而钟可注意到,她的指尖在微微颤抖。 钟可望着女孩手臂上蜿蜒的蜈蚣疤,觉得自己身上也跟着疼起来了。 ※ 放学后,钟可回到家立即冲向了阳台。 钟家房子很小,六十平米的两室一厅局促的塞下了所有家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客厅连着一个两平米的小小阳台,顺着窗台一圈摆满了各式花架,放眼望去,足有几十盆各式各样的植物。 钟可养花的习惯继承自钟mama。 彼时母亲刚走,父亲一夜白头,男人无暇顾及妻子生前的爱花,在太阳底下渴死了好几盆。 钟可不忍看那些花凋零,拿起花洒为它们延续生命,渐渐他养成了习惯,也从养花中寻得了乐趣,仿佛母亲还在身边一样。 后来他养的花越来越多,不再局限于母亲喜爱的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