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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心得吗?” 想了想,阿笙问:“如果我今天晚上不回来,你会一直等我吗?” 陆子初抬眸看了她一眼,放下食谱,从冰箱里取出一瓶料酒,打开瓶塞,半真半假道:“我可能会洗洗睡了吧!” 阿笙垂眸笑了,坐在吧台上看着他,过了一会儿说:“今天晚上,哥哥对我说,简的亲生母亲是依依。” 陆子初皱了眉,明显很意外:“依依的孩子?” “嗯。”她伸长手臂,趴在吧台上,声音很轻:“依依死了之后,我真的很难过,但得知简是依依的孩子,我从心里面为她感到高兴。” 陆子初倒了料酒,放下瓶子,擦了擦手,这才隔着吧台,轻拍她的肩:“那个孩子,我也很喜欢,她不是跟你哥哥一起来T市了吗?明天邀他们过来做客,如果他们不介意的话,不妨在这里多住几天。” 阿笙有些不给面子:“我哥哥怕是不会来。” “怎么说?”他耐心询问。 她静静的看着他:“非亲非故,他带简来这里算什么呢?” “嗯。”尾音拉长,陆子初靠着吧台,双臂环胸看着她,不明白这个孩子究竟想说什么。 沉默几秒,阿笙才缓缓开口:“三月份,你出车祸,我当时还在T市,我曾跟韩愈提出过离婚。” 陆子初屏住呼吸:“后来呢?” “他没同意,那天晚上见到你,我说和你在一起很痛苦,希望我们可以陌路一生。”说这话时,她的眸光很温柔。 陆子初看着她不说话,眸子仿佛能够滴出水来。 她说:“我不再担忧韩愈是否会跟我离婚,我想就这么拖下去,守着名存实亡的婚姻,彼此就这么折磨一辈子。” 他喊:“阿笙。” 她抬眸看他,嘴角却有着浅浅的笑,“可你来了,你不知道我有多为难,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我都是残缺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能再爱一个人,现在的我还能给你什么?” 陆子初从厨房走出来,轻轻环住她的背,她把脸贴在他的衬衫上,上面似乎还带着他的体温,烫温了她的脸颊。 阿笙说:“曾经以为相爱并不代表相守,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毫无保留的爱着你,能给你的,我都给你了,那么余生能不能陪你一起走过,其实并不重要。但12月的今天,等过完年,你32岁,我28岁,我忽然发现我们都老了。或许我可以自私一次,不怕自己会连累你,不去理会世俗舆~论,不去理会家人反对,眼中只有一个陆子初,和你谈一场久违的恋爱,每天柴米油盐,在家看书、看电影、一起散步,忘记过去发生的一切,试图重新来过。” 很难得,一向泰山崩于前面色不变的他,竟是好半天没有说话,语言能力似乎全都消失了,耳边响起她的声音:“多年前看到这么一句话:人生本无定数,回首已是天涯。这话用在我哥和依依身上适用,用在你我身上同样适用,但我不想在还是咫尺的时候,将你我生生隔成了天涯。以前觉得这世上最美的情话是我爱你,历经世事方才得知,最美的情话其实是我把我所有的爱情全都给了你。” 他低头,额头抵上她的,温热的气息洒在她的眼睛上,声音低哑:“你这是在向我表白吗?” “我不想变成第二个依依,在我们还好好活着的时候,我愿意为了爱一次,在漫长的离婚诉讼案中,将自己的不堪和伤疤曝光在大众面前......”看到他眼中隐忍的雾气,她心中一阵不舍,抬手插进他浓密的发间,柔和的声音,似是一阵微风拂过,无奈笑道:“04年夏天,不遇见你就好了。” 起诉,他只有十分钟 -7-2821:05:325024 相爱其实很简单,笑在一起,就连哭也在一起。 很多人都会碰到这种情况,一道爱吃的菜,反复吃了很多年,忽然在某一个时刻腻了;还有那些曾经让你无比欢喜和自信的衣服,忽然间你看到它会觉得很俗,根本就穿不出去,却忘了当初你是怎么无比骄傲的穿着它展示着你的青春和美丽。 有些感觉会发生改变,但有些情注定会随着时间融进尘世男女的骨血里。 阿笙说过,起诉离婚是下下选,一旦公诸于众,媒体抽丝剥茧威力惊人,曝光的不仅仅是她的婚史,也许还有她和陆子初之前的一段情,她父亲入狱也不能幸免于难,若是媒体本事大,他们会在师生的基础上,更深层次窥探陆子初当年为什么弃刑从商...... 所以,若不是逼不得己,她是不愿意走这一步的,总想着不把陆子初牵连进来钡。 她已经没什么可伤害的了,但陆子初不一样了,有很多事她不得不想的更深远一些。 早餐的时候,她问陆子初:“如果私闯民宅这件事曝光的话,怎么办?铩” “不是什么大事。”陆子初握着她的手,于是指尖触摸到了他的掌心,他笑着安抚她:“为你私闯民宅,也不丢人。” 她听了,心里多少有些酸。 ...... 再见顾笙,是真正意义上的恍如隔世。 雨过天晴,太阳有着迟来的羞涩,偶尔出来见见世人,但是很快就又隐身在云层后面。 晨起,给许晓打电话的那个人是陆子初,话语简短:“阿笙想见见你。” 这通电话对于许晓来说,无疑很惊喜,但奇怪的是,眼眶却是热的。下楼的时候,孩子问她:“mama,你眼睛怎么红了?” 她忽然说不出话来。 七年未见,许晓一方面担心再见顾笙会觉得生疏,一方面却又抑制不住内心的欢喜,踩着茶馆木楼梯,步伐急促。 她在二楼楼梯口停止了脚步,对着镜子理了理刘海,想让自己看起来多上几分郑重。 耳边响起“老板”的叮嘱语:“不管她说什么,你都不要面露惊讶。” 起先不明白老板的意思,待她见到顾笙,方才明白,这世上残酷事情原来可以那么多。 阿笙已经到了,许晓最先看到的是她的背影,静静的坐着,看着窗外,似是在想什么心事。 许晓的心思全都飞到了阿笙的身上,连她自己也没注意到,她的步伐很轻,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情形:阳光停在顾笙的脸上,会让人觉得缘分很美好,就连时光也可以那么饱经厚待。 此刻,顾笙坐在灯光下,还是如常清丽脱俗,白皙的面孔上表情安静,诸多云淡风轻。 “阿笙——”许晓站在桌旁,轻轻唤她的名字。 阿笙转头,眼神冷清,仿佛冬末春初绵绵流淌的细雨,眼睛里没有雾气,但却湿漉漉的,她有一双潮湿的眼睛,不似楚楚等人惊艳,但不知怎么了,每次看到顾笙,总会让许晓想到“风情万种”这个词,她比任何女人都有魅力。 阿笙起身,笑着伸手:“好久不见。” 这是最俗的见面问候语,但用在两人身上,多么贴切。确实是好久不见了。 许晓回握,在她对面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