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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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德隐在大厅的窗边,窗户大开,叠在一旁的厚重窗帘与大衣将他严实包裹,外面的风裹挟着霜雪冲进室外,为华丽的地板涂上一层薄薄的白霜。他垂眸看着眼前的一切,无声地用新式的点火器点燃一支香烟。他没什么烟瘾,只是偶尔心烦意乱的时候会抽上那么一两次。 五十年前,园丁布兰德与布莱斯意外培育出惊艳世界的玫瑰,据说是把来自东方的香水月季和传统古典玫瑰混种而成的新品种。最开始的新品种玫瑰颜色十分不可控,杂七杂八,重瓣玫瑰纵使惊艳,但是颜色始终无法得到统一。 二十年前邻国弗兰德恩的园丁维奇经过不懈研究终于培育出纯色品种——卡莉恩的吻,是相当可爱的粉色玫瑰。自此以后,纯色玫瑰争相绽放。 直至十年前的红玫瑰大行其道,成为时代的宠儿,在为王子奥利维尔与王妃黛娜所举办的盛大婚礼上,处处皆有红玫瑰优雅精致的身影,上行下效,贵族们也开始用时髦高贵的红玫瑰来歌颂爱情,他那个不成器的哥哥——父亲总爱这么说他。有幸得到几株幼苗,把这样的杂种玫瑰当作珍宝,像个真正的园丁一样吸取了很多关于培植玫瑰的经验,成天窝在小花园里。尽管最终只有一株幸运地活了下来,他仍然高兴地笑出双月牙眼儿来,显出两颊的小小梨涡来,笑的分外傻气。 想到这里,菲尔德被烟呛到,狼狈地咳了几下。 他的傻哥哥曾经蹲在那株幼苗的旁边,对他说过:“我会努力地守护好这株为我活下来的花,就像我会好好守护弟弟你一样。父亲说过,我是哥哥,哥哥就该好好保护弟弟。” 他问:“哥哥永远都不会离开吗?” 哥哥肯定地点点头:“嗯,不会。” 现在想想,那是什么孩子气的傻话,自己也是,他也是,都在轻易地许下无法完成的承诺,轻易地相信这个世界的别离可以被打破,可是—— 没有什么人不会离开,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被永远守护。 所以,哥哥最终还是离开了他。 父亲喜欢在宴请完客人后,在花园边消食边谈政事,即使哥哥的玫瑰种在不容易被注意的地方,也总会被有心人采撷。 有时他会心烦意乱地想,干脆眼不见心为净,把这株破玫瑰连根拔起当成柴火烧掉算了,总是气愤地走到那株玫瑰前,又想到哥哥就算再也不愿意看见自己这个弟弟,也应该还对自己悉心照料的玫瑰留有一丝眷恋,又烦闷地走回去,把自己闷到被子里。 心里既对它带着几分与理智无关的迁怒,也带着几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爱屋及乌。 每年晚春,他都会在晨起时探探花是否已经绽放,开出最美丽的花时,会被他浇灌五分牛奶与五分独占欲,把它折枝摘下,放在书桌前,插到白色陶瓷的花瓶里,茎里吸着水后,任由它在他面前枯萎。 玫瑰生得美而柔弱,任由人摆出再精致优雅不过的姿态与色泽。冬日的风雪只需轻轻一吹,便摘走它嫩绿的枝叶,压垮它高贵的姿态,暗哑垂败的枯枝徒然高耸,光秃秃的立在皑皑白雪上,一切美丽动人都被掩埋在荒芜与虚无之中。 ……熬不过寒冬,熬不过苦难。 虽然一直觉得林修的情态像是浓艳的玫瑰绽放,但林修并不是玫瑰,林修是人,他比玫瑰更能熬苦难,比玫瑰更坚挺。若是他,也能够在严寒苦冬中艰难绽放出属于自己的风采。 林修从无尽的困倦中苏醒,他模糊地揉揉眼,恍若昨日稀松平常。却在刹那间回忆起所有不堪的记忆,就像是被噩梦惊醒般惊坐而起,心内满是恐惶与无措。 他本能地开始观察环境,警惕所有潜在的危机,令他略感疑惑的是,不仅身上所有的痕迹全无,睡衣穿在他身上,空气与床铺中本该含有的情热韵味似乎也成为他的幻觉。 是幻觉吗? 他抬起手腕,一阵“哐啷”的声音随着他的动作而响起。他的双手紧紧铐着银锁链,还有双脚,他翻开被褥,还好,脚锁链的长度并不限制他正常走路,只是很大幅度的动作是无法完成了。 不是幻觉。 他艰难地扯开衣领,朝原来受伤的肩部望去,准确来说这更偏向于背部。那里的肌肤光洁细腻,完全没有受过伤的痕迹。 他闭上眼睛倏又睁开——身体内部的力量仍在沉睡。 林修开始在心里复盘当时他与菲尔德交手的过程: 菲尔德打进他身体里的不明物起着抑制力量的作用,血液沸腾后他所有的力量包括外表恢复成人类形态,且无法再调动血脉中的力量。而后风月的痕迹被清洗,肩部连一个细微的创口都看不出来,这说明身体内的抑制力量消散过,属于吸血鬼的愈合力曾经短暂地发挥作用——他当然不信人类的科技已经发展到这么神奇的地步。 那么最后要么就是他再次被打上抑制剂,要么就是……拴在他手上和腿部的锁链也有同样的抑制作用。万幸他没有选择或者说血猎组织没有研究出永久性消除力量的方法,否则他这辈子都无法好好生活。 真是可笑,成为永远蜗居在阴暗角落里的怪物竟然比能够坦荡生活在阳光之下的人类更加自由,更好生活。那些血猎组织的人若是听到一定会笑掉大牙的吧…… 说起来,菲尔德既然找到他身上来,说明血猎组织的人已经盯上了他。他相当于在他们那里备了案,他不知道他们的人员分布是什么情况,实力恐怕个个都不在他之下。想要逃脱只能选择最妥帖的情况——抛弃现有的所有身份,林修、卡文,这些被人深挖出来的身份全都不能要了,或者说,干脆逃到另一个国度。 他是该庆幸的,血猎组织派出来的家伙是个不务正业的好色之徒,同时他们对他和菲尔德的实力评估相当正确,好不好色这个因素都不影响最后的结果。 他忽然又无来由地想到,最开始菲尔德这家伙的推理相当唬人,当日事件的大致轮廓猜测都相当准确,除了小部分细节对不上。 但不可置疑的是,菲尔德当时确实成功地骗住了他。加上他对这方面知识的无知使他当时真的相信那不过是个狂妄自大的侦探,还是个猎奇爱好者。 林修想,在和菲尔德这个三流货色的战斗中,他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对敌人的了解不足以及凡事并没有朝最坏结果思考的习惯。 但这也是没办法也没有渠道的事情。 他姑且算是只新生了一个月的吸血鬼,找不到有关血族的组织,即使有,他们也未必会接纳他。也没有指路人告诉他关于敌人的资料,一切相关的知识都只能靠自己寻找。 很可惜的是,查尔斯伯爵这里的书大多和政治经济历史相关,吸血鬼自然是只存在于传说与想象中的物种,用来杜撰某些感人的爱情故事,或者成为歌颂英雄的赞歌。 唯一了解到关于吸血鬼和血猎组织的知识,竟然还是偶然在十五岁时从父亲那里了解到的。 他现在还只是知道有血猎组织这么一回事。如果不是菲尔德的出现,他早就已经忘记这么个组织确实有可能存在于吸血鬼的对立面了。 如果此时给曾经称之为“父亲”的人去一封信,说要去拜访他家,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搭理自己。 对“父亲”而言,没有价值的东西,大概只能被丢弃吧。 不过已经无所谓了。 他凝视着从紧封的窗帘里钻出来的几丝光束,手往前伸了伸,他想,自己还有一个秘密,只要这个秘密不被知道,那么他就还有逃跑的机会。 只要能够逃跑,他总会有时间了解。 趁现在菲尔德还没有上来,他得赶紧省去那些无用的挣扎,给梅妮写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