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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前世今生张爱玲

    第三十七章 前世今生张爱玲

    整整一个冬天,斑疹伤寒都非常严重,一直到天气逐渐变暖,四月下旬的时候,这才开始有了平息的迹象。

    如今日本占着租界,日语便也流行起来了,就连余若荻都晓得这斑疹伤寒在日语里面叫做“饥饿伤寒”或者“战争伤寒”,本来去年的时候,河南那一片的饥荒非常严重,报纸上都登了出来,看得人触目惊心,当时还想着上海无论如何毕竟有户口米,哪知却居然流行起这样严重的伤寒,余若荻听说过有些人感染了这种病,热度达到华氏一百零五度以上,神志昏迷,大概十天左右就会死亡,最为庆幸的是,自己的亲人朋友都没有人染上伤寒,余若荻虽然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这种时候也要念一声阿弥陀佛。

    四月种植中稻,整天就是不断地插秧,余若荻在这种机械的劳动之中,脑子倒是不可遏制地胡思乱想,前世大学课堂上的一幕某一天突然翻了出来,那位政治经济学老师讲着讲着,忽然跑题了,和学生们说:“不要去期盼什么乱世,以为乱世出英雄,自己还能够当个草头王,其实普通人永远都是炮灰。”

    那位老师有四十几岁的年纪了,他成长的时代一直都是和平环境,然而这个年纪的人,阅历毕竟多一些,所以不像毛头青年那样思维简单,整天吵吵嚷嚷,虽然只是简单的几句话,但是包含了许多的痛切。

    余若荻是一直没有吃过太大苦的,起码身体方面是这样,然而几十年来却也看到了许多事情,前世看贫困山区倒是还罢了,尤其是今生,本来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就容易出现饥荒,更何况战乱频繁,人命真的如同草芥一样,有一些人甚至已经麻木,面对亲人的死亡,想到的是“反正大家都在死,所以死掉了也没什么值得特别在意的,倒是省了在这世间活生生受苦”。

    这个时候她突然想到,中国的地名之中似乎许多都带了“平”、“安”之类的字,比如西安、延安、淮安、六安、开平、广平、北平、宁国、康定、南宁,从前并未在意,如今看来,对于安宁平和生活的向往,真的是渗透在文化基因里啊。

    时间进入五月,余若荻每天仍然是在种稻,中稻种完之后,下个月又要种植晚稻了,这几年来,她每年从春到秋的生活节奏就是种植种植种植,收割收割收割,竭尽全力尽量多种一点水稻和小麦,这样在外面便可以多供给一些,在目前,自己所能够做的,可能就数这件事最为切实,而且也最为要紧了吧。

    这一天晚上,谢芳仪回来得稍稍晚了一点,戴大姐已经将景心送回来有二十分钟的时间,第一碟菜也已摆上了桌面,门口才终于传来皮鞋声响,下一秒谢芳仪姗姗地推门进来,一脸笑盈盈的。

    余若荻摇着头,道:“jiejie啊,你总算回来了,已经准备吃饭了哦,今天戏院里那么多客人,以至于要加班吗?”

    谢芳仪笑道:“要说最近刚刚上演的那部‘秋海棠’,确实是盛况空前,我都料不到之前这个本子已经排过申曲、演过话剧,还唱了弹词,简直是演到滥了,还担忧片厂花了这么大的力气铺排,能不能收回本钱,哪知来看的人仍然是如山如海,看来我毕竟是不擅长做生意的,倘若让我主持一个拍电影的场子,只怕把好本子都给糟蹋了,小冯还在说,什么时候我家全都过去看这个片子。不过今天却不是为了这个,乃是买了这一期的,没想到停刊了这么久,如今居然又复刊了呢。”

    余若荻本来正想感谢小冯的盛情,jiejie时常带一些小吃去戏院里分送同事,彼此结下了很深的感情,自家去那里看电影看话剧,向来是不要票的,当然了因为大家事情都忙,所以也不是很经常去,不过这个人情是很值得感动的,哪知后面jiejie居然说买了一本杂志。

    这余若荻也是晓得的,创刊人是周瘦鹃,很有名的鸳鸯蝴蝶派老牌作家,自己也曾经看过几期,都是在租界旧书摊上买的,上面有包天笑的,可惜不是很完全,断断续续的,于是自己又淘了一套这部长篇的单独出版本,空闲的时候坐在家里慢慢地看,看完后拉着景心的手,语重心长地和她说:“景心啊,这些书都要收藏好,将来会升值的。”

    当时jiejie听了自己这句话,扶着头便有一点要摔倒的样子:“秋秋啊,你买书莫非只是为了升值么?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去淘弄一些更老的旧书?如今百物腾贵,唯独那些线装木版书一日贱过一日,你拿几块银元,成筐地收来,岂不是好?运道好的话还能捡到几本宋版书。”

    余若荻把头摇得好像拨浪鼓一般:“那可就算了吧jiejie,你晓得我不很喜欢读古籍的,藏书这种事情,其实不是有意为之,总要自己喜欢读,然后顺便收藏了才好,却不是为了收藏而收藏的,我可不是阿香,买了那么多之乎者也的宋元明清老书放在家里,一进门吓死人了哦。”

    谢芳仪也笑,要说丁香可真的是有趣,有了钱之后,吃穿用度与从前不同,自然是可以想见的,然而最能搞的是买了一摞一摞的旧书摆在家里,三马路那一带的旧书铺主人都已经熟识了她,逢到有什么号称是“绝世珍藏”的珍本就推荐给她,甚至还有皕宋楼流传出来的,也不知真的假的。大家一起逛街,丁香还特意拉着自己姐妹两个跟着她去看古书,道是帮她参谋参谋,哪个值得买,然而她们两个又不是研究古书的行家,哪里知道这种事情?最后只能是挑一些版本比较清晰的买了。

    丁香却是也不太在意这些书到底是否珍贵,学术上有什么意义,反正她现在不缺钱,这些东西本来也便宜,便大把收罗了回来,如同人家囤积粮食柴炭五洋杂货一般,都堆在了自己的屋子里,余若荻看不过眼,拿了一些木条到她家里去,给她钉了一个简易书柜,就安装在客厅里面,然后将床下那些书一本一本整齐地摆在上面。

    戴凤一边和她一起摆书,一边叹气道:“倘若是董老秀才看到这些书,不知会怎样地心爱,从前便时常叨念着宋版书宋版书,道是北宋的比南宋要值钱,什么字体更粗壮,鱼尾巴漂亮之类,如今他也不知流落到哪里去了。”

    丁香在旁边登时一拍大腿:“没想到大姐竟然是这里面的行家,早知道就找你陪我一起去看了!”

    戴凤摇头道:“我也只是听他那么一说,其实自己是不懂看的。”

    场景回到此时的餐桌前,余若荻接过jiejie递过来的崭新的第二期,一边说着“jiejie如今你终于也肯看这样的杂志了,从前最喜欢、之类……”,一边随意翻阅着里面的内容。

    谢芳仪笑道:“从前或许是因为自己很年青吧,所以喜欢的是那种疾风骤雨、摧枯拉朽式的方式,不过现在渐渐沉淀下来,倒是更加喜欢看这些日常的描述,发扬踔厉的激情传奇不是不能够让人感到振奋,荡涤心胸,只是在激动过了之后,面对的仍然是如同平缓的河流一般的生活,或许有些细碎,有些庸俗,不具备那样的超越性,不过这或许就是生活本来的面目吧。”

    余若荻笑道:“jiejie又这么自谦,你现在也仍然很年轻啊,那皮肤倒是比祝蔼怡还显得嫩了两岁似的……哇,这里有张爱玲的文章啊!,这里还有周瘦鹃先生写的按语,好长一篇前导介绍啊,‘请读者共同来欣赏张女士一种特殊情调的作品’,显然是十分看重的了。”

    谢芳仪楞了一下:“张爱玲?那是什么人?”

    余若荻这才回到民国的时代推进之中,脑中一转,笑道:“我听说她从前是写英文散文的,还会设计服装,很有才华的一个人,如今终于开始发表了。”

    谢芳仪看了一眼那文章的名字,道:“别的且不要说,单单这个标题,已经是十分吸引人的了,如今我看那些散文,名字不是仿佛从诗词集里面刚刚挖出来的,便是故作新文艺腔,唯恐别人不知道她们是经过新文化洗礼的,巴不得把‘新文学’三个字贴在脸上,这位张阿玲女士的文章标题名却是文雅隽永得很,十分别致,简直如同三月的春风一般,清新得很,让人现在就迫不及待要看一看她这篇了。”

    余若荻笑道:“纵然是她写得好,也不必急于一时,比起精神食粮来,还是物质食粮更重要一些,晚饭有jiejie最喜欢的油焖茭白哦,快来吃饭吧。”

    “啊,是茭白啊,嫩茭白用酱油烧了那来配白米饭是极好的,一闻到茭白的味道,肚子就开始咕咕叫了呢,让我们快来吃饭吧!”

    余若荻去厨房又端了另两盘菜过来,谢芳仪给三人盛了米饭,然后坐下来用勺子舀了几大勺茭白放在自己米饭上,用茭白搅着米饭便开始扒饭。

    余若荻端起饭碗慢慢地吃着,一边吃一边笑,说着:“jiejie啊,不要只顾吃茭白,这里还有虾仁,营养要均衡摄取啊。”

    谢芳仪咽下一口饭,说道:“茭白好吃,比虾还要好吃。”

    余若荻抿着嘴直笑,jiejie真的是极其喜欢吃茭白的了,每一次做了油焖茭白,她一双眼睛便紧紧盯在茭白上,拿来送米饭,旁的什么都不想吃了。其实自己也是很喜欢茭白,茭白与竹笋一样,都是极清鲜有味的食物,堪称是水陆双清,而且都是一大片一大片地生长,资源十分丰富的,即使蔬菜种植有什么问题,也是绝不必担心吃菜。

    吃过了晚饭,谢芳仪洗了碗,便坐在藤椅上,凑在烛光下看那本,余若荻坐在一旁打着呵欠,自己这晚饭也是吃得蛮饱,吃了一顿饱饭之后,就觉得大脑供血不够用了,人有一点发迷糊。

    谢芳仪抬起头来一笑,说:“这一天辛苦了,是不是很想睡了?”

    余若荻点点头:“只可惜刚吃完饭不好立刻睡的,我再坐一会儿,然后可就真的要上楼去了。”

    第二天中午,余若荻从稻田里出来,洗了手简单吃了一碗笋丁鸡蛋炒米饭,便歪在竹林间的躺椅上,旁边茶几上放了一杯水,手里拿着那一本杂志。

    原来张爱玲的这部叫做,自己一直给记成来着,此时一想,确实还是这个名字更雅致一些,沉香炉沉甸甸的,从阁楼落下去要砸死人的咯,沉香屑则是散发出馥郁幽长的芳香,让人产生一种幽幽的情怀。

    书页轻轻地翻过一张,余若荻舒心地吁了一口气,虽然夜晚照明很不必担心火油的紧缺,毕竟有许多蜡烛储存在那里,可是那样的光线毕竟偏暗,日光灯是多么的好啊,然而为了节约用电,明明有灯泡却不敢用,jiejie在晚上有的时候还看书,可是自己却基本上都是在白天偷空看一点,还和景心说,晚上那样昏暗的烛光,尽量少用眼,她这样年纪小小的,弄成近视很痛苦的,宁可学习成绩落下一点,后面有电了再补。

    前世余若荻便看过张爱玲的和散文,只不过到了如今,有许多都忘记了,此时再读她的初版,不由得便有一种恍然若梦的感觉,真的是久违的张爱玲啊。

    如今的上海文坛,堪称是荒漠一片,自从日军占领租界,文化封锁愈发厉害,比如巴金、茅盾、老舍这些作家的作品,当然是早已看不见了,就连算是通俗作家的张恨水的,居然也从报纸杂志上消失无踪,让余若荻想要研究民国文学都没了材料,纵然自己是一心忙着种田养殖,终究也需要一点文化生活来做调剂,否则那日子过得是实在是太过本能化,每天吃饭劳作睡觉,只剩下rou体生命的存在,想一想也有点悲伤。

    如今总算好了,无论如何看到了张爱玲,余若荻感到自己的精神又得到了滋养,尤其是此时天气和暖,竹林中空气清新,结束了一个上午的劳动,正是宝贵的休息时间,自己在这里一边喝茶一边看张爱玲的,是何等的惬意呢!

    余若荻看了一会儿,找回了感觉,像不像毛姆的作品她是不知道,但是这里面有鲜明的痕迹,尤其是这样一句:“薇龙只得低声下气说道:‘姑妈是水晶心肝玻璃人儿,我在你跟前扯谎也是白扯……’”,简直就是把李纨对熙凤的评语直接搬了进来,张爱玲是很喜欢的,这一点余若荻当然知道,后来张爱玲还写了一本,自己前世也翻过几页,但是由于满篇都是考据,对比各个版本字句的不同,所以没有读下去,这一世……大概也仍然是读不下去的。

    晚上,余若荻做好了饭菜,等着jiejie回来,一家人刚刚坐在一起准备吃饭,拍门声响起,有客人来了,余若荻无奈地去打开了门,只见又是袁映霞站在门口。

    “哎呀呀余小姐,你终于在家里了,白天来找你总是不见,每天只有早晚才得见一面,你也是贵人事忙。”

    余若荻一笑:“大嫂又拿我们打趣,我们小户人家,手脚不停才能够生活呢。”这一天把自己给累的,指甲缝里的泥土刚刚洗掉呢,虽说是带着橡胶手套,终究不可能一点不沾土。

    谢芳仪连忙让座,袁映霞坐下来之后,拿出手帕擦着汗,说道:“余小姐啊,有一件好事要说与你听,就是明天杨先生,就是我妹夫的那位朋友杨文茂,要请你去荣华大酒店吃饭呢,你可一定要赏光啊!”

    余若荻一听,这场面大啊,京华荣华新华美华,都是广东商人钟标在失了新亚大酒店之后新开的高级粤菜馆,去那里吃饭的人非富即贵,可不是没有排面的老正兴可比,这便是“前方吃紧,后方紧吃”,自家虽然不缺钱,却也没有去那里吃过,请在那里吃饭,也确实是难得了。

    然而余若荻仍然是:“多谢你大嫂,麻烦上覆杨先生,实在是没有时间,只能辜负他的好意。”

    袁映霞捏着手帕子,目瞪口呆地望着她:“啊呀余小姐,你怎么油盐不进啊?真的要这样守一辈子?杨先生是个难得的对象,也亏他看中了你,两边多么的合适,你真的是不识人家的好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