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家宴
或许对于那些从小就生活在发达地区的人来说,他们永远无法想象在一个偏远落后的县城里长大是什么感受。对于在这种小县城里长大的孩子来说,他们的快乐可能是mama煮的泡面里多的一颗蛋,是家门口地上捡到的路人掉的五毛钱,是夏天里同学之间分享的冰球袋里酸酸甜甜的果汁球。 程欢就是在这样的朴素的地方长大的孩子。 贵西市,柳县。 贵西已经算是全国中经济算是欠发达的地区了,而柳县更是在整个市中最不受重视的小地方。因为小而封闭,这里的人几乎你认识我,我认识你。 谁家里早上宰了只鸡,晚上便有人带着双筷子就登门拜访了。 所以,程欢和田彩菊这对孤儿寡母,不可谓不知名。 田彩菊的名字虽然听着轻贱,却生了一张极美艳的长相,那是放在全国都数一数二的动人模样,更遑论在这种小县城中。即使步入中年,她仍风韵犹存,媚人心神,每每上街那标志的身材前凸后翘,一扭一扭的,看得人口干舌燥,脸红心跳。 镇里的男人都喜欢看她,sao扰她,镇里的女人都喜欢骂她,讨论她。 在这种落后的小镇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人们最喜欢讨论的就是谁谁谁家里的八卦,尤其以最低俗下流的那种床第间事最广为流传,田彩菊就是一例。 谁都不知道田彩菊是从哪儿来的,有人说田彩菊是隔壁县的,有人说田彩菊是市里的,也有人说田彩菊是自治区的少数民族,总之众说纷纭,唯一知道的,就是田彩菊是在某个深夜里,抱着一个婴儿出现在柳县的。 她那时才20岁刚出头,就带个不知道是和谁生的野种,还立刻盘下了间裁缝铺,在一个小县城里,却好像有用不完的钱似的。 她实在太神秘,长得美艳,养个野种,还揣着一大堆来路不明的钱。 不过镇上的成年人也就是私下讨论,是一点也不敢闹到田彩菊本人的面上的,但孩子之间就不一样了,柳县的孩子几乎都是从小听着家长对田彩菊和她那个野儿子的指指点点长大的,也跟着耳濡目染。几乎县里没有几家的父母没有为争论田彩菊是好是坏,是美是sao,而大打出手过。这些可怜的孩子只能在父母打架时哇哇大哭,也带着对田彩菊和程欢咬牙切齿地恨。 程欢承了和母亲一样的狐媚囊子,所以在欺负程欢的时候,他们就感觉在欺负田彩菊,欺负介入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里的那个“第三者”。他们总是要打得程欢鼻青脸肿的才行,还恶狠狠地警告程欢不准告诉家长——这纯粹是他们多虑了,程欢每天挨打的次数比一日三餐吃的饭还多,一个个去记是谁打的,哪里记得过来。 直到等到程欢上初中时,事情才逐渐有了转机。 上了初中以后,原本矮小不起眼的程欢迅速抽条长高,和身材并不和谐的狐狸脸也渐渐长开,露出了比母亲更胜一筹的娇媚模样,欺负程欢的人越来越少,而爱慕程欢的人却越来越多。县里的老人都说这是男生女相,是菩萨相,说古时候西天取经的唐三藏便是这种模样,这种菩萨相的人天生好命,一生顺遂。 天生好命,一生顺遂? 程欢只觉得可笑,他仍然和小时候被欺负时一样整日阴郁沉闷,不爱与人交流,总是独来独往。 只因为,他身上藏了一个恶心的秘密。 “崇盛,这是程欢,从贵西来的孩子。” 餐厅里,桌上已经摆满了各式丰盛的菜肴,空气里都是美食分子的相互膨胀。 盛绍华坐在主位,胖乎乎的面容里带了些许微笑,不知道是不是幸福真的会让人变样,不过才四十出头,盛绍华就从当年玉树临风闻名浦海的翩翩公子,发福成了乐呵呵慈祥模样的“弥勒佛”,他向向崇盛介绍着程欢,又给程欢介绍自己最得意的儿子:“程欢,这是向崇盛,我儿子,也在三中。” 程欢流转着秋波的眼又水汪汪地望了过去,不知怎的,向崇盛总觉得被他盯得心里毛毛的。说实话他对这种看起来娘里娘气的男生一点好感都没有,对程欢的初印象简直是负分,但即使心里是这么想的,向崇盛表面功夫还是做足,他努力挤出一个笑:“你好,欢迎你来我们家。” 程欢立刻含羞带怯地低下头,小脸粉红,小声地说:“谢谢,我实在觉得太荣幸了,能被盛叔叔亲自捐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将来我一定会报答盛叔叔这份恩情的。” 盛绍华听了这话,拍了拍程欢的肩头,语重心长道:“小程,你这话就见外了。你是个好孩子,叔叔自然愿意帮助你,将来等你有朝一日出人头地了,就回过头去帮助自己家乡里的人,一代帮助一代,那叔叔就知足了。” 眼看着盛绍华一副还要发表长篇大论的气势,向婉赶快拦住他,说:“好啦老盛,咱们先吃饭吧,别把孩子饿着了。” 说罢,她又亲自盛了一碗鱼汤递给程欢,程欢立刻受宠若惊般地接过,嘴上连连道:“谢谢阿姨。” “小程可真有礼貌,一点也不像从贵西来的,倒像是我们浦海人呢。”向婉骨子里有股浦海人的矜贵,她轻捂着嘴笑,看着极为高雅。 “崇盛,小程之后可是要转到你们班上的,你要多关照小程,帮助他尽快适应班上的生活,知道吗?”盛绍华转头向儿子叮嘱道,其实他心里头知道,自己不说,这个妥帖的儿子也会把事办的处处周到,但身为大家长,怎么也需要再摆摆架子说叨两句。 “嗯,我知道的,爸爸。” 向崇盛冲父亲点点头,心里只觉得这样的场景令人烦躁。 “小程你也是,生活、学习上遇到任何问题,就告诉崇盛。”盛绍又转头对程欢说道。 程欢刚猛得灌了一口鱼汤,嘴里还冒着热气,吐着舌头回道:“好的,谢谢叔叔。” “真好,小程长得可真秀气,我感觉就像是又多了一个儿子一样。”向婉怜爱地看着程欢,她一早就听盛绍华说程欢是贵西市的中考状元,但是身世特别可怜,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她本来想着无父无母的孩子教养或许很不好,还动过另给程欢租一套房的念头,现在看来,实在是个招人喜爱的孩子。 “见到阿姨,我也觉得像多了一个母亲一样,感觉特别亲切。”程欢笑起来美极,向婉想到他的身世,又看着他灿烂的笑脸,内心不禁有些苦楚酸涩。她与盛绍华一样,同情心向来旺盛,或许是因为自己身为锦衣玉食的大小姐,从小泡在蜜罐里长大,所以每每看到人间疾苦都会忍不住掉几滴热泪。 “好孩子,嘴可真甜,你喜欢吃什么菜就跟阿姨说,阿姨以后都吩咐保姆去做。”向婉摸着程欢的手,喃喃道。 “我吃好了,先上楼了。”之前一直盼望父亲回来,大家能久违地吃一顿团圆饭,结果带回来了一个累赘,还非要在自己面前表演“母慈子孝”的戏,向崇盛只觉得反胃,饭还没怎么吃就饱了。 “等一下。”盛父沉声,随即语气又轻柔了一些,向程欢问道,“小程你吃饱了吗?如果吃饱了就让崇盛带你在家里转转,你们两个联络联络感情。” “我吃饱了,那就麻烦崇盛同学了。” 向崇盛抬起头,四目相对之时,他看到程欢眼里流过一丝不怀好意的光。 不是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