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你是很重要的洗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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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文面色古怪念叨着叶巡的名字:“音乐、医疗、厨艺都备受推崇,据说还有不弱于职业选手的搏击能力,一个二十二岁的人究竟经历了什么,才能拥有如此恐怖的综合实力?” 就好像这道题目一样,在此之前他从没在网上或是书里见过类似的问题,那些大部分都是列出了几条线索的短文,一步步的推理或者逆推多少都能得到大差不差的答案,但这种思维极发散的题目,他是真的闻所未闻,不由心怀好奇的在纸上列出了几条他觉得有可能的观点,并在前面做上了轻重缓急的标记。 “姐妹反目?” “冲动杀人?” “失手意外?” 还是说就是没有任何原因,就是meimei单纯的想要杀掉jiejie,与见不见到那个男孩并没有太大关系? 以他听说的关于叶巡的信息,这货的确有可能干出这样的事。 坐在桌前思索了片刻,梁启文起身去厨房摸出把水果刀,想了想还是放下了换了根擀面杖握在手中,又在厅找了个沙发垫揽进怀里,轻声说道:“我真的很爱他,爱到可以放弃自己的那种,所以对不起了jiejie,我们两个只能活一个!” 说完,手中的擀面杖狠狠的捅向了沙发垫,一下、两下、三下…… 直到气喘吁吁时他才停了手坐倒在地:“jiejie,你死了我终于可以独享他了,我现在就可以去找他了……等等!” 梁启文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猛地拍了下脑袋:“一见钟情代表姐妹俩原本就不认识这个男人,没交代后续证明到最后他们也没有进一步交流,而在葬礼上见面证明三人之间多少应该有些关系……我明白了!” 他飞快的扑到电脑前,目光闪烁着异样的色彩在叶巡的微博下跟帖:“杀了jiejie的原因,只是为了再次举办葬礼,这样就可以见到那个男人了!” “嘶~这厮特么就是个变态啊!”欧阳宇震惊了,当他看到梁启文回答的第一眼就知道这货说的是对的。说起来脑洞大的人会有千奇百怪的回答他不是不信,关键短短几分钟之内就能得出正确的答案,此人当真是非常可怕。 如果他知道梁启文这货在几分钟之内甚至已经玩过了一回角色扮演,也不知道会怎么想。 叶巡心中啧啧感叹这货的脑回路够清奇的,自己当时也琢磨了好半天到最后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这种更像是脑筋急转弯的问题他实在是猜不明白,梁启文确实是个有趣的人,如果能见上一面就太好了。 看照片确实帅气的很,甚至和一些国内超火的小鲜rou相比也是不遑多让,也难怪迷妹众多,不过知人知面不知心,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个好沟通的人,抑或私底下或许是个不苟言笑的书呆子也不一定。 更新了篇微博宣布梁启文二度回答正确后,叶巡直接发布了一篇长微博。 “这几天构思了一部新,只在微博更新每天一章,期待大家的关注噢!哦对了,鉴于本人翻译水平太烂,如有愿意帮忙翻译的朋友请私信我,感激不尽哟亲们!” 接下来,他便发出了这部号称推理界《圣经》般的经典之作第一章——《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网友们还在遗憾着自己又没了口福的时候,忽然看见叶巡又发了条微博,不少人好奇之下点了进去。 “咦,新的吗?” “还以为他想靠几个段子混过去呢,没想到还真有新书,看看呢……” “又是英吉利背景的啊,这回的文风倒是正常多了,不像之前那部看的脑壳疼。好像有点意思啊!” “夏洛克福尔摩斯看起来是个很聪明的人,虽然没交代他是怎么看出华生去过阿富韩,但必定是观察力极其细致,不过看上去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呀,一般的侦探主角肯定都是洞察力很强的人,总体第一章不觉得出彩。” “我也感觉一般,不过说到贝壳街这条路名倒很耳熟,貌似英吉利的伦雾市确实是有这么一条街存在,可能是巧合吧?” “一章压根就看不出什么的,等明天更新咯!” “……” 叶巡看了会儿评论,脸上的笑容很阴险,一章当然看不出什么了,这可是一部很长的系列,长篇短篇加起来有近六十个故事,你们就慢慢享受等更的痛苦吧! 他把早已准备好的u盘递给魏澜,上面是全集中的第一二两部《血字的研究》以及《四签名》:“提前看可以,但千万别提前发呀。” 魏澜打开之后吃了一惊:“老板你什么时候写了这么多?” “早在《无人生还》的时候就写好了,只不过一直没发布而已。今天就到这了,你们早点休息,我先去睡觉了啊,明天还要带这个小兔崽子训练。”叶巡牙痒痒的瞪着眼睛走了。 欧阳宇留恋的望了魏澜一眼,跟在后面讪笑着出了门,虽然感情升温很快,但他可还没到可以和魏澜同床共枕的地步,革命尚未成功,还得继续努力。 …… 苏杨市。 郑云飞默默的收拾齐了背包,轻推了一下鼻梁上超高度数的眼镜准备出门。 他今年二十六岁,身高一六八相貌普通身材普通,属于钻进三人以上小群体就会被自动忽略的类型,二十多年的生活里始终没有什么存在感,但他却有一个梦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厨师。 可惜天不从人愿,别说厨师了,从小手脚就不算利索的他就算是个饭店学徒都做不好,只能在一家不很有名的饭店里做洗碗工,一洗就是三年。 跟他同期的打工仔要么升了学徒要么就不干了,三年时间里周围的同事换了得有几十个,他却始终只能在这个岗位上默默无闻的劳动,幸好还能享受到包吃包住的待遇,不然也早就干不下去了。 他唯一的优点恐怕就是执着认真了,虽然在如今这个功利浮躁的社会也许压根就不算是个优点。 “小飞你收拾包袱要去哪,是干不下去了?” 和他同寝的有三个人,现在只有一个叫做兰虎的人在寝室,是个二十出头的学徒,虽说年纪要小上几岁,但宿舍里就数郑云飞的职务最低,所以没有人看得起他,平时都是喂啊喂的使唤他,能叫他声小飞就算是给面子了。 “我请假了,要去趟金陵。”郑云飞心情不错,能得到叶巡的奖励可不是人人都有机会的,要知道昨晚一共三题只有两个人答对,另一个听说还是个很牛逼的老师。 他也算是极少见的为自己的认真得到了嘉奖。 “去金陵干啥,这几天老板可是说了要接几个大型团队,少了你能忙得过来?”兰虎舒服的躺在床上抽烟玩手机随口说道,眼神都没往这瞟。 “我就是个洗碗的,多我少我应该没啥事儿吧?”郑云飞莫名其妙,他啥时候成了饭店的重要角色了? “再和你说我快赶不上火车了,走了啊。” “等一下!没你洗碗就得我们去洗了,我们可是学徒洗什么碗?”兰虎忽然坐起了身:“你和谁请假了,我们怎么不知道?” 郑云飞懵逼了:“啊?我和老板请的啊,总不能和你们请吧?” “不行,我觉得你不能请假,开玩笑呢店里最忙的时候你落跑了算啥玩意儿?”兰虎噌的跳下床,让他洗碗不可能的绝壁不可能,一天几百副碗筷不得给他手洗秃噜皮了,想着他就夺门而出:“我和老板说去!” 郑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