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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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晓微微勾唇一笑,丝毫不在意地移开了目光。 “真的不参加晚上的舞会吗?”身侧,宋文斌不知道多少次的追问,“你可是我的舞伴!” “我相信,会有不少女孩子愿意担任这个职责的。”凌晓轻笑着,眉眼飞扬,“祝你今晚有一场美妙的邂逅!” “不要再拿我开玩笑了,晓晓……”宋文斌无可奈何,却也知道自己是无论如何没有办法改变凌晓已经决定的事情,尽管再不愿意,也不得不妥协,“那么,你今晚有什么事情?” “约好了一个朋友,帮他看一看礼物。”凌晓并没有隐瞒的意思。 “还是那位叫做杰诺特的意大利人?”宋文斌皱了皱眉,一提起礼物,自然就想到了那个少年。说实话,宋文斌并不喜欢凌晓与他接触过密,但是也没有立场甚至没有能力阻止这件事情。 “对,就是他。”凌晓点了点头,微微锁起眉,“我们……遇到了一点小麻烦,必须要解决的麻烦。” “……好吧,希望你们尽快达成所愿,但是记得不要呆到太晚,告诉你的司机和管家,并且注意好你自己的安全。”宋文斌细心地叮咛着,凌晓笑着点头一一应了,想起给三爷的礼物,顿时又有些愁眉不展。 演出结束后,凌晓就立即告别了宋文斌,走向校门口早就等在那里的汽车。唐嫣然、张芝雅、王芸等跟凌晓走得很近的女孩子都对于她竟然将宋文斌独自一人丢在夜晚的舞会上表示了极度的难以置信,而凌晓则轻松地一笑置之,并且半开玩笑地将宋文斌交给了她们“照顾”。 凌晓相信,只要有她们在,白霞肯定不会捞到什么太大的好处的,而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根本分不出时间和精力处理这种小儿科的东西。 凌晓与杰诺特相约见面的地方是杰诺特在英国租界内的一栋小洋馆,确切的说,这栋洋馆的真正所有者是三爷,而杰诺特在被三爷“赶出”了宅邸、开始学习如何一个人独立生活之后,便暂时借住在了这里。 租界内,凌晓见到了不少熟悉的外国人,大多都是与三爷有联系,常在宅邸内走动的。凌晓一路上用着各种语言熟练地同他们打着招呼,偶尔闲聊几句,维持自己在他们心中良好的印象。虽然暂时用不到,但是当她长大之后,与外国人的关系网将是她的一大助益。 汽车开了并没有多久,就缓缓停在了杰诺特的洋馆前,杰诺特早已等在了外面,大概是刚刚锻炼身体洗完澡,头发还带着湿气,隐隐似乎散发着香皂的味道。 看到凌晓,杰诺特连忙迎了上来,看起来颇为急切。凌晓朝他点了点头,嘱咐司机等在外面之后,跟在杰诺特的身后进入了洋馆。 洋馆内部的装潢偏向华丽型,跟杰诺特本人不算搭调,不过没有人敢擅自改动里面的东西,杰诺特也住得很小心,不敢有任何的损毁。 换上拖鞋,踏着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毛制成的地毯走进客厅,凌晓与杰诺特面对面在沙发上坐下,然后看着彼此手上拿着的一个小包,愁眉苦脸地相对无言良久。 “你做得怎么样?”杰诺特率先开口问道。 “我都快绝望了……”凌晓无力的摆了摆手,反问,“你呢?” “与你一样。”杰诺特叹了口气,整个人都瘫在沙发松软的靠背上。 又是一阵沉重的沉默之后,轮到凌晓首先开口了:“先看你的,还是先看我的?” “你说呢?”杰诺特迟疑道。 “你的!”凌晓斩钉截铁。 “……好吧,反正也不过是早晚的问题。”杰诺特犹豫了一下,随即大义凛然地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解开了自己面前的小包。 杰诺特的闲章看上去还像一点样子,起码买的印石的模样还在,凌晓拿起其中一枚据杰诺特说应当是刻得最为成功的寿山石,仔细观察了一下印章的部位,然后沉默了。 左看右看也没有看懂,凌晓打开印泥的盖子,沾了沾,然后在纸上印了一下,端详了半晌后仍旧摸不着头脑——确切的说,似乎连哪个方向正确、一共有几个字都分不清楚。最终,凌晓不得不放弃了研究,询问道:“……你这刻得这是什么字?” “万寿五福。”杰诺特哭丧着脸一张脸,“用的是你们古代的篆书,小篆吧?我不太知道,是从书上找的,我费劲临摹学习了很久呢……” “小篆什么的,我还真不懂,不过先不论字怎么样,这手法还真是有够差劲,不仅深浅不一,而且这个地方……”凌晓用手指指了指,“是刻坏之后又修补了的吧?” “……对……”杰诺特垂头丧气地点了点头,“我看了一些其他人的印章,也偷偷去三叔的书房看过,当真觉得拿不出手去。” 凌晓拍了拍杰诺特的肩膀,想起自己手里的“杰作”,自然也没有立场继续打击他。 “看过我的了,那你的呢?”杰诺特看着跟他一起愁眉苦脸的凌晓,振作了一下精神,打算将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凌晓的手顿了顿,才一狠心掀开了自己的小包,拿出了自己忙活了一个多月的最终成品,递给了杰诺特。 杰诺特满是好奇地翻来覆去瞧了瞧,说实在的,荷包的样子凌晓做得还是的确不错的,很有诚意,为了装饰,她还特意学会了如何打流苏。只不过,凌晓不会讲荷包做不成太复杂、能够装东西的模样,只能勉强做成了一个香囊,塞上了珍贵的养气安神的香料。唯一损坏了荷包美感的,便是那上面耗费了凌晓绝大部分精力的图案。 “……好奇怪,为什么要绣长颈鹿在吃树叶?这在中国有什么讲究吗?”杰诺特思考了一下,抬头望向凌晓,一脸的求知欲。 “……长颈鹿吃树叶?!”凌晓顿时有些崩溃,劈手将杰诺特手里的荷包夺过来,“我绣的是松鹤延年!” “松……鹤?松树和仙鹤?原来是这个意思!”杰诺特恍然大悟,歉然地轻咳了一声,安抚道,“其实……咳,仔细看也是能看出来的……” “真的像长颈鹿吃树叶吗?”倍受打击的凌晓自己端详着自己的作品,虽然仙鹤和长颈鹿是完全两种毫无相似之处的动物——好吧,大概脖子长是唯一的共同点——但是竟然越看越觉得的确……有些像…… ……这物种跨得有够远的! “这可怎么办?离三爷的寿辰还有几天的时间,要想重新绣肯定是来不及了,这个又实在拿不出手……”凌晓将凝聚了自己心血的荷包泄气地扔到了一边,完全束手无策。 “……其实,我又准备了另一份寿礼。”杰诺特迟疑着说道,“我从一个认识的欧洲富商那里花大价钱买了一瓶1880年的brunello di montalo,据说很不错,如果实在不行,我打算就拿那个充数了。” “如果你打算这样做的话,我也把寿礼换成我一直准备着的万寿图吧?”凌晓缓缓点了点头,“这样的话,就算三爷生气,起码两个人能够分担一下他的怒火?我想三爷也不会太过和小辈计较的……” 如此这般,杰诺特与凌晓彼此安慰鼓气着,终于下定了决心,将自己那制作的上不得台面的手工品束之高阁,别拿去碍三爷的眼。尽管新的礼物毫无新意,却好歹中规中矩,外人应当挑不出什么错处来——当然,三爷本人另当别论。 虽然仍旧有些提心吊胆,但是好歹算是解决了一件大事——之后三爷的反应就不是烦恼能有用的了——凌晓略感轻松地出了杰诺特的家门,钻进了汽车。 “小姐,一切还顺利吗?”司机一边发动车子,从后视镜里看到如释重负的凌晓,笑着询问道。 “勉强算是顺利吧?”凌晓干笑了一下,并不敢多说甚么,因为这位司机也是三爷的耳目,她可不想让三爷这么早就知道自己和杰诺特已经决定更换寿礼。 回到家后,凌晓立即将自己的针线活计连同那一个成品荷包丢到了一边,努力描绘自己那一幅万寿图,尽量让自己显得诚心诚意,以消减三爷的不满。 虽然凌晓在绣品上着实没有天赋,但是书画方面还是有些心得的,几天的时间应当足够她将那副万寿图整理妥当,而三爷的寿辰在那时候大概也已然近在咫尺了。 凌晓唯一的期盼就是杰诺特不要临阵掉链子,要是不得不被三爷骂的话,一定要两个人一起承担! ☆、第二十三章 少年(十四) 当凌晓第二天早晨疲惫地从床上爬起来,没什么精神地来到学校的时候,迎接她的赫然是女生们略显激动的狂轰乱炸。 凌晓捂了捂有些嗡嗡乱叫的脑袋,良久才闹明白事情的大概,无非就是她家的宋文斌在昨晚的舞会上又被她那楚楚动人的jiejie霸占了,甚至,宋文斌还将原本打算要送给凌晓的晚礼服送给了白霞。 凌晓无语了片刻,第一个反应是白霞果然手段不错,竟然能在众女生们的严防死守之下达成所愿,而第二个反应,则是…… “你们是不是欺负白霞了?” 听到凌晓这么问,女孩子们安静了一瞬,最后还是张芝雅轻咳了一声,解释道:“只不过是看不惯她的样子,稍稍给了点教训而已。以我们的身份,也不会做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万一闹大了,对我们的名誉也是有损害的。只是没想到她这么……”张芝雅顿了一下,大概在思索该用什么比较文雅的词汇来准确形容白霞的所作所为。 看上去,并不如凌晓那般了解白霞的女生们昨晚吃了个大亏,亦或者是她们看白霞连连在凌晓手里败北,便有些轻敌。总之,事态有些超出了凌晓的预期,让白霞抓住机会扳回了一局,不过,倘若反过来想,这也许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文斌哥的性格就是这个样子,有时候会因为同情心泛滥而行为有些冲动。”凌晓微笑着回答,一切只是点到为止,希望这一次的教训能够让女孩子们明白,敌人也是有一些手段的,而她们也应当更多一些技巧。 上课的时间逐渐进了,在凌晓这里得不到什么回应来满足她们自己的心愿的女生们也逐渐散去,凌晓朝王芸招了招手,从较为置身事外又遇事冷静的她口中得到了更为详细的讯息。 事情无外乎就是凌晓想的那样,凌晓这个正牌舞伴不在,白霞就与宋文斌走得略近,几个女孩子看不顺眼,便拦住她小小教训了一番。也不知是这几个女孩的本意如此还是被故意顺势设计,白霞的衣服被弄脏,而当她独自哭泣的时候,又“恰巧”遇到了宋文斌。宋文斌见此情景自然英雄主义情结发作,不仅出面维护白霞,而且还将本来应当是送给凌晓的礼服交给白霞当成替换的衣服,又照顾安抚了她将近一晚。 这一系列的举动虽然小儿科到一目了然,但是要是能做的自然、天衣无缝,也着实要耗费一些功夫和心力。如今的白霞虽然只是个孩子,也已经隐约有了长大之后的手腕。 大多数人都认为宋文斌做的事情是对凌晓的侮辱,毕竟虽然没有送出手去,但是这套礼服几乎已经人尽皆知是属于凌晓的东西,此番却又被宋文斌擅自转送给白霞,无疑是在打凌晓的脸。于是,今早女生们便跑来气势汹汹地告知凌晓,想让她向宋文斌讨一个说法,为她们出一口气,而凌晓的反应无疑让她们倍感失望。 凌晓自然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而跟宋文斌去闹,无论外界闹得如何厉害,她只是笑着将这件事情一带而过。反倒是宋文斌意识到自己一时冲动的举动为凌晓带来的负面影响而满是愧疚,找到她又是诚恳解释又是道歉,凌晓大度地微笑接受,但是却拒绝了他想要补偿的礼物。 于是,在又一次于校门口遇到白霞,面对她面带忐忑胆怯的郑重致歉的时候,凌晓微笑着毫不在意地摆了摆手:“文斌哥送给过我很多东西,家里的新衣服我也都穿不过来,怎样都不会在乎这一件的。当时毕竟是特殊情况,这一件衣服能够解你的燃眉之急,也算是物有所值了。” 凌晓的一番话听起来和善大度极了,但是听在有心人耳朵里却是字字若刀刃见血,立即将白霞原本有些高扬的气焰打压了下去。 凌晓不在乎的东西,白霞却偏偏当成是宝贝,如此,高低立见。 白霞最近的生活有些不如意。音乐茶座的领班似乎开始看她不顺眼,严厉了许多,特别是当她打工时侍候宋文斌的时候,经常被领班教训,说她没有一个服务生的样子;而学校里也开始流传一些关于她攀龙附凤的不好传言,弄得不少同学对她开始疏远冷淡,使得她逐渐被孤立。 敏锐的白霞隐约明白,这一切都是拜凌晓所赐。不会叫的狗才会咬人,表面和煦温柔、爽朗大方的凌晓,才是在背后推动一切的那只手。 只不过,白霞的挑衅反击对于凌晓而言似乎无关痛痒,她高高在上像是看跳梁小丑一样将白霞的举动照单全收,毫不在意,这更让白霞感觉到挫败、憋闷,却又无从发泄。 白霞的所思所想自然不在凌晓的思考范围之内,倘若她有心的话,的确可以借这件事情给白霞连同宋文斌一个难以忘怀的教训,只不过三爷的寿辰像是一座大山一般压在她的心头,令凌晓完全无法分出精力思索其他不算重要的事情,于是对于白霞,凌晓只是小小的打压一下,便丢开手不再理会。 在寿辰三天前,凌晓才赶制完成了那幅万寿图,达到了她尚且满意的程度,随后又紧赶慢赶地寻到了技艺精湛的老匠师,花费重金将其装裱。当准备就绪的寿礼在寿辰一天前送到凌晓的手中的时候,她才略微松了口气,接着却又开始担心三爷是否会对她临阵换枪的行为有所——毕竟这个时候,三爷肯定早就接到这个消息了。 思索了片刻,凌晓最终决定还是先带上那个早就被她丢到一边的荷包。倘若被问起,而三爷又有些生气的话,凌晓可以将荷包拿出来,用以证明自己的确努力过,但是结果却糟糕透顶,实在不想拿出来丢人献丑。 不是不努力,而是时间短又没天赋,这样的解释,大概能够稍稍缓解一下三爷的不满吧? 如此想着,凌晓又开始翻箱倒柜地寻找那个荷包,只不过她明明记得自己将荷包收到了床头的抽屉里,却死活也找不到。急出了一身汗的凌晓连忙唤来管家白叔,让他指挥这仆人们四处寻找打探,最终却没有一个人找到,也没有一个人能够说出荷包的下落。 荷包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消失,如果哪里都找不到的话,必然是被什么人拿走了。 凌宅虽然称不上守卫森严,但是房子内随时都有人看守,处于富人区、周围治安也不错,论起安全性应当是比一般的住宅要好得多的,进小偷的可能性很低——况且小偷也不可能只偷了个没什么大价值荷包。 外贼的嫌疑排除的话,那么剩下的就是内鬼了。 但是……又是什么会在凌宅自由出入的人会拿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呢?凌晓想了一圈,找出了几个有嫌疑的人,然后拨响了宋宅的电话。 接起电话来的宋文斌对于荷包的事情同样一问三不知,并且还安抚她即使丢了也不是什么大事,让她切莫因此而沮丧。凌晓恹恹地应了,挂上电话后,将心中名单上的宋文斌划掉。 既然不是宋文斌,那么就是其他人……当凌晓思索的时候,楼下的大门传来了动静,听声音大概是凌父难得回来了。凌晓立即从床上跳起来,快步跑下楼,迎上了归家的凌父。 受到女儿如此热情地欢迎,凌父有些受宠若惊,凌晓在家里虽然也是温顺甜美可爱,但是却鲜少跟他撒娇邀宠,凌父张开双臂,将凌晓搂进怀里,笑道:“我的小公主,这么急着干什么?” “父亲,你见到我之前绣的那个荷包了吗?”凌晓急忙询问道。凌父,也是和宋文斌一样,对于那个荷包表示出了好奇与收藏欲的人。 “看到了,你最近不是一直都在摆弄那个吗?”凌父奇怪地问道。 凌晓不打算跟许久没有回过家的凌父解释最近她根本就没碰荷包,只是伤心地表示,荷包哪里都找不到了,并且询问是不是他拿走的。 “是我拿走的又怎样?我家小公主的第一份绣品,难道不应该由我这个父亲收藏吗?”凌父挑了挑眉,略有些不满。 “不行就是不行啦!这个荷包我还有别的用处呢!”凌晓拽着凌父的衣袖,摇晃着撒娇,“父亲你要是拿了就还给我吧,求你了!” “行了行了,这么宝贝,连我这个父亲都没资格要?”凌父失笑,揉了揉凌晓的头发,揶揄着调侃道,“是不是给你文斌哥哥的定情信物?” 凌晓忍了忍,终于还是忍住,没有好好教训一下自己这个为老不尊的父亲。 “只可惜,我这里真的没有。”凌父惋惜着说道,“你再好好想想,是不是丢到哪里去了?你不是经常将这东西拿到学校之类的地方吗?” “我确定自己一定是将它拿回家了,但是家里哪里都找不到……”看到凌父的确不似作伪——也没有撒谎的理由——凌晓沮丧地回答,松开凌父的衣袖,叹了口气,划掉了心中名单上的又一个姓名。 倘若不是凌父也不是宋文斌的话……凌晓抬手扶额,那么剩下的最有嫌疑的人,就只剩下一个了…… 虽然,凌晓一点也不希望这个猜测是正确的。 又打电话问了几个人,苦寻无果之后,凌晓不得不带着忐忑地心情爬上床睡觉,为明日三爷的寿辰养精蓄锐。 第二天很早,她就被早就接到要早起消息的白叔叫了起来,呵气连天地开始换衣服、梳妆打扮。 凌晓的品味是从小就养成的,后来当了间谍后,更是进一步了解了该怎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出自己身为女性的魅力、引得任务目标上钩。如今,虽然身体仍旧青涩,却已然初显风韵,凌晓选了一身不艳丽却也不冷清的旗袍,然后对着梳妆镜为自己上了个淡妆。 镜中的少女弯唇浅笑,青涩中透着丝丝的动人妩媚,甜美中又带着清冽,可见长大后应当是何等的尤物。对自己的装扮极其满意的凌晓整理好自己要携带的物品,略略吃了点早餐后,便登上了去三爷宅邸的车子。 汽车穿过凌晓熟悉至极的大街小巷,直接驶进了宅邸。客厅大堂内已经有宾客陆陆续续到来了,但是三爷却还没有露面。凌晓让司机带着寿礼稍后,而自己则被仆人引着,率先去了后面的书房寻找三爷。 轻轻敲了三下门、报出姓名,得到三爷的淡声回应后,凌晓这才推开门走了进去,正看到三爷拿着一本书歪在榻子上,闲情逸致得很,似乎外面那群宾客并不是来为他贺寿的,一切都与他无关那样淡然无波。 凌晓放轻缓了脚步,靠近了三爷,步伐却突然一顿,停在了离三爷五步远的地方。 ——因为,她看到了三爷手里正在把玩的那个熟悉至极的荷包。 ☆、第二十四章 少年(十五) 看到凌晓停住脚步,三爷放下书,似笑非笑地斜睨了她一眼,像是在看着顽皮的小辈:“怎么了,瞪着那么大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