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愁上愁
岸边,数百骑来回冲锋,钻石地面不停震动,就连护城河水也晃动不止。 可是岸边那一人一马,枪尖朝天,枪柄驻地,丝毫不为所动。 霍去病仰头望天,喃喃自语:“我最喜欢的枪式是扫,横扫千军的扫!” 长枪顺势横在身侧,白龙驹高声嘶鸣,一骑冲出。 如长锯横扫竹林,对面的骑兵如断竹纷纷倒下。 真的是横扫千军! 只是这种壮观的景象,胡云腾没能看到。 他正憋着气,拎着缚住手脚的苏建,往水底而去。 水面之下,有各色鱼类惊慌失措四散逃去,这让苏建觉得有些奇怪。 护城河里的鱼,因为禁止捕猎的原因,原本是不怕人的,怎么今天变得如此奇怪? “怎么做?”胡云腾在苏建耳边问道,嘴角不停的带起水泡,声音有些含糊不清。 他的脚踝处,金鱼表面有流光溢彩不停闪现,这正是鱼儿害怕的原因。 几丝红线钻入他的体内,在五脏六腑之中穿行,所到之处,都会留下点点红影,就像线上未干的红漆四处染色一般。 那些红影被身体吸收之后,身体的各项机能在水中运转如常,胡云腾丝毫感受不到窒息的感觉。 “去前面,河门右侧。”苏建嘴里的布条,下水之后已被解去,说话的声音比胡云腾自然的多。 显而易见,在水底说话,他不是第一次。 胡云腾点了点头,拉着他往前游去,护城河的河底不深,差不多五米左右,那道阻断内外城河水的金刚石门却很厚实,厚实到原本清澈透明的门,都有些模糊不轻,像一块浑浊的琥珀。 “接下来呢?”胡云腾没心情去欣赏河门附近的风景,再次在苏建耳边说话,这次声音明显要清晰的多。 苏建不由的看了一眼这个叫“杨修”的家伙,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掌握水底说话的诀窍,这家伙真的是个人才,难怪会被霍去病看重。 要知道河底之中,水压巨大,要把话说清楚,必须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发音要短,要快,要在河水进入嘴唇之前发出去,不然就会含糊不清。 “河门右侧,有块腐木,腐木之内,有备用钥匙。”苏建指着河门边上的城墙说道。 胡云腾看去,钻石砌成的城墙,比河门还要厚上不少,城墙处,镶嵌有一个圆形树桩,仔细看去,树桩外还有一个把手一样的孔。 “你们就是这么藏钥匙的?”从树桩的洞里拿到近二十厘米长的钥匙后,胡云腾觉得有些儿戏。 苏建尴尬的笑了笑:“这门在水下,经常损坏,维修起来没有钥匙很不方便。” 这个原因,别说胡云腾不信,苏建自己都觉得脸红。 如果只是为了方便,河门不上锁就是了,没必要即上锁,又在旁边放钥匙。 事实上,是苏建想偷懒。 这个水门修建了千年,城墙里的机关锁早坏了,苏建不想拿这种琐事去麻烦郡守,又找不到修锁的人,就直接下河开门。 为了贪图方便,他在锁的边上凿了这么一个洞,用来放钥匙,反正河底下的事情,没人看得到。 开门之后,胡云腾解开了苏建脚下的绳索,一边说道:“你先别动,等我走后再游上去。” 苏建挣扎了一下被反绑的双手,无奈的点了点头,对于这位被霍去病钦点的副官,他心里可不敢有丝毫的抱怨,自然也不会做出什么反抗的事情来。 胡云腾犹不放心,故意将钥匙丢在河底下,这才迅速的游过石门,往城外而去。 汉三城外的面貌,和城内截然不同。 虽然地面的材质还是钻石,可都是些碎钻,还是发黄的那种,踩在上面,脚底隐隐作痛,就像光脚踩在石子路上一样。 城外的建筑,也都是一些大一点的钻石拼接而成,如果说城内是高楼大厦,浑然一体,那么城外就是砖墙矮房,奇形怪状。 每一块钻石的形状大小都不一致,这样拼出来的房子,要多奇怪就有多奇怪。 好在城外的建筑不多,多的是那些个圆顶帐篷,像蒙古包一样,遍地都是。 城外的居民,也不像城内衣着考究,大都身上披着拼接而成的兽皮,稍微好一点的,则是整块的兽皮。 远处的士兵倒是和城防军区别不大,一身钻石盔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再远处,就是朦朦胧胧的钻石长城了,那里旌旗飘飘,烽火袅绕,看上去一片安静祥和。 胡云腾却觉得很奇怪。 烽火?有敌人? 不像啊?真有敌人的话,城内不会那么平静。 可是长城之上,的的确确是在烧火,而且不止是一处,至少有几十处。 胡云腾想找人打听一下,优先想到的是杨修和潘凤,可他四处寻找了一下,没有发现两人的踪迹,只好就近找个酒肆,去那里打听消息。 西城外的酒肆有很多,规模都不大,外乡人想要寻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护城河边上的那家“愁上愁”酒肆。 愁上愁的识别度很高,不仅仅因为它的店开在船上,酒旗像是船帆一样挂的很高,更重要的是它露天经营,河岸两边摆满了酒桌,酒桌上觥筹交错各色人物都有,有人开怀,有人悲伤,也有人酣睡。 胡云腾找了一个座位坐下,对面是一个衣衫华丽却又满身酒渍的人,正独自趴在木栏杆上,望着护城河发呆。 要想找人打探消息,原本市井小民是最好的,但是那些人都聚在船舫四周,唯独此人离得很远,显得很孤单。 孤单寂寞之人,岂非更容易吐露心声! 胡云腾坐下之后,正要豪气万千的喊一句“拿酒来”,突然发现自己身上没有钱。 “兄弟,贵姓?”不敢要酒的胡云腾,只能先和对面的呆子打招呼。 那呆子没想到会有人找他说话,回过头来的时候,一张酒光满面的脸,比船舫里滴下的新鲜鱼血还要红,可是最红的竟然是他的眼圈。 不仅红,而且肿。 眼睛只剩下一条缝隙,有清水不停涌出。 呆子用衣襟插了一下眼角,嘴角咧出一丝苦笑。 “你是新来的吧,别靠近我,会遭殃的。” 他的语气很平静,丝毫没有伤心的样子,仿佛眼中的清水只是清水,不是泪水。 胡云腾看着他那张脸,酒光之下,皱纹如同水面波纹,层层叠叠,无穷无尽,一看便知是位多愁善感的人。 人若不愁,岂会喝酒,借酒浇愁,脸才会皱。 愁上愁,这酒家的名字,取得还真有点学问。 “你有心事。”胡云腾没理会他的警告,用指尖敲了敲桌子,“我叫杨修,介不介意请我喝几杯酒,交个朋友。” 呆子听到“朋友”二字,眼中的清水流的更多了。 他从桌上拿出一只空碗,用酒坛倒满酒,递给胡云腾,然后说道:“我叫李陵,是个降将,我能坐在这里,因为我爷爷,是这座龙城的守将。” 李陵!胡云腾差点就把酒碗给打翻了。 《史记》上对于李陵的记载不多,颇有惋惜同情之意,这些胡云腾都是清楚的。 当年战事缓和,汉武帝曾派人前往匈奴,劝降将李陵荣归故里。 只是汉武帝杀光了他的亲人,匈奴王却把女儿嫁给他,让他娶妻生子在大漠扎根,他又怎么回的来。 所以才有了那一封流传千古的《答苏武书》,是李陵告诉同为降将的苏武,你可以回去,他却回不去了。 李陵的身份够高,身世够悲惨,但是和他爷爷比起来,那就不值一提了。 “龙城?爷爷?”胡云腾咽了一口唾沫,还是不愿相信眼前之人,就是那位飞将军的孙子。 听到爷爷的时候,李陵眼中的清水消失不见,眼缝之中全是骄傲的色彩,就像小孩子显摆起奖状时的模样。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两句气势磅礴的诗从他的口中念出来,使得酒肆里的杂音全都消失不见。 有人举杯未撞浑身颤抖,有人酒喝一半停住杯子,也有人在瞌睡之中睁开眼睛。 飞将军李广的威名,不仅能让匈奴人噤若寒蝉,也能让龙城酒鬼不敢发声。 因为将军有令,烽火不熄,军士不得喝酒。 这些酒鬼虽然不是军士,但是潜意识里,把将军的那句“战事若急军民不分”牢牢的记在心里。 所谓军民不分,就是说没战事的时候,军就是民,战事一起,则全民皆军。 如今烽火烧的正旺,按理来说,这酒是喝不得的。 不知是谁先放下了酒杯,酒肆之中,人影悄然散去,只剩下胡云腾和李陵两人。 “这里原来叫汉三长城,因为爷爷的原因,被匈奴称作龙城,龙城之外有座高山,名叫阴山,每年秋收之时,匈奴都会派人到阴山上遥望长城,只要烽火燃起,他们就会退去。” 李陵的语气中充满了崇拜之情。 长城的关隘共有八座,除了龙城以外,其他关隘每年都有胡人劫掠的事情发生,那怕是始皇帝所在的秦城,一样在劫难逃。 胡云腾听过飞将军的厉害,但他更奇怪那些烽火,明明没有人在添柴火,为什么能不停燃烧。 “这里的烽火,烧的是什么?”他好奇的问。 李陵转头望向长城,脸色瞬间黯淡了下来。 “那是被俘的匈奴兵,关在锂丝制成的笼子里,不停的烧,不停的重组身躯。” 那些个匈奴兵,都是为了救他才失手被擒。 龙城人烧的开心,李陵哭的伤心,一刻都离不开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