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春去秋来留不住唯有一剑可穿花
这一棍的速度不快,角度也不刁钻,唯一的亮点是势大力沉,像是河边拿着竹竿赶鱼的人,要将鱼往网里赶,恐吓的意味更浓。 胡云腾横刀在胸,侧身后退一步,背靠墙壁,笑看远方:“真的打算和飞将军扳一扳手腕?” 六人的实力如何尚不清楚,但是被围住的话,没有这方面经验的自己,肯定是凶多吉少。 最好的办法是狐假虎威,吓退敌人。 如果行不通,那就一招分胜负。 胡云腾正想学干将的姿势,来一个真正的迎风一刀斩,将他一刀两断,却见干将身后白芒爆起,那位满身都是壮硕肌rou的汉子剧烈抖动了两下,扑倒在地,已然断了气。 他的背心处,插着一把只剩木柄的匕首,正是荆轲一开始用过的那把。 “这么快就开始讨好军爷了,荆轲,你还真是一名优秀的刺客,时机把握的真好。”长眉道人杨朱阴阳怪气的讥笑着。 荆轲并不着恼,手中长剑往地上一杵,傲然道:“天下间,能接我一匕的人不多,你们都不是。” 杨朱冷哼了一声,并不否认这个事实。 李碧扬了扬手中的菜刀,眯眼笑道: “我们可不是一个人。” 刘安朝僧人使了个眼色,两人迅速调整位置,手中武器对准了安静坐着的秦舞阳和高渐离。 荆轲笑着抬起头,头顶之上,是一副春暖花开图,燕子剪尾,桃花竞放,绿草遍地,只是不知为何,草地上有几个黑色的小孔,使得盎然的春意有些小小的遗憾。 正如眼前的这群人,实力不差,就是合不到一块,是一盘散沙。 “在我眼里,能接我一匕的只有一人。” 荆轲看向胡云腾,已是醉醺醺的脸上带着笑意:“这样的人,又怎会是苏武的贴身侍卫那么简单。” 听到这话,李碧手中的菜刀再次垂下,其余五人也陷入了沉思。 只有从地面上拔起身躯的干将,恶狠狠的盯着荆轲,眼中都快喷出火来:“若不是偷袭,接你一匕有何难!” 胡云腾哈哈大笑,将手牌贴身收好,身子前倾,一记迅猛无比的“迎风一刀斩”,突兀的劈向包厢门口。 李碧来不及躲闪,只能惊诧的张大嘴巴。 临死之时,她抬起头,看向屋顶的绿色草地,黑孔之中,有白色的烟雾飘出,烟雾不多,可她偏偏就看见了。 于是她笑了,嘴里的鲜血喷出老远,含糊不清的说了句“让他走”,半截身躯掉落在了地上。 一刀两段! “我的路,不是那么好挡的!”胡云腾挥了挥刀,将刀上的血迹甩了一地,嘴里懒散的说着。 他的盔甲上,也溅了一身的鲜血,使得他的话分量又重了几分。 干将不服气的抡起打铁棍,伸出猩红的舌头,在钻石做成的棍子上长长的舔了一下,冷笑道:“欺负女人算什么本事。” 胡云腾提刀转身,脸带微笑:“怎么,刚才这一刀,你也使得出?” 干将脸上阴晴不定,迎风一刀斩,是他很熟悉的招式。 如果手中不是厚实的打铁棍,而是锋利的钻石刀或者剑的话,他也能使得像模像样。 最多速度上,比胡云腾慢上些许。 可这并不影响迎风一刀斩的威力。 在这个死不了的世界里,先发制人没什么鸟用。 两人对砍,像迎风一刀斩这种势大力沉的招式,即便慢上一些,问题也不大。 因为惯性会让这一刀砍完,就算人死了都没事。 所以如果让他和胡云腾对砍,最多只会是两败俱伤而已。 不过他手中没有刀,只有棍子,速度上就差了好多,这个差距,不是不会死就能弥补的了。 “我若有刀,绝不会让你出包厢的门!”干将举起长棍,指着胡云腾傲然说道。 胡云腾想笑,却见荆轲拿剑柄轻拍干将的肩膀。 “干什么?偷袭成瘾了啊!”干将打铁棍一个回旋,将剑柄荡了开去。 荆轲爽朗一笑:“迎风一刀斩不错,荆某无以回报,只出一剑,献丑。” 干将听完这话,连忙一个小跳,双眼死死的盯住剑柄,如临大敌。 乐声突然响起,是高渐离在演奏那把似琴非琴的东西。 荆轲随即唱道:“春去秋来留不住,唯有一剑可穿花。” 歌声里,有摩擦声从剑鞘里响起,如利器在磨刀石中轻轻摩挲,清脆短促。 接着,只见一道白光掠过,快如闪电,极为耀眼也极为短暂。 白光之中,有鲜红的花朵盛开。 一剑穿花,穿的是血花。 干将的神情都还来不及改变,额头上已经多了一个血洞,整个人软软的倒了下去。 这一剑的速度,竟然比匕首还要快!快到干将脑海里的痛苦都还来不及表现到脸上! 包厢里的众人全都呆住了。 荆轲的刺杀术,他们不会怀疑。 但是剑术,如此可怕的剑术,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胡云腾也是第一次见识到,只觉得眼前一花,空中就溅起血花。 真的好厉害。 如果正面对决的话,自己的刀多半是招架不住的。 “荆兄,若是咸阳宫中,你有剑的话,能杀嬴政吗?”胡云腾深呼吸一口气,压住内心对荆轲剑术的崇拜,轻描淡写的问道。 荆轲收剑入鞘,怅然一叹:“杀不了。我自己的剑,能躲;他的剑,躲不过。” 咸阳宫中,当嬴政拔出那把长剑之后,荆轲清晰的记得,只是一剑,他的腿骨便被斩断,这还是嬴政想要留下活口的结果。 当然,会照成这个局面的,嬴政手中的鹿卢剑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但是,荆轲不是干将,不会为自己找任何借口。 失败就是失败,杀不了就是杀不了。 胡云腾表情凝重的点了点头,对着荆轲执手行礼,十指相对扣在胸前,缓缓拜下:“荆兄是爽快之人,佩服。” 荆轲坦然受之,目送胡云腾离去。 包厢内,杨朱跳下凳子,快步来到拔地而起的李碧身边,小声问道:“为什么让他走?” 李碧双手一甩,两把菜刀同时插在桌上,刀身有一半嵌入桌内。 “他是自己人,来考验一下大家的应变能力,现在没事了,都散了吧。” 李碧说谎的时候,喜欢抬头看天,好像这样,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这一次也是如此。 但是这里没有天,只有包厢的顶,以及顶上的那副春暖花开图。 丝丝缕缕的白色烟雾沿着草地爬上桃枝,使得原本缤纷绚丽的桃花白雾缭绕,平添了几分仙气。 也让李碧的心情特别的好,笑容也特别的灿烂。 仿佛她说的那些都是实话。 包厢里的人,大都流露出怀疑的神色。 杨朱心中甚至有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这个女人,不会是花痴发作,要将那位叫黑虎的军士收入裙下,当自己人吧。 荆轲却又出人意料的附和道:“我信。” 刚刚重组完身躯的干将正要出言讥讽,却听到一个银铃般的声音从上面传来:“吵来吵去,烦不烦!” 包厢里瞬间鸦雀无声。 对付飞将军,除了刺客以外,光靠包厢里的这些人,是远远不够的。 还需要外援和内应。 内应是谁,李碧不清楚,只知道楼上包厢里的那位大人物拍着胸脯保证过,内应会有,而且不止一个。 楼上的人也不止一个,而是两个。 一男一女,一老一少。 除了李碧之外,所有人都不清楚他们的来历。 但是他们对这两人都很信任,包括荆轲在内。 因为那个少女,曾经用一根刺藤,将包厢里的九人都杀了一遍。 少女名叫洛藤,又被那位老男人称作“大漠芝兰”。 刚才的声音,就出自她的口中。 杨朱出身道家,博览众书,见闻极广,曾在《说胡》一书中看到过“大漠芝兰”这个词。 说的是大漠之中,水源稀少,植被罕见,却偏偏长有一种类似手掌的绿色植物,给胡人提供了宝贵的水源。 为此胡人将这种植物,叫做大漠芝兰,意思就是大漠中的神仙,恩泽苍生。 那么这个被称为“大漠芝兰”的少女,极有可能是胡人的萨满仙子。 在《说胡》一书中有记载:能治百病者为萨,能杀百狼者为满。 即会治百病,又能杀百狼的,才能被称为萨满。 船舫的最高处,愁上愁酒肆的风帆不停的晃动。 风帆之后,绿衣少女双手枕着脑勺,惬意的躺在甲板上,眯眼看着天上倒挂的河流,对身边的老人说道:“单()老,苏武真的会帮咱们?” 老人身披一件灰色的齐膝短衣,腰中系着一条红色丝带,是典型的胡人装束,尤其是他头上的羽毛,比兰阿扎要鲜艳的多,也短的多。 被称作“单老”的老人手中拿着一根胡笛,轻轻的敲着风帆,胡笛之中,有白烟冒出,恰似春字号包厢顶部的烟雾。 “会的,当年在大漠之中,如果不是驸马李陵的竭力相助,他早死了,而且死后还要背负降将的骂名,这份恩情比天还大,以苏武的个性,就算粉身碎骨,也会报答的。” 老人的语气里透露出不容置疑的自信。 少女将信将疑的看着他,小嘴微微撅起,轻声呢喃道:“真的假的。” 老人没好气的吸了一口笛子,就像在吸旱烟。 “敢质疑本。。。我的,放眼整个大漠,也就只有你这个芝兰小丫头了。” 老人的口气很狂妄,少女却不觉得他自大。 大漠匈奴中,有上千个部落,也有上千个单于(yu),老人就是其中之一。 但仅凭这个,作为萨满教图腾的洛藤可不会放在眼里。 老人还有一个身份,是匈奴十王之一的独鹿王的长子,独鹿王手下军民接近千万! 匈奴人全民皆兵,按此计算,老人手下的军队数量,不在汉三城之下! 李碧敢打龙城的注意,正是因为有这么一位实力强悍的外援。 她一开始打算把胡云腾强行留在酒肆内,依仗的也是这位单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