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他回国之后,变卖所有的资产,几乎是孤注一掷开始搞文娱行业, 他看着武侠热,直接创办了武侠杂志叫《看武侠》。 缺作者! 杂志成立没有作者愁死了, 李飞就去各大报刊垃圾桶去捡人。 事情是这样的,李飞不是找不到作者嘛,他就去翻找报刊的垃圾桶废稿 , 很多报刊拿投稿人不留用就扔了。 李飞就去翻,结果就翻到署名为一枝梅作者的一篇武侠稿子,顿时惊为天人, 写的实在是太好看 ,字也写的也不错。 那天李飞几乎是翻遍了整个垃圾桶 ,终于把“一枝梅”的地址给拼出来,原来还是深圳本地人。 “一枝梅,就你了!” 李飞当天晚上就给“一枝梅”写了长长的回信 ,希望他可以来当《看武侠》的主笔。 当易小米将这个事情告诉春妮的时候,春妮几乎都不敢相信。 “小姑《看武侠》是你自己创办的杂志吧 ?你不会因为我特意开了一家杂志社吧?这也太夸张了,其实我知道的水平,被退稿正常的。小姑你不用担心我的,我的内心很强大的了。” 春妮觉得当她当主笔太夸张了,她从来没有作品见刊,怎么一上来就主笔,这也太不可思议吧。 “不是我的杂志,不过《看武侠》确实是个新杂志,之前没有发行过。春妮我觉得这是一个机会 ,你是新作者,它是新杂志,你们两个可以一起成长。” 易小米给春妮分析了一下。春妮看着李飞的回信。 “千字四十,好多啊,小姑这个汇款单是真的吗?” “真的!” 春妮直接一蹦三尺高,看了一下四周,确定只有她们两个人她才小声的说道:“小姑这个其他人不知道吧,你没有告诉我妈吧。” “没有啊,这不第一时间就通知你了,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你mama,要不现在就告诉你爸妈,这可是好事情啊,咱们春妮以后就成作家了。” 春妮被易小米这么一逗一下子就笑了:“作家?” “是啊,就是作家,和像金庸一样的大作家!” 金庸这个名字春妮还是知道的,她也很崇拜金庸。 “小姑你还是先不要告诉我爸妈,就我们两个人知道,其他的谁也别说。” “嗯?” 易小米疑惑了。 小说发表这可是好事情,在中国文人地位一直很高,春妮怎么要瞒着易二嫂他们呢。 “小姑你就先不要和我爸妈说了,就当咱们俩之前的秘密,等我写出成绩了,你再说也不迟。” 原来春妮是觉得她现在这个成绩还不行,拿出手,也没有知名度。易小米想了想也是,于是就帮着春妮瞒下去了。 就这样春妮以“一枝梅”为笔名很快就成了《看武侠》的主笔,并在它上面发表了自己的第一本长篇小说《阮郎归》。 李飞十分善于营销,直接就把这本书以及“一枝梅”给营销出去了。彼时的大陆武侠市场缺稿子成疯了,加上整个市场武侠热,只要写基本上都能火。 更何况春妮写的还不错呢,她的武侠小说还极具个人风格,尤其是男女感情戏描写的十分的细腻,很受女性读者的欢迎。 很多女读者都给杂志社写信,想要看“一枝梅”的真面目,想象中他肯定是一个英俊的公子哥,又有谁人能够想到写出如此大气磅礴,缠绵悱恻小说的人竟然是出自一个十六岁少女之手。 “一枝梅”一直婉拒杂志社线下签售的邀约,让他这个人更显神秘了,很多人都说她低调的很。 事实上春妮也看到了大家对她的猜测,都认为她是个男的,她是不想让读者失望而已。 《阮郎归》很快春妮就写完了,她写作速度相当的快,就是字迹过于潦草,需要有人誊录,剧情方面是相当的连贯引人入胜。 而且春妮似乎天生就是吃这口饭的人,《看武侠》刚刚起步不是没有作者嘛,春妮就一个人撑起了这本杂志,三本连载同时写作,还有短篇小说跟进,就这样凭借着她一人之力把《看武侠》这本杂志给写火了。 《看武侠》火了之后,作者自然也就多了。春妮这个主笔这才轻松下来,当然春妮对《看武侠》杂志的付出,也让李飞非常的感动,直接就让她入股,成了《看武侠》杂志的第二股东了,同时兼任执行主编。 当然这些只有春妮和易小米两个人知道,其他的人都不知道。 《看武侠》只是李飞文娱产业线下一个项目而已,李飞还有很多其他的,比如画展什么的,他也搞。 这一次之所以请来周十,是因为李飞想要把《阮郎归》也就是春妮的代表作画成国风连环画,推向市场。 一枝梅的影响力还是比较小众,就是在深圳本地红,其他地方还不行。李飞就想着借着周十的影响力把一枝梅以及《阮郎归》给推广出去。 之前李飞去美国请周十回国办画展的时候,周十是拒绝的。可是不知道为何,突然之间他竟然改变主意了,不仅仅愿意回国办画展,竟然还答应和他合作将《阮郎归》画成连环画。 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消息,李飞第一时间就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春妮。 春妮知道之后,激动的一晚上都睡不着觉。 “春妮还不赶紧睡,明天就要去见未来公婆了,可不能没精打采的了。” 春妮眼瞅着就要十七岁了,易二嫂觉得订婚的事情宜早不宜迟,不然男方那么好的条件就被别人给抢走了。 “妈,我不要订婚了,我太小了,才十六岁。我这么早结婚干什么?我是干大事的人,你说过干大事的人不需要早结婚!” 易二嫂一听这是要气死她,之前都和男方家说的好好的,明天就是双方家长正式见面了,怎么说不干不干了。 “你干大事情?什么大事情?你自己都养不活自己,又这么的懒。春妮你可不能和你姗姗姐一样犯浑,听妈准没错,他家我都看了,你嫁过去吃不了苦。” 春妮拍了拍易二嫂的手,站了起来将房门给关上了。 “妈,你看看这是什么?” 春妮直接就从床底上抽出一个箱子来,当着易二嫂的面打开了,上面都是老人头,易二嫂略微的扫了一眼,这少说也有好几万。 “春妮你从哪里那这么多的钱,你跟妈说,你这是干什么了?” “mama,这都是我的稿费,我写小说赚的钱,你看看这些都是我写的小说。mama,我可不能就这么嫁人了,嫁人了我的钱就要分别人一半。你们养了我这么多年,我刚刚能赚钱就嫁人,亏死了你们。” 易二嫂拿着《看武侠》就开始翻看起来,这本杂志她听说过的,就看着里面写的,起初她不相信这是春妮写着,看着看着,发现男主mama的性格怎么和她这么的像呢,她就信了果然是春妮写的。 “死丫头,你看看你把我写成什么样子了?” 失算! 春妮没想到易二嫂竟然真的看,她立马就将箱子给合上了:“妈这些钱都给你,我不要的,我还可以继续写,就是婚是肯定不能定下来。” “嗯,不能订婚,我女儿是作家,他一个泥腿子怎么配得上你。怎么也要你大伯和三姑给你介绍个医生什么的,要不让小牛给你介绍个大学生。” 易二嫂这个人变脸非常的快。 还是春妮了解易二嫂,直接就把自己的能力晒出来了,易二嫂那是干净利落的把男方给回绝了。为了这个事情易二哥还和易二嫂吵架了。 “春妮才多大就要说婆家了,十六岁呢。我说她爸你就这么想春妮嫁人啊。” “可是当初不是你一直张罗要给春妮说婆家吗?怎么说不干了就不干了呢?这以后你让我怎么在这村里做人,以后谁还敢和我们家开亲。” 易二嫂听了之后,颇为不以为意。 “找不到就找不到呗,那我们养春妮一辈子呗。春妮你说对不对?” 易二嫂现在也拽起来了,她现在算是看出来了,读书也不是唯一的出路,正所谓东边不亮西边亮,有个一技之长就不怕。 春妮现在拿稿费比一般大学毕业上都要高,不愁养不起自己。而且未来可期,还能嫁得更好,嫁给泥腿子那真的是不行。 易二嫂就是这么一个现实的人,为了防止男方找春妮的麻烦,直接就将春妮送到城里,住在易小米家里。 “她小姑春妮都跟我说了,这一次可是要好好的谢谢你。到底还是你见多识广,看出我们家春妮竟然还有这么个才华。” 易二嫂现在也不骂春妮,提到春妮那都是笑的合不拢嘴,最近她一直都在看春妮的小说,发现确实写的非常的好。 易二嫂甚至时不时还和春妮讨论起剧情来。 母女关系非常的和谐,让易二哥一度看不懂。 “二嫂那还是春妮写的好,也勤奋 。你是不知道《看武侠》前几期杂志都是她一个人写的,一个人写一本杂志,七八个笔名都是她一个人。二嫂你真的是会生,生了这么个有才华的女儿!” 易小米这把易二嫂一夸,夸到她的心坎里去了,直接就乐开了花。 “小米你真会说话。春妮不嫁之前跟你提的电工,我让你大哥和三姐重新给我物色个,我也想找到医生当女婿。” “之前春妮不是和他处过吗?你不是说小伙子还不错,就这么退了……” 易二嫂和春妮对看了一眼才说道:“这不是都没有订婚就是处朋友,处不下去那不要太正常了。” 果然是易二嫂的作风,易小米又不知说什么好。 “小姑,周十这是画的安若蔚吗?这画也太像安若蔚了!” 第113章 用强 宁愿坐牢,也不嫁他 易小米也凑了过来看了一下, 这化上分明就是安若蔚,就连安若蔚眼角那颗泪痣都清晰可见。 “这确实是安若蔚!难道她邀请周十画过画像?周十据说是上海浦东人,和安若蔚一样都是上海人呢。”易小米看着画像肯定道。 易小米对周十的事情了解的并不多 , 就知道他是个极其励志的人,他的事迹鼓舞了很多人。 周十的双手曾经受过伤,医生言其此生都不能再握画笔。然而周十并没有因此放弃画画 , 硬是用脚替手,再握画笔, 画出了一片新天地,也算是当今画坛一大奇人。 “有可能, 这应该是安若蔚少女期间的画像,她可真漂亮, 也不知道这是在哪里 ,应该是在花园里面吧, 她笑的好开心。”春妮看着画像不由得感叹道:“安若蔚这旗袍真好看,应该都是绸缎的吧, 怪不得都说她家以前很有钱,一看这穿着,还有你看这祖母绿的戒指, 不对啊,她怎么戴在中指上, 她这是订婚了吗?妈你不是说安若蔚在嫁给陈叔之前没有结过婚吗?” 易二嫂一听也凑了上来,看了一下:“咦?是啊,她肯定没有结过婚, 她成分不好,当时和你陈叔在一起,也都是她故意攀上的 , 要是她结过婚你陈叔肯定不要她。” 是个谜! 易二嫂随后还八卦了一下安若蔚。 “她刚来我们村的时候 大,家都不知道她的身份 ,就知道她来自大上海。上海人啊,又长得这么漂亮,那还了得,我们村好多未婚小伙子都盯着她呢。”易二嫂边说还边描绘当时的情景。 “当时咱村就是以前村西头牛家那一霸 ,当时他还没有被斗倒,就直接放话,安若蔚是他的人,谁要是跟他抢,他就给他颜色看。” 易二嫂后来就说起安若蔚斗倒牛一霸的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 当时安若蔚刚刚来到清水村,知青下乡起就要分配住到老乡家里。一般老乡都喜欢男知青,能干活事情还少,不像女知青麻烦。 用当地老乡的话来说,女知青那可不是一般的麻烦,就是草纸都要比男知青用的多。 人都是现实的很 ,别看安若蔚模样长得好,真要选的时候,选她的人少,她在深圳这里又没有亲戚,不像其他的女知青还能投亲靠友的,她只能等着分配。 “若蔚,你看就剩咱俩了,我可不想被分配到牛家,牛家三个寡汉条子,去他家想想都可怕。” 和安若蔚一起从上海来的还有一个叫林红的女生,当时十九岁,和安若蔚一样成分不好,她家是地主,这次下乡原本应该是她哥哥来的。 结果她妈舍不得他哥哥下乡受苦,又想着他哥哥年纪也大了,要早点成家,就找人去医院开了一张他哥哥有病的证明,让林红替哥哥下乡了。反正当时的规定就是这样,家家户户只有出一个人下乡就可以。 林红愿意下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