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沈晨霭的异古生活在线阅读 - 第14节

第14节

    于是中年男人随手拎过来两个空着的大柳筐,递给了沈晨霭他们,指着一旁一颗没有人采摘的柿子树对着他们说道:“那边的柿子不错,几位可以过去自己随便挑,挑中的就摘下来放进框里,等一下拿到我这里来过称就行了。”

    沈晨霭闻言弯腰将那两个空着的箩筐拎到了那颗柿子树的下面,可是对着满树的柿子,他却不知道该怎么下手了。

    正好这时候陈婆子走过来了,她一边将沈晨霭怀中的小山抱走,一边对着他说道:“挑个大的,摸着硬实的柿子摘,这样的柿子能放住。你要是回去就想吃,那就再摘几个软乎的,只是别太多,太多吃不了是要坏掉的。”

    说着陈婆子便带着小山来到了柳条筐的旁边继续说道:“婆子我是老胳膊老腿了,就不跟晨哥儿你一起摘了,我在这边可你们看着筐。”

    沈晨霭闻言满头的黑线,心说这柿子园里全是柿子,还有谁会偷呀,您要是像偷懒就直说嘛。

    由于陈婆子的退出,柿子树下此时就剩下了沈晨霭与月桂两个人,月桂人小,很自然的就开始给沈晨霭打起了下手,将他摘下来的柿子给运到筐里面去。

    今年的柿子真的是很丰产,沈晨霭摘了满满的两大筐之后,那颗柿子树上的果实最少也还有一半没有被摘下来,感觉有些累了的沈晨霭看看满脸是汗的月桂,在看看一旁悠闲坐在那里的陈婆子,和她怀里一直都在吐泡泡的小山,觉得是时候该打道回府了。

    眼见着客人将柿子挑完了,很快便有人抬着那两筐柿子去过称,斤两称出来之后,沈晨霭麻利的结账付钱,然后与柿子园的那位中年老板说道:“这两筐柿子麻烦老板你找人帮忙给送到家里去,我们是住在城西的罗家。”

    中年老板闻言连连点头,一边给沈晨霭找钱,还不忘继续向着他推销道:“过几天我们这里还会有新晒好的柿子饼,这东西用来给小孩当零食是最好不过了,小哥你要是想买就说一声,我还让人给你送过去。”

    沈晨霭闻言笑了笑,心说这老板可真会做生意,等到他们快要走去柿子园的时候,沈晨霭却发现了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

    由于来摘柿子的工人多,柿子园外围的一些柿子树已经都被人给摘完了,但是那些已经被人给摘过的柿子树上,或多或少的都会留下一些柿子在树上,而在不会有人过去摘它们。

    要说长的太高的那些没人摘了也算是正常的,但是有些柿子挂的很低,如沈晨霭这样的抬抬脚都能够的到,可就是这么容易的事情,却没人去做。

    沈晨霭看着那些柿子仔细的回想了一下,恍惚中记得有人曾经提起过,说是果园在摘果子的时候,总会故意的留下一下果实挂在树上不去摘,这么做事为了给那些过冬的鸟儿们留下一些食物,这样来年开春的时候,留下来的鸟儿们才会帮着果农们给树木除虫。

    如今看来好像真的是这样的,那这便算得上是另一种的生态投资吧,果然无论在那个时代,人的智慧都是无穷无尽的。

    作者有话要说:白菜和萝卜在古时被称为白菘和莱菔,为了让大家知道那是什么,我除了在对话的时候,其余都用白菜萝卜代替,要是不习惯的话,请告诉我。

    第31章

    罗定晚上回家的时候,屋里已经多了两筐大柿子,沈晨霭他们已经将不好放的软柿子先挑出来了,剩下的那些都还yingying的。

    晚饭之前罗定一个人将那两筐柿子全部都抗进了地窖,为了柿子不被冻,还用一些破布给盖上了。

    沈晨霭觉得他有点太过小心了,现在外面虽然已经快要立冬了,但是气温还是可以的,这么捂着就不怕把柿子给捂烂了?

    很快沈晨霭就知道罗定的做法是极其正确的了,因为大西北的冬天,它真的是说来就来。

    那天晚上,屋外呼呼的刮起了西北风,只不过是一个晚上而已,气温一下就下降了好几度。

    沈晨霭他们早上起床的时候,外面的枯树枝上已经挂满了霜凌,地面上也已经铺上了一层银白色的冰雪。凛冽的西北风在外面呜呜吹着,但是风刮的在强劲,也没能吹散天上厚厚的云层,黑压压的云层低低的压在头顶上,仿佛随时都能够坠落下来。

    这样的天气恐怕是将要迎来一场暴雪了,在穿着夹衣出门肯定是不管用的了,所以罗定一大早就起来翻箱倒柜,将新做好的棉衣给沈晨霭他们找了出来,至于他自己穿的却还是几年前的旧衣服。

    沈晨霭知道他生活一向节俭,除了出去谈生意的时候,会穿戴一番撑一下门面,其余的时候他对物质的要求一向都很简单。

    可是他对自己的生活却绝对的上心,沈晨霭看看自己身上的新棉衣,全部都是缎纹的棉布,在领子上还围了一圈狐狸毛,看起来就特别的暖和与美观。在瞅瞅柜子里那件新做出来的羊皮外套,一水的半年龄小羊皮,穿起来又软又舒服。

    就连月桂和小山都有新的棉衣穿,而作为这个家顶梁支柱的罗定,却还在穿着那件都有些开始退色旧大衣。

    自己这米虫当的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面对罗定的感情,他是一直都在索取,从来都没有过什么付出呀,现在想一想心里面就觉得挺惭愧的。

    五味杂陈的吃完了这顿早餐,两个人顶着大风出门了,一路上沈晨霭的脸都快要冻僵了,他顶着一双红通通的耳朵,来到了自己工作的书店。

    顶风冒雪的出来上班还是很有好处的,沈晨霭一进门徐简就告诉他一个很让他兴奋的消息,他创作的那几幅扇面之中,有两幅已经被人给挑走了。

    沈晨霭闻言大喜,连忙追问被人买走的作品是哪两幅?

    徐简闻言回答道:“一幅是欧体的《咏梅》,另外一幅是工笔的《鱼戏莲叶图》。”

    因为扇面都不会太大,不过是一尺见方的地方,所以在上面创作的时候可以施展的空间并不大,所以那几幅扇面还是以书法为主,画了图的只有两张,一张是喜鹊登梅,另外一张便是鱼戏莲叶。

    写书法的那几幅根据笔法与字数的不同,标价在80—100文之间,画图的那两幅则统一标价,都是160文。

    这个价格已经很实惠了,比市场上同品级的扇面要便宜了至少两成。要不是沈晨霭只是想用那几幅扇面试探一下市场,也不会给它们定出这么低的价格。

    买沈晨霭扇面的那位客人除了鱼戏莲叶之外,还选了一幅字画,两幅扇面一共只花了240枚铜钱,深感捡到便宜的他,说过几天还要介绍朋友过来这里选扇面,还催促徐简在进一些新货。

    听到客人还会上门,沈晨霭的心里当然是很高兴的,他和徐简两个人按着当初的约定,将所得的大钱三七分开,沈晨霭得了148枚,他在心里默默的计算了一下,扣除成本大约还能剩下100出头,这个买卖很值得做。

    这是沈晨霭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靠着自己的力量赚来的钱,那种终于不再是废物的感觉让沈晨霭瞬间感觉轻松了不少,他将那些串在一起的铜钱放入怀里,时不时的还要用手去摸一摸,几十上百次下来,铜钱都被他握成热的了。

    下工之后,沈晨霭第一次没有急着去找罗定,而是特意放慢了脚步,在那条常常的集市街上游逛了起来。

    今个儿天气不好,又不是赶集的日子,所以集市上还在走动的人很少,那些在街面上流动摆摊的小商小贩们此时基本上都已经看不见了,那些还在开门营业的,基本上都是沿街的商铺了。

    沈晨霭一边走一边四处乱瞄,终于在街角处找到了自己一直都在寻找的目标,一家经营成衣的裁缝铺子。

    发现目标的沈晨霭,没有任何犹豫的就冲着那家成衣铺子走了过去。掀开门帘走进屋里之后,发现里面除了掌柜的和一位小伙计之外,再没有其它的客人了。

    掌柜的此时正在柜台里整理着今天的账目,今个儿天气太差,没有人愿意出来逛街,他们的生意自然也就不咋地,卖了一天,也只卖出了一件衣服,看来今天是注定要赔本了。

    就在掌柜的郁闷不已,想要提早观点早些休息的时候,突然却又有客人上门了,老板扫了扫沈晨霭身上的穿着,立马就在心里核算出了他那一身上下的价钱,得出的价格让掌柜的眼前一亮,觉得这应该是一位不太差钱的主。

    遇到这样的客人,掌柜的自然是要好好招待,就见他满面微笑的冲着沈晨霭问道:“客官,您需要什么?小店这里各种成衣帽子都有,您要是有心仪的样式想要定做,那也是没问题的。”

    面对着掌柜的热情,沈晨霭的心里却有些没底了,他刚才挑了几件棉衣,冲着那位小伙计询问了一下价格,发现最便宜的一件也要200多文,他带的钱貌似不太够用呀。

    现在才觉得自己囊中羞涩的沈晨霭有些心虚了,但是人都走进来了,就这么在空着手在出去他又觉得不甘心,思来想去之后,沈晨霭将目标转移到了店铺里的那些帽子的上面,心说一顶帽子总不会太贵吧。

    想到这里,沈晨霭有些小心的指着一顶蓝色的棉布双耳帽冲着掌柜的问道:“掌柜的,那顶蓝色的帽子怎么卖?”

    掌柜的顺着沈晨霭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然后很快速的就冲着他回道:“这顶帽子是棉布的里面添了一层薄棉絮,要25枚大钱。”

    听到掌柜的报出来的价格,沈晨霭心里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还好,帽子他总算还是买的起的,心里有底的沈晨霭便开始仔细的挑起了帽子。

    其实能给他挑选的帽子种类并不多,因为古人十分的重视衣冠,这衣自然就不用说是什么了,而那个冠字,指的便是人们头顶上所带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