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
本王就是以这样的心态,走过了一生又一生。 看是冷血而洒脱,其实内心的孤独和寂寞,只有自己懂。 可这一世,本王偏偏就遇上了那么一个人,他不在乎我的冷漠和无情,死皮赖脸,强拖硬拽的,将本王拉近了万丈红尘中。 从此,我不再是个旁观者,而变成了当局者。 这红尘里的一花一草,一人一物,也终于是烙在了我的心头。 二十六岁那年,又是一个春和景明,流水桃花的日子。 本王闲来无事,同姚书云去到了一处石桥上,等着看一年一度的龙舟赛。 彼时,姚书云长身玉立,站在拥挤的人群中,气质闲散而疏狂。 因为相貌好,神情佳,即便他正在懒洋洋地嗑瓜子,也会让人感觉赏心悦目。 一场龙舟赛,从晌午一直比到了日落黄昏。 姚书云吐掉了嘴里的瓜子皮,看了一眼如潮般散去的行人,伸了个懒腰,又看向了天边镀红的夕阳。 远处是一副厚重的山水画,近处却是一副清雅的人物画。 本王同他并肩而立,看着河上孤零零的几艘游船画舫,问道:“你学问做的这么好,为何不去考取功名?” 姚书云轻笑道:“当官有什么好,每天起早贪黑的,俸禄也没几个,放着好日子不过,受得什么罪。” 人各有志,本王倒也没说什么。 只是转过年,本王的父亲突然仙逝,本王这无心朝政的人,却阴差阳错的当上了王爷。 作为手握大权的摄政王,作为小皇帝燕玖最宠信的朝臣,本王看似风光,日子却并不好过。 正在本王四面树敌,心力交瘁之时,号称不想做官的姚书云却突然报名了科考,在经历了乡试会试连中解元会元之后,又参加了殿试。 只可惜考试前夜,那小子吃坏了肚子,殿试的时候,文章只做到一半,突然扔掉毛笔跑进了茅厕里。 放榜的时候,他只得了个探花,拜为了户部郎中。 可姚书云明显不满足于此,使劲浑身解数,用遍所有损招,终于由户部转入了刑部,由郎中升为了侍郎。 因为那小子手段狠辣,又专爱挖人丑事,便是上头的刑部尚书,也不得不卖他几分面子,整个刑部,几乎是被姚书云篡了权。 而那小子还不满足,整日里惦记着赵丞相的位子,磨着后牙槽嘀咕:“老不死的东西,年纪这么大了,怎么还不告老还乡,把位子留给我坐一坐。” 本王不知道像他这么生性散漫的人,怎么突然打起精神来,想着追名逐利,升官加爵了。 不过有一点本王很清楚,这小子当了刑部侍郎之后,我的日子就好过多了。 朝中反我最厉害的几个大臣,纷纷下了大狱,剩下几个见风使舵的,似乎是受到了姚书云的威胁,竟变相的替本王说起了好话。 局势逆转地十分突然,倒叫本王一时间不太适应。 而姚书云这一系列雷厉风行的举措,无异于是在老虎头上拔毛。 他对付几个小官小吏尚且可以,但是想着对付上头的高官显贵,无异于以卵击石。 而在这些权臣想着动姚书云的时候,本王就可以站出来了。有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姚书云既然动用损招,帮我把一干小鬼除了,那么由本王出面,来对付这几个要脸顾面子的阎王,是再简单不过。 朝廷之上,一时间达到了微妙的平衡。 而这种平衡,看似牢不可摧,可谁也不知道哪一天我若是失宠了,这种平衡会不会猛地坍塌,将我砸得尸骨无存。 本王曾经找过姚书云,让他处事圆滑一点,凡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不必为了我以身涉险。 可他却笑着说:“从我踏上官场那一刻起,就已经做好了随时赴死的准备。”说着,忽又笑了起来,老不正经的问道:“王爷,我要是哪天真死了,你会在我的墓碑上刻下什么呢?是亡夫,还是亡妻?” 本王怔了一下,道:“红颜,知己……” 红颜知己。 恰似亲情,恰似友情,恰似爱情。 却并非亲情,并非友情,并非爱情。 ☆、第68章 “长相思,长相思,若问相思甚了期。 除非相见时…… 长相思,长相思,欲把相思说似谁。 浅情人不知……”1 姚书云喃喃着,突然一口血,喷在了琴弦上。 本王一惊,正欲上前扶他,却被他挥手制止了。 他擦了擦嘴角,道:“坐在那儿别动,这琴,我还没弹完呢。”说着,十指在琴弦上打了个弯,划出了一道优美的弧度,突然变换成了另一支曲子。 由原本魂劳梦断,郁郁不得的相思,变成了一场目断魂销,恋恋不舍的别离。 “如果我死了,你会在我的墓碑上刻下什么呢?”几年之后,姚书云再一次问我。 本王看着他,问道:“你想叫我刻什么?” 他双耳已经失聪,好不容易辨别了我的唇语,半开玩笑地问道:“亡夫如何?” 本王半分犹豫也无,点头道:“好。” 他原本暗淡的眸子突然有了光彩,只一瞬,又摇了摇头,道:“我只是说笑,王爷不必当真。不管你是在我的墓碑上刻下挚友,还是知己,都很好。”说着,双手一颤,琴声蓦地喑哑。 他掩着嘴咳嗽了一声,道:“说来也怪,我近日来,时常做一个梦。梦里有一座悬在九重天上的高台,台上有一个上着手镣脚镣,披头散发的男人。那男人,真是像极了你……” 他说着,曲调陡然拔高,生生将本王带进了他另一个琴境里。 那是在一处云雾缭绕,不辨东西的角落里,诛仙台上吊着一个蓬头垢面,形神落魄的男人,正是本王的前身——天璇。 彼时,他垂着脸,跟条狗一样的乞怜:“陵光,最后一面,你来见见我好吗,哪怕就一眼,来见见我好吗……” 而在云雾深处,一袭绯色的袍子闪动着,其主人在原地徘徊许久,终究是没有上前。 陵光远远地看着他,神色悲痛而难过,“天璇,别恨我。我所能做的,也不过是护住你的元神,送你去下界转世投胎。这总好过,要你形神俱灭,挫骨扬灰吧。” “这样已经很好了,”青芜灵君走上前来,道:“以天璇闯下的祸事,本当剔除仙根,灭掉三魂,永世不得超生的。玉帝肯卖你薄面,留他一命,已是法外开恩了。他只要还活着,就还有重返天庭的机会。此事,你不必太难过。” “回来吗?”陵光苦笑,“我倒是希望,他此番离开,就再也别回来了。” “哦?”青芜不解。 陵光道:“在凡人眼里,做神仙逍遥快活,可我们做神仙的却再明白不过,天庭里哪有什么逍遥可言,处处都有天规约束,凡事总有个条条框框。天璇他那么向往下界的事物,不如就此遂了他的意,让他做一个平凡而自由的人吧。” 青芜眼睛一斜,看向了陵光,“那你呢?” 陵光:“我?” 青芜:“是啊,天璇他斩断情根之后,将不再为情所困,生世洒脱。可你呢,满腔柔情,又将与谁说?” 陵光:…… “与谁,说……”姚书云喃喃着,忽地又是一口血,喷在了琴弦上。 本王从刚才那亦梦亦幻的琴境中回过神来,赶紧冲上前去,将垂死病中,几欲倒下的姚书云接在了怀里,席地坐了下来。 姚书云伸出干枯的手掌,扯住了本王的衣袖,问道:“你说,那个叫陵光的人,不是我吧?” “当然不是,”本王摇摇头,“你是姚书云,是一个风流跌宕,汪洋恣意的人,并不是那个九重天上,一板一眼,冷漠无趣的上仙。” 姚书云:“可我梦到陵光的时候,为什么会替他感到难过呢,好像那个人,就是曾经的我。” 本王攥住了他的手,“书云。” 姚书云苦笑着摇摇头,“都一样的,耗尽了一生的感情,最终也没能得偿所愿。他陵光好歹有天璇爱着,可我呢,我什么都没有。” 他说着,斜脸看向了天边最后一抹夕阳,喃喃道:“太阳就快落下去了,明日,大约是不会再升起来了吧。”说着,又看向了我,“岳初,这一次你能不能别再负气,别再说你会忘了我……” 本王心里猛地揪紧,想起了我曾经对陵光说过的话,“不管我是被投入下界,堕入轮回,还是被挫骨扬灰,形神俱灭,我都会忘了你。而你,也自管忘了我吧。” “你别,忘了我……”姚书云攥着我的手,状似乞求地说道。泪水顺着他的眼角滑落下来,“我不管自己自何处来,将往何处去,你都要记住我,我是姚书云。” 本王拥着他,把即来的泪水全部忍了下去,哽咽着说:“好,我会记住你的,生生世世,莫不敢忘。” “那就……好。”他眉眼一弯,冲我笑了笑,冰凉的手掌自我手心里滑落,垂在了地上。 那抹清浅的笑意,凝在了他的唇边。 至此,再不能见。 一阵寒风袭来,裹着大片的雪花,簌簌的飘落着。 本王打了个哆嗦,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冷。使劲抱住了怀里的人,本王喃喃道:“书云你看,下雪了,浀州的旱情,应该就快结束了吧。” 见他不语,本王又道:“我带你回京城吧。” “早些回去的话,我们还来得看一看王府里的梅花。” “我们回去吧……” 本王说着,将人拦腰抱了起来,往回走时,正遇上了守在门口的陵光。 他一身绯色的长衫,容颜依旧,风华不减。 本王怀抱着姚书云,停住了步子,在落日余晖里,在雪虐风饕里,长久地看着他。 “为什么?”我问他,“为什么要把姚书云放到我的身边?” “为了让他帮着你找回散落在世界各地的神识,”陵光说,“为了让他引你去见风慕言,去见舒景乾。” “是吗?”本王的眼里一阵酸痛,低头看着怀里的人,“也就是说,他是为了我,才降生到这个世界上的。他这一辈子,都是在为了我活着。” “是。”陵光道,“姚书云只是我的一缕神识,灵力一旦散尽了,他也就消失在三界之内了,将不记前尘,亦不复来生。你且忘了他吧。” 陵光话音刚落,本王只见怀里的人,慢慢地幻化成一根红色的尾羽,然后散作点点荧光,绕着本王飞舞了一圈,虽有不舍,可终究是消失了不见。 再也不会相见。 本王怀里骤然空了出来,心里像是也剜出了一个疤。 “你本不必难过。”陵光道:“毕竟他,只是我的一部分而已。” “可你不是他,”本王看向了陵光,有些颓然的说:“他也不是你。”言毕,绕过了陵光,失魂落魄地走进了屋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