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
“卖了玉玦以后,咱们真的五五拆帐?”盛芳华挣扎着朝褚昭钺的背影喊了一句,五千两银子,这实在是个大数目,对于穿到此间十多载的她来说,家产最多的时候不过是半两银子,转眼还被便宜娘给施舍了出去! “我说到做到。”褚昭钺转头看了盛芳华一眼,实在想笑,只不过还是极力压制住,脸上没有半分表情:“你便相信我罢。” 瞧着那一张板得紧紧的脸,盛芳华放下心来,阿大虽然不苟言笑,可却是个言必行行必果的人,绝不会食言而肥。 十来日前,他坐在桌子旁边吃饭,忽然说了句:“我去开块地。” 盛大娘和她都觉得惊诧:“阿大,开块地作甚?别费力不讨好,挺麻烦的。” 后来,他真的扛着锄头出去了,忙了是来日,桃花山山脚下已经挖出了一个小小的坑来,看他那样子,是准备开一大块荒地出来哩。 盛芳华瞅着褚昭钺的背影,心里愉快,看起来自己终于能在大周朝挣到一大笔银子了,她一定要找个妥当地方将银子藏起来,免得被贼人觊觎,更重要的是不要被自家那心慈手软的便宜娘知道,到时候零零碎碎的又施舍了出去。 “芳华,快些来吃早饭!”盛大娘从厨房里探出头来,看了看盛芳华,丫头怎么这样呆呆的看着门口呐,是不是……盛大娘心里头忽然有几分欢喜,是不是丫头跟那阿大看对了眼?若是阿大一辈子记不起他的身世,入赘到家里来,也是门不错的亲事呢。 盛大娘笑眯眯的招呼了盛芳华过来吃饭:“芳华,等会你进城先去给梁大夫送点礼,回来的时候记得割些rou,还买几根大骨回来熬汤喝。” 盛芳华点了点头:“阿娘,我知道。” 回春堂的梁大夫是她在这里的授业恩师,逢年过节她总要去看看他,尽点弟子的孝心。 虽然盛芳华前世已经是闻名远近的主刀大夫,可对于中医,她也只是略懂一二,拜在梁大夫门下,她这才系统的接触到中医,并且探索着将中医和西医结合起来给人看病。 西医胜在临床,中医靠的是经验,盛芳华觉得谁也不能说谁就不好,只有将两者融合到一处,这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而且在这大周朝,她即便是想要用西医的法子来治疗病人,条件也是十分有限的,大部分情况下还只能靠中医来救死扶伤。 梁大夫是个不错的老大夫,教得细致耐心,见盛芳华天生是个学医的料子,十分喜欢她,毫不吝啬的将家中的古籍医书借给盛芳华看,有什么疑难杂症,还跟盛芳华一道商议,跟着他,盛芳华学了不少东西。 “师父,我来看你了。”盛芳华拎着一个篮子走进了回春堂的后院,正在坐堂看病的梁大夫见着她,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芳华,怎么又带东西来了,不跟你说过了以后不用行什么节礼吗?” “师父,一年能有几个节?这些东西都是我阿娘自己做的,没花钱去买,你就放心罢。”盛芳华将篮子上盖着的布打开,拎出了一串粽子:“师父,那些系红线的是我包的,绿色线是我阿娘包的。” “那我肯定不吃那些系绿线的粽子。”梁大夫笑眯眯的看了盛芳华一眼:“你这丫头啥都好,就是鬼精鬼灵的,专坑师父!” 去年盛芳华也是这般交代,他拆开绿色细线包着的粽子咬了一口,只觉得有些苦,后来才醒悟过来,绿色丝绳的分明便是盛芳华自己包的,还赖到她娘身上。吃一亏长一智,今年他肯定不会再上当了。 “师父,今年我的厨艺已经有进步了,你不要不相信我好不好?”盛芳华提起那串粽子晃荡了下:“保证好吃!” 梁大夫笑而不语,看了看篮子里装着的咸鸭蛋:“自己留着吃,干嘛送这么多来?” “表示点意思嘛。”盛芳华将篮子端着放到了梁大夫桌子上:“师父,京城里有一家琢玉堂,你可知道?” “琢玉堂?”琢玉堂是京城有名的古董铺子,到里边去的人非富即贵,哪里是盛芳华这样身份的人能进去看的?梁大夫抬起头来看了盛芳华一眼:“芳华,你问这个作甚?” “有个朋友上次进京城买东西,到琢玉堂里边逛了下,只说那里边好气派,有不少好东西,我听了觉得新奇,想过去瞧瞧。”盛芳华见梁大夫一脸疑惑表情,只能胡扯了个由头:“师父,你可听说过这琢玉堂?它在哪里?” “哎呀呀,这琢玉堂来头可大哩,听说上头有人……”梁大夫小心翼翼的打量了下四周,压低了些声音:“是四皇子哪。”“哎呀呀,这琢玉堂来头可大哩,听说上头有人……”梁大夫小心翼翼的打量了下四周,压低了些声音:“是四皇子哪。” 正文 114|0114 当今圣上一共有六位皇子,长子是皇后娘娘所生,早两年已经被立为太子,可虽然太子已立,但京城无人不知最得圣上欢心的却是贵妃娘娘所出的三皇子,一干用度比对太子,没有丝毫差别。 除了三皇子,其余几位皇子似乎都过得不怎么得圣上欢心,可即便如此,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皇子的身份,对于老百姓来说,还是颇有震慑力的,再怎么说,人家也是龙种,可不是寻常人,故此这琢玉堂也足以让人侧目了。 “四皇子?”盛芳华一愣,没想到一个堂堂皇子还要开铺子,她还以为皇子都是好吃懒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哪里会管这金钱之事? “也是听闻罢了。”梁大夫摸了摸胡须:“或许是有人打着四皇子的名头虚张声势罢了,不过既然四皇子都没有出来辟谣,总是有些许关系的。” “嗯,或者老板跟四皇子的门房沾亲带故。”盛芳华笑得灿若春花:“师父,我去琢玉堂那边转转,再去买些东西就回桃花村了。” 梁大夫点头:“芳华,自己仔细着,到琢玉堂里头可别动手去摸那些瓶瓶罐罐,万一打碎一个,你卖掉自己都赔不起哪。” “知道啦,师父你放心,我不是毛手毛脚的人。”盛芳华朝梁大夫摆了摆手,她是去卖玉玦的,没事去摸那些古董花瓶作甚?拿到钱就速度走人,她保证自己奔走的速度会比兔子还要快。 京城街道上行人熙熙攘攘,五月初的天气已经有些热,盛芳华走在人群里,隐约能闻到些许汗臭气息,她皱眉低头匆匆朝前边走,一口气奔到了宽阔的金水街那边,站在几条街道交错的口子上,看着那垂着一嘟噜一嘟噜紫色花朵的槐树,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梁大夫说琢玉堂就在金水街上,盛芳华打量了那条明显宽了不少的街道,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荷包,里边沉甸甸的,有些忐忑。 阿大说琢玉堂童叟无欺,可万一掌柜的看到那块玉玦如此金贵,起了歹心,将玉玦给换了,那又该怎么办?自己要怎么样才能保证万无一失呢?盛芳华忽然觉得,这五千两银子也不是好赚的,手心里沁出了一层细细的汗珠。 正在犹豫间,忽然就听着一阵喧嚣,盛芳华转头一看,就见一辆马车朝这边飞奔了过来,坐在车辕上的那赶车人挥舞着手中的鞭子不断抽打着马匹,恍若正在草原上赶马一般。 这是谁人车驾,竟然如此旁若无人在闹市疾驰?金水街这边异常繁华,人来人往,万一有人躲闪不及,少不得会被奔马踩踏。盛芳华眯了眯眼睛看着那辘辘而过的马车,帘幕是白色的锦缎,看起来十分厚实,上头还有金丝银线绣出来云彩波浪的图案,瞧着十分气派。 还没等她好好打量完,就听着“噼里啪啦”的一阵响,随之而来的是人群的惊呼之声:“哎呀呀,撞到人了!” 盛芳华一惊,出于一个大夫的本能,她飞快的朝那边跑了过去。 马车已经停下了,车夫跳了下来,站在那个趴在地上的人身边,用脚踢了踢他:“起来,装什么死呢。” 地上的人穿着灰褐色的短上衣,下边是一条黑色的裤子,草鞋,并未着袜,身边还有一副被撞得稀烂的竹筐,看上去该是来京城置办过节用具的乡下人。 虽然发生了马车踩踏的事情,可围着看的人并不多,而且大家都只是站在街道两旁张望,一边小声的议论,无人上前。 盛芳华急急忙忙往伤者那边跑了过去,旁边有个老者拉住了她:“姑娘,你千万莫要去凑热闹,那可是三皇子的马车!” “三皇子?”盛芳华一怔,停住了脚。 难怪没人敢上前,原来是最受宠爱的三皇子在招摇过市。 可是……盛芳华望了一眼躺在地上的那个人,心中想到了当初将手按在医学书上,虔诚的一句一句念过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我要竭尽全力采取措施去拯救病人……现在自己面前就躺着一个急需救治的病人,为何却因为有一个三皇子而停下了救人的脚步? 救人,跟惹怒三皇子,应该没有什么冲突吧?盛芳华吸了一口气,挣脱了老者的手,头也不回的朝那伤者跑了过去。 一阵抽气之声瞬间此起彼伏,大家都眼睁睁的望着盛芳华跑到了伤者身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姑娘胆子也忒大了些,怎么敢搅和到这事情里头去!” 此刻的盛芳华已经顾不上旁人的议论,蹲在伤者身边,伸手探了下他的鼻息,温热一片,还有呼吸,这才放下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