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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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狼狈离去,只敢在暗处守候,直到玄寂伤愈,她才知道为什么他从不为她心动。 原以为,这悲天悯人的和尚,当真是只爱世人,原来不过是因为她不是他心动的那人! 是个小尼姑。 海棠简直想笑了。 原来玄寂也能那么温柔,原来他的眸子里也可以透出情意,原来他早有了青梅竹马的小师妹,原来他们两人都苦苦压抑着彼此的情感,只因为一生都献给了佛祖。他们两人互相救赎,那么,她算什么呢? 海棠只想杀了那小尼姑。 却没想到,一生不开杀戒的玄寂,却为了那小尼姑杀了她。 原来到了最后,惟独她,是渡不了的魔。 第十碗汤(二) 将女鬼海棠引入醴忘台的房间,让她做一场好梦,清欢煮起了汤水,有些犯愁。 墨泽扭着胖身子跑过来:“主人,你在做什么?为什么还不出发?” 清欢用长勺子搅了搅汤水,然后尝了一口——每个鬼尝到的汤味道都是不一样的,因为这是用他们的七情六欲以及一生血泪熬制而成,清欢尝起来就是白水,带着淡淡的腥味儿。她把勺子放下,盯着汤水出神,半晌,才如梦初醒回答墨泽的问题:“怎么说呢,女鬼海棠想要得到高僧玄寂的心,但是我并不想让一个和尚动凡心,虽然他已经动了。” 墨泽惊奇不已:“主人真是有恻隐之心!” “……我觉得你这句话好像并不是在夸我?” “嘿嘿嘿……”墨泽嘿嘿一笑,心虚不已。 “不过没关系,既然这是她的心愿,我为她完成也就是了。”清欢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不过是以妖女身份得到和尚的心,小胖蛋,走了。” 墨泽觉得自己被天雷劈了,主人刚才……叫他啥?小胖蛋?!他有那么胖?!低头看了一眼凸出来的小肚肚,墨泽险些掉下眼泪,主人为什么不给他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rou身,要把他变成小孩子?搞得现在他连智商也向小孩看齐……啊他好想哭。 因为错手杀了海棠,高僧玄寂遁入深山苦修,他并无取海棠性命之意,佛陀不会放弃世间任何一个魔,身为出家人,便是要度他人劫难,可他非但没有成功度了海棠,反而失手杀了她。海棠死后,玄寂音讯全无,隐于深山。直到魔教再次蠢蠢欲动,才又现身。 自此,少林与魔教算是彻底结了梁子,不死不休。魔教失了左护法,自然需要有人补上,这个人选便是教主的女儿簪花。簪花本应在满一周岁时死去,如此也不算违背天道。 可清欢在心底鄙视这个名字。又不是正统的少数民族人,土生土长的中原人给自己女儿取名叫簪花,魔教教主难道是个取名废?但用了簪花的身体有个好处,在这之前,清欢从未接触过巫蛊之术,主要是她很不喜欢虫子,但这一回……人世间有那么多东西等着她去一点一点学习,就当这是用了这个名字的赔礼好了。 簪花自小在苗疆长大,母亲乃是苗疆圣女,说起来这又是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身为中原剑客的教主爱上了苗疆圣女,结果两人却遭到了所有人的一致反对,中原武林忌惮苗疆,苗疆厌恶中原人,于是这对苦命鸳鸯的结尾就是簪花的娘身死,临死前将本命蛊传给了刚刚出生不久的女儿,教主恨极,走入邪道,自此成立魔教,令中原武林闻风丧胆。 对于苗疆,他不亲近,却也并不拒绝,因为那是妻子的族人,所以他甚至让女儿留在那里做圣女,直到左护法海棠已死,簪花也满了十六岁,他才修书一封,让她回到身边。 清欢把时间点选在了簪花娘亲身死之后,当时簪花才三个月,从此就开始了留在苗疆学习巫蛊的生涯,而中原那边,她就安静等待着事情的发生。海棠未死,她就不会离开苗疆。 反正就是完成心愿为辅,想学巫蛊是真。墨泽很不懂她这么做的意义,要知道到了清欢这个境界,这世上的东西哪里还需要去学,她已经是可以与天道并肩的存在,巫蛊这种东西会与不会又有什么要紧? 有这样好学的主人,墨泽自然也是好奇心十足。很多时候他也在想,主人到底是神还是仙,是佛还是魔?但他也得不到答案,总觉得她都是,却又都不是。大概是自己的境界不够,所以完全不能理解主人这种存在吧? 时间一晃而过,清欢在苗疆度过了近十六年,终于可以启程回去中原了。 簪花的娘,也就是上一任圣女,是不苟言笑的人,终年冷若冰霜,除了面对她爹,不曾对任何人有片刻温情。族人都说,那是因为圣女修习巫蛊,断绝七情六欲,所以才会那样,倘若不是簪花父亲的出现,簪花的娘会成为有史以来最优秀的圣女!大巫们每每想起,都会忍不住叹气。 但清欢却有让他们的遗憾得到了缓解,因为她较之其母更有天赋,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不仅如此,人还甜美可爱,人缘也特别好,明明是身份高贵的圣女,但和族人相处的时候却一点架子都没有,所以很受欢迎。 当清欢接到父亲的信准备离开的时候,一向严肃的大巫们都哭了! 虽然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十六年,但清欢很喜欢这群虽然古板保守但却又淳朴可亲的苗人,尤其是她上马离开的时候,胡子最长头发最白的大巫还偷偷抹眼泪了呢,别以为她没瞧见。 跟真诚的人在一起,是清欢最喜欢的。若这世间一切都返璞归真,那就再好不过了。 啊,最重要的是她要先回魔教去见见簪花的爹也就是教主大人,闯出点名号来再说。 可能她的打扮很奇特,所以一踏进中原武林的地界就被盯上了。没办法,人家江湖侠女都打扮的或英姿飒爽或庄严威仪或仙气飘飘,惟独她乌黑的长发束成马尾,穿着极具苗疆特色的服饰,手脚还带着一串银色的小铃铛,一走路呀,那清脆的响声格外引人注目。 她又长得非常漂亮,高鼻深目,五官较之中原人更加立体深邃,皮肤也更白些,因此就更扎眼了。 而清欢本身也很注重这个角色的扮演,在街上逛了一会儿,她突然笑了。本来想找个客栈住宿的,但这一路客栈太多,简直不知道挑哪个,但看到这一家,她二话没说就决定住下来。 你要问为什么?因为这家客栈名叫“出去打客栈”。 一踏进大堂,所有人的目光就都看了过来,友善的、好奇的、邪恶的、心怀不轨的、戒备森严的……总之,应有尽有。清欢却像是浑然未觉,迎面而来的小二像是没注意到她打扮奇怪,很有职业道德的热情招呼:“姑娘是打尖还是住店呀?” “当然是住店啦,你这上房给我来一间。”她笑眯眯地说。 她笑起来特别的可爱甜美,有种奇特的感染力,小二笑着应道:“好嘞!上好客房来一间!” 清欢踩着脚步跟在小二身后,一手轻轻摇着,清脆的铃铛声就在大堂里清脆的响起来。临走的时候大巫给她塞了好多奇花异草药材珠宝,她一进中原就找了当铺当掉了些,现在什么都不多,就是银子多~有钱才可以任性住上好客房,否则只能在荒山野岭凑合过。 她才不委屈自己呢。 蹦蹦跳跳地跟着小二到房间去了,又点了几道菜让小二送到房里,清欢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只竹筒,从里头倒出一只软绵绵胖嘟嘟且七彩斑斓的小虫子。 她真的不喜欢虫子,但这十六年下来,再讨厌虫子也习惯了,而且巫蛊之术学久了,她竟然开始觉得这些虫子很可爱! 这只小胖虫是她采药时无意发现的,因为好玩就带回去孵化,谁知道孵出来这么个肥东西。苗疆之物大多含有剧毒,但小胖虫却一点毒性都没有,非但没有,它还能克制天下奇毒!清欢早在它身上试过了,这家伙不怕任何毒,就连大巫的本命蛊它都不怕,也不知到底是个什么来头。没有任何人知道它叫什么名字,于是清欢做主给它取名就叫小胖虫。 听到这个名字的墨泽嘿嘿冷笑两声,难道是用了簪花的身体,而簪花流着教主大人的血,就连着主人也成了取名废? 小胖虫的出现是个谜,而且清欢这些年来都没再见过与它相似的同类,想来是仅此一只了,中原武林人才济济,也许有认识它的也说不定。但这世上生物无数,谁能保证自己就能全部认识呢? 而且像小胖虫这样逆天的小东西,还是少一点比较好。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了。 小胖虫什么都吃,最喜欢的就是青菜,有时候清欢觉得它像是一只没进化完全的菜青虫。 正在喂小胖虫吃东西,突然,外面传来一阵sao动。清欢好奇地开门露出个脑袋去看,原来是一群身着米分白道袍的尼姑。那道袍也不知是什么布料,格外飘逸轻薄,一群妙龄尼姑站在一起,虽然是光头,但因为带着僧帽,也并不违和。反倒是因为她们的青春美丽,显得格外吸引人。 客栈里都是群江湖人士,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这一群小尼姑个个生得是花容月貌身娇体柔,能不让他们看得激动么?只是为首的那个中年女尼神色冷然,面无表情,满身的煞气,是以无人敢惹。 “师父,咱们今日便在这里留宿一宿,明日再赶路吧!”中年女尼身边一个貌美女尼道。 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那不是高僧玄寂心头的白月光么! 第十碗汤(三) 说白月光,那可是真的,因为这妹子名字就叫白月。那为首的女尼乃是南海派的掌门人,道号唤作慈心师太。只不过她和这名字格外不搭,武林中人都知道,慈心师太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据说在她幼时全家为响马所杀,她侥幸得一散尼相救,于是便剃度出家,后来师父圆寂,她便接任了掌门,武功自然是深不可测,但也嫉恶如仇,曾经放言,说是要杀尽天下恶人。 她身着灰色僧袍,神情严肃冷凝,身后年轻的女弟子们也都不敢大声说话,但看得出来,慈心师太对白月是非常看重的。 可不是么,要是不被师父看重,白月又怎会不肯还俗?到现在清欢还没见过玄寂,但对于白月,她的第一印象还是挺好的,活到她这把年纪,面对任何人都是一副老祖宗看孩子的心情。对女鬼海棠来说,白月是仇人,但对清欢来说,不过是个可爱娇俏的年轻姑娘罢了。 她看了几眼就回到了屋子里,也难怪教主大人飞鸽传书要她回来,连慈心师太这样的人物都出现了,更别提其他有名望的人士,魔教虽然高手众多,可若是被正道人士围攻,即便以一敌百也打不过啊。 累也累死了。教中倒是也有擅使毒的,但那又如何,难道能比得过四川唐门?清欢叹了口气,看来这位教主爹爹,心中对正道人士是恨之入骨啊,否则又如何舍得让亡妻留下的女儿也踏入江湖,经历这一场血雨腥风。 七日后的武林大会,指不定要发生什么大事呢。清欢心里想着,手指头却戳了戳小胖虫,小胖虫抬起肥脑袋“看”了她一眼——如果那两粒黑芝麻样的东西是眼睛的话,有点小委屈,蹭了蹭她指头,又继续埋头吃起来。 有了尼姑们的入住,这家客栈瞬间就客满了。半夜里清欢睡不着觉,她听力极好,几乎只是一瞬间就听见那轻微的呼吸声。如果她想,她甚至可以听到那人的心跳,以及血管里头鲜血流动的声音。 这大晚上的没事儿做,走亲戚么? 嘿,最有意思的是,竟然还盯上了她。 迷烟吹进来之后,清欢很给面子的趴在了桌子上做熟睡状。 房门被匕首别开,两个轻盈利落的黑影瞬间闪入房间,见清欢趴在桌子上仿佛睡熟了,其中一个声音粗犷点的男人难掩惊喜:“嘿!大哥!这小娘儿们真的晕过去了!这迷烟真他娘的好用!” “嘘!那么大声音,怕没人听见吗?去,把门栓上。”另一个较低沉的声音如是说,两人都压低了嗓子,偷偷摸摸的,像是做贼一般。 “嘿嘿,今天打这小娘儿们进客栈我就瞧见了,长得真他娘的水灵,那小脸蛋儿嫩的,估计也就十四五岁吧?能掐出水来啊简直!” “少废话,老规矩,我先上,你后来。” “没问题大哥!” 两人聊得不亦乐乎,清欢都想笑了,这么多年了,总算是见到敢劫她色的男人了,简直有点说不出的感动,不知道是为什么。她的手指轻轻一点,一条小虫从她指甲里悄悄游了出去。 那粗犷男子立刻就哎呦一声,低沉男子赶紧捂住他嘴,呵斥道:“你疯啦?!不知道隔壁还住着个老尼吗?!要是被她听到,咱采花双雄的一世英名就要搁这儿了!” “不是啊大哥,我、我突然觉得好疼啊!!!——” 最后一声已经是难以掩饰的尖叫。 很难想象男人也能这样叫。清欢偷笑,小虫已经回到了她身上,她便继续装作困倦睡着的样子。 几乎只是眨眼间,房门便被一脚踹开。那低沉男子大叫一声不好,也来不及去管粗犷男子了,只顾自己逃命,慈心师太及时发出一枚暗器,他便一头栽了下去。 光是听那声闷哼,清欢就觉得很疼。但是当尼姑们聚集到窗口看的时候,男子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这俩采花贼,武功不怎样,但轻功却是一流,一击不中,想要再抓也就难了。 “大胆yin贼,竟敢在贫尼眼下逞凶,今日便要你们有来无回!”慈心师太冷冷地说,“白月,去看看那姑娘。”她没有让弟子去追,是知道采花贼行走江湖多年,必然手段无数,而弟子们都是些初出茅庐的小尼姑,就算武功比他高也没用。只是可惜只抓了一个。 白月应了一声走上前来,那打扮非常奇特的姑娘趴在桌上,她轻柔地将姑娘翻了个身,然后倒抽一口气,好标致的姑娘!生得如此容貌,也难怪会被采花双雄盯上了。她在心中轻叹一声,掏出一个小瓷瓶,打开塞子放到清欢鼻下轻轻一晃。 清欢“大梦初醒”,见房间里这么多人,很惊讶:“你们是……” “姑娘不必害怕,这人乃是采花yin贼,贫尼这便了结了他性命。”说完,慈心师太便要动手。 清欢却叫道:“师太且慢!” “姑娘为何拦住贫尼?!”看得出来,这性情古板的老尼姑生气了,她很不明白清欢为什么要阻止自己,恶徒人人得而诛之。 “出家人何必要破杀戒呢?手上染了血,佛祖可不喜欢呀!”清欢笑嘻嘻地坐了起来,脚下轻轻一弹,整个人便轻轻松松坐到了房梁之上,两只小脚晃呀晃的。 慈心师太见她露了这么一手,立刻心生戒备。这样的身手,能被这两个功夫不怎么样的yin贼迷晕?难道有诈?当下她的目光便带了杀气。 “要我说呀,师太武功是真高,就是戒心稍微重了点儿。”清欢把玩着自己的一绺长发,她身上有着非常令人着迷的气质,没有办法用语言来形容,只能说是极其动人的。“那人都被我的小宠物做了印记,就是跑到天涯海角也能找着他。” “小宠物?”一个性格活泼的女尼好奇地问。 “就是它呀!”清欢摊开手掌,掌心一只羽翼翩跹五彩斑斓的蛾子正在扇动翅膀。 “真漂亮!”那女尼感叹一声,随后被慈心师太瞪了一眼,吓得闭上嘴巴不敢再说话了。 清欢淡淡瞥向慈心师太,这老尼太偏执,连对自己的弟子都没有半分柔软,这样的出家人,能修的正果才怪。“师太何必这样戒备于我,你我又不是仇人。” “姑娘手中的可是七彩果花蛾?”慈心师太先是语气略显平和的问了一句,随后拂尘直指清欢。“你是苗疆的妖女!” 诶,这话清欢就不爱听了,什么叫苗疆的妖女,这是要把苗疆的人一棒子全打死吗?她微微眯眼,道:“师太,我再给你一次机会问问你,什么叫苗疆的妖女?” “苗疆奇毒无数,你的穿着打扮也不像中原人,从苗疆赶来中原,手有奇毒,不是妖女是什么?”慈心师太理所当然地说。苗疆盛产毒物,那里的人自然也不是好人,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 “妖女妖女妖女,虽然你帮我抓了采花贼,可是乱叫我妖女的话,我一样会翻脸的。”清欢意有所指。 明明是个少女,怎地身上这凌厉至极的气势……慈心师太面色一白,她竟受到了压迫! 这已经是清欢手下留情了,她若是真的放出威压,怕是这个世界都要因此崩坏。所以一点点,吓吓这老尼而已。“我可不想跟你打架。” “哼,那可由不得你!”察觉到那压迫人心的力量已经消失,慈心师太松了口气,认为方才那不过是自己的错觉,她生性好强不肯示弱,便死死盯着清欢道:“妖女,今日便要了结你的性命,省得你再去害人!徒儿们,摆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