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竹马邪医,你就从了吧!在线阅读 - 第17节

第17节

    莫名地就变成言大夫调教小媳妇儿了。

    玫姐很被动啊。

    ☆、第二十五章 情窦初开

    霎时,言大夫难得转晴的脸,直接乌云密布,他沉默着抓过我的手,然后,又抢过银镯子,直接套在了我右手腕上,尺寸再合适不过。

    也许是很满意自己的眼光,他盯着我的手腕看了良久,微微点头,脸色也好了不少。

    “这个你可收好了。”他甩下这句话后就去了诊室给病人把脉,擦身而过时,我依稀能听见长命锁上的铃铛清脆一响,那声音像是荡进了我的灵魂深处,令人些许迟钝。

    手镯冰凉,我抬手打量了几眼,果然,很好看。

    白拿东西不手软,我远远地对言悔说:“那我就不客气的收下了。”

    然后,便蹦跳着蹿进柜台,勾着千织的肩,对她说:“织儿,我看你不高兴啊,姐带你出门玩儿去呗~”

    可是千织居然摇头拒绝了我,紧接着还猜出我想问的下句话,神色淡淡地先一步回答道:“嗯,手镯挺好看的。”

    好冷漠。

    她有些不大对劲,我却没怎么放在心上,只想着大不了回来给她买点好吃的哄哄就是了,便这么欢脱地出了医馆。

    而在回木屋的半道上,竟碰上了砍柴归家的叶莺。我瞧着小姑娘瘦弱的身板,也不知她是哪儿生出的力气,能背动那么笨重的一摞柴火。

    念着叶莺也是我认可的干meimei了,做jiejie的责任感顿时油然而生,我当即就拿过了她背上的柴火。

    叶莺揉着肩膀,围在我身边说:“玫姐,还是我来吧,这柴火很重的。”

    我摇摇头,甚是轻松地回:“对jiejie我一个习武之人来讲,这点重量算不得什么,你就少cao一份心吧。”

    见我坚持,叶莺便也没再多说,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走在前面,给我带路。

    突然想起手上的银手镯来,我一个兴奋,忙跑上几小步,叫住她:“莺儿,你看这个。”她回过头来,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我在说什么。

    “这手镯真好看呢。”她感叹道,眼里带着闪闪的光。

    我咧着嘴道:“是吧是吧,阿悔送给我的。”

    叶莺随即掩嘴笑了几声,我倒是不明白了,便问她:“莺儿,头回在医馆里,你也这么看着我和阿悔笑,你笑什么呢?”

    “恩……玫姐,你是不是喜欢言哥哥的啊。”她陡然甩出这么一句,宛若一颗石子抛进湖水之中,在我的心里荡起圈圈涟漪。

    我浑身一震,立刻朗声道:“我?喜欢阿悔?”

    “不是吗?”叶莺搔着脑袋,被我咋呼的反应弄得发懵,“我看言哥哥只是送个礼物,就让玫姐你高兴的不得了呢。”

    我眨眨眼,摸着手镯想,好像,是有点过于兴奋了,不过,这是因为,因为……因为什么呢?因为我喜欢阿悔?

    真是……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

    一到某处残破的草棚,我的思绪起起伏伏,暂时恢复常态。

    这里,就是叶莺的家?我以前总觉得,自家的木屋算是这天底下最简陋的住所了,不想,还有更更更次一等的。

    叶莺的阿爹是个骨瘦如柴的病老头,瘫在榻上,生活不能治理,人也不清醒,嘴里不时呜呜着什么,我实在听不懂。

    至于叶莺的弟弟,小她几岁,面色微黄,眼睛虽大,却不如叶莺的水灵,反而透着黯淡的光,他坐在床边伺候着阿爹,手里还拿着书,默默地看着,我想着这也算是我干弟弟了吧。

    “你叫什么名字呀?”我和颜悦色地问他。

    他抬头瞄了我一眼,复又埋头看书,淡淡地说:“你是谁。”语气神态,倒有些轻蔑不屑。

    放好柴火的叶莺走进屋里,直接敲了他脑袋一记:“叶溪,怎么这么没礼貌,这是洛玫jiejie。”

    叶溪撇着嘴摸了摸头,不太爽地扫了我一眼,问:“上次那个甜糕,是你做的?”

    我挑着眉点头,有些摸不准这小子的性子。

    “做的不错,可以再做点来。”他毫不客气地说,紧接着,叶莺的拳头便又落在了他的头上。我搁一旁看着,心里暗暗惊叹,原来叶莺也是个暴脾气啊。

    被拳头教育过的叶溪勉为其难地敛了恶劣的态度:“玫姐好。”

    我笑着说:“乖。”

    他哼哼了一声,便不再开口搭理人,只是不怎么上心地翻着书。叶莺则跑前跑后,一会儿劈柴,一会儿洗衣,还担心照顾我不周。

    反观叶溪的清闲,我坐在小板凳上,问他:“你怎么不去帮你姐的忙。”

    “没空。”

    我一翻白眼,看了看他拿书的手,那叫一个细皮嫩rou,半点茧子都没有,便嘲讽道:“没空?我看你也没做什么。”

    叶溪气恼地瞪了我一眼,呛声道:“没看我读书吗!少烦我。”

    “光读书能有什么屁用。”

    “当然有用,书读好了,就能考上状元,无论是名声,还是财富,都会有的。”他振振有词道。

    哎哟,看来我是燕雀,倒不知鸿鹄之志了。这年头,小屁孩儿的白日梦倒是会做得很,我啧着嘴:“你以为状元是你家的,一伸手就够得到。”

    他犹豫了小会儿,估计也是在掂量自己的那点儿分量,而后方才一扬眉道:“文状元不行,还有武状元可以当。”

    这可说到我的本家了。

    “武,你会吗?”看那没吃过苦的样子,顶多就会点三脚猫儿的功夫,恐怕还不如叶莺呢。被我这么追问之下,他一时无言,又是哼哼几声,不再说话。

    没想到第一次会面,我和叶溪便互看不顺眼,他嫌我烦人,我讽他没用。停留了一会儿,我便告辞了。

    回了木屋,我提溜起水壶就去了玫瑰园,却发现有土被挖开的迹象,我摸着脑袋徘徊了一阵儿,莫非,是有小贼来偷我家的玫瑰花。

    为了揪出元凶,我足足在木屋这儿守了三个晚上,却是连只老鼠的影子都没见着,我跑去咨询了一下言悔,他的指尖滑过我手上的银镯,脸色颇为奇怪地说:“也许是被什么动物刨开的吧……”

    我思来想去,这倒也解释得通,便释怀了。

    ……

    阴雨绵绵的一天,许久未出现在医馆的王万华湿漉漉地站在了我的面前,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玫姐,我对不起你。”

    【作者题外话】:吾家有女待长成。

    ☆、第二十六章 王万华的春天

    瞧着他身上那湿成一片的衣衫,我忙让千织取了毛巾为他擦拭,以免这小子染上风寒还要赖上我照顾。听他此言,我不禁好奇地问道:“你怎么就对不起我了?”

    他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下文,千织没什么表情地走了出去,换言悔迈了过来。言大夫只轻轻地瞄了他一眼,就在旁边的长凳上坐下了,支着头神色淡淡地看着我俩。

    王万华偷看了言悔一眼,低下头。

    “诶,万华你倒是说啊。”我没耐心地催促道。

    “我……我……”他慢慢抬头,突然扑过来握住我的手,“我不能娶你进门了。”

    言悔漠然起身,一把拍开王万华的手,道:“好好说话,别动手动脚。”

    我盯着言大夫紧抓着我的手,暗暗想,这不是动手动脚是什么,自己还好意思说别人。我反抠了他的手一下,却见他右眉一挑地盯着我,真是搞不懂,我又没掐他。

    转过头来看着王万华,啧啧,这小子前几日才开口说喜欢我,要娶我,不想这么快就变卦了,唉,看来不是只有女人善变呢。

    我问他:“为什么?你不喜欢我了?”

    言悔瞪了我一眼,然后难得好脾气地对他说:“说吧,为什么。”

    从旁边心虚地抓过一只茶杯,王万华可劲儿地灌着水,然后一舔嘴唇:“玫姐,你不要误会,我不是不喜欢你,我喜欢你,真的,可是我想了很久,我觉得,那是因为玫姐你很厉害,所以我特别,特别仰慕你……吧。”

    仰慕我……嘛,感觉也不坏。

    原本我是打算就此打住,结果言悔追问道:“王万华,你怎么突然就开窍了。”

    王万华盯着言悔,一哽喉,将茶杯放下,然后突的又扑向了言悔,嘴中同时大喊道:“言哥哥,帮帮我。”

    他的举动早已被看破,言悔拉着我一侧身,轻松地躲过了这一袭击。感受到他手掌传来的温度,胸腔的某处不禁躁动不安。

    等等……

    刚刚王万华叫言悔什么,言哥哥?我身上顿时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要知道王万华素日里看不惯言悔,总是直呼言悔大名,今日改性子也未免太彻底了吧。

    “你?”就连言悔也是云里雾里了。

    王万华戳着手指说:“我,在河边碰见了一位姑娘,然后,然后我就看了她一眼。”

    紧接着,他又捂着胸口道:“这里,就怦怦跳个不停,我按耐不住地去接近人家,要是一会儿没看见她,就觉得心里难受,还有还有……”

    “恩……是春天到了。”言悔一扯唇角打断他。

    我站在言悔身边,突然觉得有哪点不对劲,呼吸慢慢加快,我用手捂上心口。我,我刚刚就盯了言悔的侧脸一会儿,怎么,怎么会心跳得这样快。

    这个症状,和王万华是不是太相似了一点。

    “洛玫,你怎么了?”言悔皱着眉说。

    我忙放下手,生怕他这个神医看出我的不正常,进而转话题道:“我没事啊,诶,万华,你说的那些,关阿悔什么事?”

    又是支吾了良久,王万华才说:“那个姑娘说她,是,是言悔的干meimei。”

    言悔的干meimei……

    好像是叶莺。

    如果此时有什么东西在言悔手上,我想他一定会直接朝王万华砸去,恩,好像此时在他手上的是我的手,恩,量他也不敢把我丢出去。

    片刻的怔愣后,言大夫松开我的手,走向王万华,然后一手搭上他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行,我明白了,帮你便是。”

    我一面因言悔的突然松手而失落,一面,则是被他的反应给弄懵了,就这么,把自己的干meimei给卖了?

    本以为言悔是说来玩玩,不想竟是当真的话。没隔几天,叶莺就被言悔叫来了医馆,凭的什么由头,我倒是不清楚了。当然,王万华也好巧不巧地同人家姑娘在医馆偶遇了。

    言悔拖着我出了内堂,说是给俩个人留个独处的空间,我一向爱凑热闹,刚出门,就悄悄地攀在了门边,支着脑袋朝里看,言悔靠在我身后,不动声色。

    只见王万华背着手朝叶莺走了过去,想来他是打算变戏法一样的变出一束花,然后送给叶莺,却不料脚下一滑,摔了个狗啃泥不说,连藏在衣袖里的花,也凌乱地洒了一地,实在狼狈。

    不过,今日的他也是勇敢,摔的这么惨,竟没有如往常般哭哭啼啼,只是趴在地上,尴尬地不知如何反应。

    心地善良的叶莺当然不会放任不管了,当即伸出手将王万华从地上拉了起来,还关怀他身上有没有哪里伤着。王万华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让我不免白眼,没出息。

    他愣了一会儿,回着没事,又把地上的花拢起,搔着头不好意思地送给了叶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