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我们悄悄谈论的,也是桌上的陈设。他说,“这是真花吧?” 我问,“什么花?” “花毛茛,你不知道?” “你居然知道?”对不起,虽然余高幸看起来跟不学无术的小混混不沾边,却也不像是聪明的学霸,他像是那一种不迟到不早退,上课就打盹,下课就疯跑,运动细胞发达,头脑简单的孩子。 曾经我也认同做明星的门槛是长相和气质,入行后才发现,有人靠包装和运气,有人靠家世背景,当然,也有人是长相气质兼有之,真正的出类拔萃。 这会儿我说的不是余高幸了。 我说的,是我的正对面,另一张长桌前坐着的人,他皮肤白净,脸庞偏瘦,不过,他应该很年轻,穿着意大利奢侈品牌的格纹外套,里头是象牙白的西装,恰到好处的灯光倾泻在他的脸上。 我知道没有人是完美无缺的,可是他缺憾的地方,正符合我的审美。 他传递给我一种感觉——这是他家举办的晚宴,而他不甚感兴趣,但是必须出席还得礼貌示人,不能丢了自家的面子,他假装漫不经心地,将手腕从整齐的袖口中转出来,看看手表,内心读白:老天,让时间快点过去吧! 我忽然意识到,我的想入非非,正是一个导演遇见具有生命力的演员、一个画家遇见怦然心动的时刻,故事和画面不用构思,已然呈现在脑海。 真是奇怪,我以为自己欣赏不来太年轻的男人身上的魅力,从前还曾刻薄地想过,他们就是半透明的五彩糖果纸,晶晶亮亮的,带着一丝丝香甜的气味,其实他们品尝起来是没有味道的。 他似要察觉到我的目光,我别过脸,用胳膊肘推了下余高幸,小小声地问他,“那个人是谁?” “哪个?”他接收到我的暗示,低声回答,“白色衣服的?周嘉树。” 我勉强应一声,表情仍是迷茫。他便问,“你不认识?” “你认识?” 他谦虚地说,“我认识他,他不一定认识我。” “他肯定认识你,你可是最年轻的影帝。” “好汉不提当年勇,况且他上领奖台的时候,我还拍着不入流的小网剧,排队领盒饭呢。”他谦虚不了几秒钟,又煞有其事地说,“也就是他没有进电影圈挑大梁,否则我俩必然成为竞争对手。” 我是不喜欢嘴上损人的,十分瞧不上打击别人的自信心来取乐的人,当下却情不自禁地说,“你们……有什么可比性?” “这还不明显?一个长得帅,另一个长得更帅一点。” “你是?” “我是‘更’!”他笑得肩膀都抖起来。 哪有人一边吹牛一边笑场的。我这样想着,也低下头笑起来,谁都没有留意到,此刻的我们已经被摄入镜头。 第二天,前往机场的路上,童童刷着微博,看到了粉丝截取的动图,不留情面地说,“你俩凑在一起就掉智商。” 这一条微博底下的评论与她不同,他们很是激动于我和余高幸关系破冰,重修旧好,昔日的念念不忘,终得到回响,感谢主办方,感谢安排座位的工作人员…… 第7章 我有预感,等到我下飞机,粉丝朋友们的画风就会不一样了。他们会吵起来。 头一回在我发的微博评论下,出现一些令我云里雾里的讽刺,似与余高幸有关,我搞不清状况,在机场见到经常来接机的女孩子,我便问了她,她很酷的回我一句,“不关你的事儿!” 很好,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当时我应该接下这个梗的。 后来我有点琢磨明白,他们发生争吵的原因是,一部分粉丝不希望大众歪曲我与余高幸的友谊,而另一部分粉丝言之凿凿地说,在我与他当中,只差一个人去捅破那层窗户纸,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友谊,除非性取向相同。 虽然我常常被女人打动,比如,阳光晒着少女圆润的肩头与她微黄的发丝、绝望的女人落下了眼泪、随风飞舞的乱发下明媚的笑容,如果我是一个男人,一定死于多情,但我是一个对爱情尚有一些幻想的女孩,要挑选伴侣,我还是爱男人的。 以我的观察,余高幸的取向也没有走偏。 可我们不能产生电流,也是事实,连拍戏过程中,需要投入感情的情况下,都不能,更不要说他经常扶我一把,搭上他的手,就像我自己的左手牵右手,毫无感觉。 我这般理所当然的想了两年,忽然被这一张动图和下面评论的影响,不禁怀疑起余高幸。难道只有我毫无感觉,他是有些想法的? 晚宴结束的两周后,余高幸有一个上海的工作行程,我便把他和思思都邀来家里,点了火锅外卖。锅在茶几上,牛油红汤水一滚,屋子里都飘起一股味儿,我就将阳台窗户打开透透气。 余高幸的男助理说,万一被狗仔拍到怎么办? 我满不在意说,拍到就拍到,能写什么呀,当红影视艺人在家聚众吃火锅?最后还是我自己将窗户关上的,这两天气温骤降啊。 我们围坐在茶几旁涮起火锅,我问余高幸,“你有没有打算过,该找女朋友了?” 他的助理呛了下,我递上纸巾,“没事吧?”他咳嗽着说,“没事没事。” 思思吸完一溜宽粉,擦擦嘴说,“我要不要去趟洗手间?” 这件事需要参考别人的意见?我纳闷地回答,“随你呀。” 她解释原因,“我怕打扰你们。” 余高幸说,“不是,她就是想跟我讨论这个问题。” “你太了解我了。”我说,“所以我忍不住在想,粉丝说的是不是对的,你对我有意,可我一直察觉不到,耽误你了。” “老妹儿,自信是好事,但是你哈哈哈……”他没说完就开始笑了。 余高幸、思思和我成为好友的关键,在于我们三个人是共享笑点,旁人常常不明何事,我们已经笑开了。因此,芳芳姐说出一句名言:年轻真是好,看见什么都好笑。 但现在,他俩人在笑,我可笑不出来,“不可能就不可能,怎么嘲笑我呢。”自从对他起疑心,我就一直发愁怎样把这件事情与他说开,又不会伤害到他的心。 余高幸一边说“没有嘲笑你”,一边笑得很大声。 童童嫌弃我们笑点低到不可救药,想让他停一停,就问,“高幸哥,你喜欢什么类型的?” 他毫不迟疑地回答,“我喜欢朱彩彤那样的。” 一说朱彩彤,大家都知道是谁,比起她的作品,她的容貌和绯闻更为人津津乐道,她美得艳光四射,美得双眼写满野心,与我还真是南辕北辙,但我们仍有一丁点的关联,就是不知道从哪个论坛流传出的对子:人间俗物朱彩彤,清秀路人汤奕可。 以她的知名度,与她放在一起嘲弄,都是我的荣幸。 我不由得提醒他,“你应该叫她‘彩彤姐’。” 作为公众人物,就要做好一言一行都将被放大解读的准备。 他说,“我知道,不是没外人嘛。” 思思发言,“我觉得她看不上你。” “会不会聊天?” 我咬到一颗花椒,整个舌头都麻了,慌里慌张地找起饮料。童童见状,马上递给我一罐啤酒。 思思解释说,“我的意思是,你很好,但是你的好,她欣赏不了。” 我拉开啤酒的易拉环,咕咚咕咚地喝下去,豪迈地往茶几上一放,“先追了再说!”差点打出个嗝来。 他的助理又呛到了,我又递纸巾,“你慢点呀。” 思思说我,“你这么兴奋干嘛?” “我没兴奋,我咬到花椒了。” 她又哈哈大笑起来。 余高幸把话题扯回来,“你说得轻巧,怎么追?”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编不下去,又喝了几口啤酒,冒出个想法来,“我们同在一个圈子里,要碰面很容易的,下次见到她,你说,‘彩彤姐,我们好像差不了几岁吧?’我想她应该不知道你具体几岁,等她说出自己的年龄,你就回,‘哎呀,我们是同龄人,以后我就不叫你姐了。’这样她肯定很开心。” 他一脸怀疑,“你不要坑我。” 思思已然微醺,笑盈盈地说,“好傻的!” 不怪他们质疑,连我自己都郁闷,怎么说出来有种投机取巧的轻佻,明明不是这样的感觉。 这一招我还是从周嘉树那里学来的,可能是我学艺不精? 不行,让我好好想想,慈善晚宴那天晚上的场景,我是否漏掉什么细节—— 晚宴落幕之前,要拍一张全场嘉宾的大合照,灯光集中在舞台上,衬得台下无比昏暗,我从来没有在大场面上栽过跟头(字面上的意思),所以有着今夜也不例外的自负,当我以为已经走上舞台的时候,身后有人说了一句,“小心,有台阶。” 我下意识低头,提起裙摆,走上眼底出现的这一阶台阶,正想回头向出声提醒我的人道谢,身旁的女艺人发出短促的惊呼,我一把扶住她,她站稳后,不好意思地对我说了声“谢谢”。 我再抬头去寻那人,眼见周嘉树走到另一边,与我错开了距离,他跟人点头寒暄,将双手放进西装裤的两侧。 我知道是他,女人的直觉。 好吧,是我余光看到了他从我身后走上来。 与他交好的中年男演员气韵儒雅,待他很是亲厚,自然地搭上他的肩,两人聊得有来有往,不知说了什么,他蓦然笑起来,我原想他是在百花争艳中置身事外,却不曾想,他竟是脱颖而出的。 合完影,众人纷纷与杂志的总编辑亲昵地道别,陆陆续续离场,我也正有此意,但见今茂哥叫我过去。 今茂哥真真是老牌艺人,与他合作《飘纵口红》的时候,黄导是唱/红脸挑我毛病的,今茂哥则是唱白脸的,成天地夸我有灵气。他好意要将我引荐给内地的投资人,他很希望我能走出固有的圈子,他对小圈子这一套嗤之以鼻,我却之不恭,与余高幸道声别,即往今茂哥身边去。 聊了一会儿,我得以离开,拉住童童说,我想换下礼服,你问一问酒店有没有房间可以借用。一开始我是穿着礼服进来的,从停车场下车那一刻起,我这个南方孩子,冻得像根冰棍。 到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童童一拍脑门,“哎呀”一声,她忘记将我的羽绒服,和装首饰的盒子带上来,珠宝和腕表都是品牌赞助的,要还回去。 这些天我到处飞,童童也没闲着,难免忙中出错。我说不要紧,我先换衣服,你下楼拿东西,我们停车场汇合。 我随便把自己一裹,装起礼服,出了房间,已经是最晚离开的一拨人了。 电梯到停车场,才迈出去几步,正面挑战冷空气,战败地僵在原地,牙齿立刻打颤起来。童童很快就下来,第一时间将羽绒服披在我身上,让我在这儿等着,她去找司机把车开过来。 我匆匆穿上羽绒服,却闻有人出声,“奕可姐。” 我着实一愣,动作也停顿。近些年来,相熟的人都叫我“小可”,夸张一点的叫我“汤奕可老师”,可是“姐”…… 我一回头,思绪便从称谓,跳跃到原来他知道我是谁。 前头在晚宴厅里,总是离得有些远,此刻近看周嘉树的眉眼,生得格外出众。如果我是一个男孩子,他是我最想要的面容。 我的眼窝与眉骨几乎是平的,多亏我是一个女孩子,眼型干净漂亮,才会是灵动又朦胧,男孩子可不能像我这样,不然没有发胖也会像个发面馒头。 我回应他一声,“你好。”就把脸转开了些,刚刚在房间里懒得照镜子,也不知道我的妆有没有花了。 他应该也在等车开来,自然地站在我的旁边。他的助理转身去接电话,显得我们之间更安静了。 我换了平底鞋,他一下比我高出许多,我有163公分,目测他在180公分以上。 小时候我羡慕长腿模特儿,天天坚持喝牛奶,也没派上什么大用场。 想到儿时,我又想到年龄的问题上,其实我不介意老去,何况,女人最美是三十岁,有一些积蓄,对自己有一定的认识,摆脱了莽撞,做什么事情都妍稳而优雅,最有风韵是四十岁…… 他忽地打断我出神,“天太冷了。” 我准备应一声“是啊”,却见他递来一片暖手贴,我迟疑了下,仍是接过来,再向他道谢。他又说,“我们差不了几岁?” “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