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节
但它的速度在喝声中明显慢了下来,它似乎有些茫然,却固执的、一步步继续前进着! 狼人们面面相窥不知所措;娜美星的叛逃者,那个三星强者却忽然明白了过来,她激动不已的捂着樱唇,吐出的话语也打着颤:“那是……有生命的……有生命的刀!” 有生命的刀? 有血脉的武器? 那是每个天神、无上天神,甚至是王神、主神都梦寐以求的血脉天兵啊! 所有的狼人都懵了,“呯呯呯……”响声此起彼伏,他们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 就在同时,那不停震荡的灭绝之刃忽然没有声音了。苏永好奇的转过头去,发现那把巨大的兵器竟在不停后退! 血刀每向前一分,它就要退后三分! 它会怕?可以比美超神器的灭绝之刃也会怕?苏永感觉自己最为自负的脑袋都不够用了。 灭绝之刃忽然亡命逃窜!血刀也骤然加速! 灭绝之刃仅仅逃离了十多公里,就被血刀追上! 一击……碎成漫天烟花! 怎会?神器怎会比超神器还要坚硬?凝目空中的苏永忽然发现血刀有些异样——那紫色的刀身上,似乎闪烁着乌金色的星点? 苏永不禁敲了敲脑袋。婆罗沙!婆罗沙怎会跑血刀上了? 他慌忙打开身上的百宝囊,发现所有的婆罗沙都消失了。 “难道它还会偷吃不成?”苏永看了四面的池水一眼,若有所思。“恩?不用修炼,自己进化?” 娜美星叛逃者满面泪水,她又哭又笑,出神的看着空中,比脸色还苍白的嘴唇喃喃低语着:“血脉天兵……真是血脉天兵!没想到我居然能碰见血脉天兵!天啊……还以为抢到星辰之眼就够了,可笑啊,可笑!哈哈哈!” 她疯掉了。作为仙女星系娜美星的最高武者——三星骑士,竟在看了一眼血脉刀之后,就疯掉了。 苏永犹在不解。他环视着满地的对手躯体,又看了看难辨哭笑的妖女,感觉自己置身梦中。 地上灭绝之刃的碎片还在燃烧着,空中的血刀却在变大。这一次,不是挥舞的刀光变大,也不是刀身颜色变深,而是它自身的体积在涨大。它在飞速成长! 随着血刀的变大,苏永有种心脉相连的快感。但他抬头看了一下空中那把已经长达六百多米的巨刀,只能无语。 血刀达到一千六百三十米长度的时候停止了生长,它刀尖向下树立在空中片刻,然后稳稳插落湖心岛! 湖心岛被刀光轻易劈开两半,就如豆腐一般!天池之水汹涌而来! 无数的气泡、神器翻滚而来,血刀却如巨鲸吸水,来者不拒!那圆润的刀尖如同永远吃不饱的大嘴不停晃动着,那高立云空中的龙头刀柄却在吞吐着烟雾。 孕育了无数超神器的池水,甚至是一些散落的神器、超神器,都无可避免的被血刀吞噬! 天池水面飞快的下降着,大片陆地徐徐上升! 苏永呆立在破开的半边湖心岛上,有些失神。 “究竟是我带你来,还是你牵引着我?”苏永望着犹在鲸吞的血刀苦笑。此时湖心岛已经上升成为一座高山,而且是天都峰顶的第一高峰。 苏永就站在峰顶上,看着比峰顶更高的刀身,看着四下里漆黑的天都群星。天都亿万颗星体众星拱神般围绕着他,也拱卫着血刀。 天都第一峰仅仅存在了不到两个时辰! 随着天池湖水干枯,天都峰激烈摇晃起来!半晌之后,从峰顶开始,直致整个天都星系——轰然倒塌! 亿万颗漆黑星体散落如雨,苏永看见白色的千万阶就如同丝线一般飘起、断裂,然后不知散落何方! 所幸的是,苏菲、狼孩,还有娜美星的骑兵队伍,就在自己不远处的漂浮星体上,而这些星体并没有发生爆炸。 苏永心念一动,巨大的血刀自发的跟随他的思维,轻而易举的破开一切阻碍,把他们连同立足的星体一同拨拉了过来,组成了一片联合大陆。 “快看前方!”狼孩忽然惊呼。 前方正有数百颗巨大行星迎面而来,他们根本无处可躲! 此时血刀猛然飞起,横向扫出! 绚烂的烈芒照亮了宇宙,那些巨大行星被齐齐切开两半,分开两边如同微尘般飘荡而去,给他们让开了辉煌难言的星光大道。 众人置身的大陆从容的悠然而过…… …… 亿万颗散落的天都星体,有很多涌入了银河,把苏永曾经路过的白水星系完全淹没! 圣地。 大阿哥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他深深的鞠躬:“银河的主宰,我的主神大人啊,天都峰倒塌了!” 主神苍老的声音响了起来:“天都倒,天刀成!竟然是无坚不摧、无人能敌的天器……传说中的至高武具!宇宙间真有此等物事?” 传说天刀横扫,连主神都得退避!天刀过处,一切都断,规则亦断! “天都峰崩塌下来的星体已经淹没了白水星系,白水军团死伤惨重……” 主神规则哈哈一笑:“这又如何?天器既成,白水星系本就经不起他一刀!” “当初不该放走他的!主神大人当时为何不杀他?” “杀了他,这个宇宙就没意思了。”主神微笑着,随即又低声自语道:“这个宇宙确实没意思!” 大阿哥重新看到了希望,“原来主神大人早有应对啊!我就说嘛,主神大人您一出马,肯定能随时杀了他!”他深深磕头,“还请主神大人出手!” 主神一叹:“天刀横扫,主神退避!苏永现在已经与天刀连成一体,我怎对付得了?” 连银河的主宰——主神规则都对付不了?大阿哥呆了,“他要杀过来了,怎么办?” 主神狠狠一巴掌,打得大阿哥满口鲜血连带着牙齿都飞了出去。 “笨,赶紧逃啊!逃到无上宇宙去,我就不信他能追得了!” 全书完,由于工作及出版问题延误了很久才更新,希望大家谅解,因为咸湿也是要吃饭的。敬请各位期待本人下一本小说,延续精彩!【结局篇的出版文集跟网络是不同的,明天开始咸湿将会把出版文集陆续放在番外里,各位有时间不妨去看看】 番外 关于楼兰与一把刀 #.序章 完婚之后的第二天,娘子决定去楼兰。 一年以前,我们在临安认识的时候她就曾对我说:“我想去看看另外一个楼兰。”因为楼兰是一座城的名字,也是她的名字。 她走的那天下雨,家里的昙花正开。雨水中明媚的艳。 当时我问她:“既然决定去流浪,为何不等回来再完婚?” “一个人想在外面开开心心的流浪,就先要有个家,能够回得去。所以,”她把油纸伞递给我:“你要留在这里,不可中途追来。” 而她便独自走向西。。 回去家中,我在暗处擦亮一盏油灯,守着昙花微启。窗外听见雨声,眼前这寂寥花火,灵犀之间像是缘起 缘灭。 卯时。 天明。油尽。灯衰。雨歇。 昙花恰逢夜雨,你守了几个时辰,就抵过一季。 待到鸡鸣时分,花事无疾而终。 花儿最美的时分,不在姹紫嫣红的荼蘼。只待行将凋萎的清晨,恰逢一滴露水 超度。 楼兰 *********************************** 第1节#. 二百二十七天之后,家里忽然来了一个戴蓑笠的男人。他个子很高,面相削瘦惨白;他说话的时候目光并不看你,声音也低沉。 我不喜欢听他的声音;但很专注。 因为他带了娘子的一句话来—— “找不到楼兰,便不再回来。” 我本想温一壶酒给他,但他带完这句便从窗口跃出。刹那之间消失在夜色中。 我追出来,希望能追上他探问。不过转眼之间,漆黑天幕下只剩萤火虫冷冷地飞,列成阵型。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男人的绰号叫夜飞蝠,是天下间轻功最高的游侠。 我的名字叫林秀树。我是一名工匠。 三年前我铸过一对修罗刀,并把它赠给一个江湖上的朋友。而后有过一些传闻。在兵器谱上便也写下我的名。 而我,亦不再铸剑。 其实你也可以闲下来虚度,只要你有所成。 那年大暑的晚上,我第一次见到夜飞蝠。 他走后,我温过一壶酒自饮。喝到全身湿汗的时候,我突然决定铸一柄剑。 不再将它赠给任何人。因为剑名楼兰。 取一个名不是命理辞书推推算算那样简单;每个名字都会有一个理由,亦注定某处隐忧。 爱一个人也不是风花雪月卿卿我我那样简单;每一对情人都会有一个传说,同样交缠许多煎熬。 而铸一柄剑更不是生铁黄铜敲敲打打那么简单;即便你不用它杀人,也必须嵌入一记剑魂。 我知道,这柄剑的魂即是我的魂。如此,我才会有一个理由可以去找她。 便开始一路向西。 向西—— 所以在每天最好的时辰,根本看不见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