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这条锦鲤_分节阅读_3
巫族的传承流传在血液之中,他一下子接收地太多,还无法消化。但有一点关乎自己的就是,九歌鼎这个傻叉,一点常识都没有,要不是他有巫族血脉,天生识海就比一般人稳固广阔,被他这么横冲直撞的冲击,不是变成傻子就直接死了,后果太严重。 真是一点都不想理会九歌鼎。 ☆、第三章 :血脉 《说文解字》对巫字的解释为“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也就是说,巫就是向神祝祷的人。女人能事奉无形奥秘的事物,能够用魅力歌舞使神灵降临现场。 这是凡人对“巫”普遍的理解。 巫,上一横顶天,下一横立地,中间一竖直通天地,中统人与人,是真正能够沟通天地的人。巫族,也的确有这样的能力。 在秦和宜的血脉传承中,的确有巫族庆祝舞蹈的画面。他们无论男女老少,都身穿彩衣、腰佩美玉、手持长剑,踩着复杂诡秘却契合天地自然的步法翩翩起舞,这就是巫族,是自然的精灵,每个人都精致貌美,是上天的宠儿、是天地的守护者。 而且,巫族如无意外发生,便是与天地同寿,因为巫族乃是盘古开天辟地时那一缕清气所化的神人,并非女娲用泥捏出来的。 这一段让秦和宜略囧,他看神话故事一直认为是先民根据某一简单事实,因为无法解释就加上自己的幻想,进行艺术加工之后杜撰出来的怪谈,然后经过人们口耳相传变成了现在充满神异的模样。 却原来真有原形依据,反而是神话曲解了事实。 巫族不仅仅能够沟通天地自然,而且还拥有温养万物、呼风唤雨、祈福祷祝、医治预言的能力,难怪九歌鼎能够找上他,倒不是九歌鼎知道他有巫族血脉,而是他稀薄的血脉中天生吸引着器灵。 对,秦和宜的血脉就是那么的稀薄,就算是血脉中的传承之力已经觉醒他也无法真正使用出来,而且也做不到与天地同寿,顶多比普通人寿命长些。要真正做到只有靠修行,先天不足、后天养之。 这些都先放在一边,三天滴水未进,他快要饿死了。 秦和宜从冰箱里拿出放了有些蔫的青菜和用保鲜盒装着的剩米饭,青菜蔫了也就是不新鲜而已,还能够吃。至于米饭,打开保鲜盒闻了闻,没有坏,只是冰箱里放久了带上了生冷的气息,变得硬板、少了米香。 为了能够尽快填饱肚子,秦和宜也不计较那么多了。小青菜切碎放进锅中炒熟,然后加水放入硬成一坨的米饭,用饭勺碾压米饭,将米粒打散打开,大火烧开之后小火慢炖,变成浓稠之后一碗简单的青菜粥就好了。 冰箱里还有前一段时间买的酱瓜,甜咸的口感完全没有掩盖掉黄瓜的味道,这家店是卖酱菜的老字号了,几十年如一的坚持,让制作出来的酱菜味道始终保持高水准,秦和宜来到b城十年,就一直吃这家酱菜,味道始终如一。 一条酱瓜撕成几块洗净就是佐粥的最佳选择,当然也可以剥了鲜嫩的毛豆与其一同炒制,酱瓜毛豆,味道也非常不错。 可外面的食物再美,也不是记忆中让人牵挂的家乡味道。秦和宜的记忆中一直牢牢记挂着每年夏日父亲摘了新嫩的小黄瓜与他们当地特制的敷酱一同腌制,半个来月就可以食用了。 夏季多蚊虫,甜咸的味道特别吸引苍蝇,别家的酱瓜放得不好就引了苍蝇下了蛋,孵出蠕动的蛆虫,洗干净了照样吃,虽然看着心里面膈应了一些。可是秦和宜家的咸菜缸从来没有这种烦恼,父亲做事细心周到,明明一样的事件,到了他手上就条理分明。 只是父亲没有多大的追求,在家乡美术学院当个老师就万事足已,爱着妻子、护着孩子、田园诗画般的闲适生活是他毕生的追求。可惜母亲心高气傲,最后…… 秦和宜摇头,他有多少年不去回忆过往,将那些悲伤的、阴郁的、悔恨的记忆深埋在心底,只有午夜梦回的时候才会在夜深人静时想起,每次想起时都心如刀绞。也许是在“梦境”中过了一生,让他多了些许沧桑,有了老年迟暮的悲凉感。 吃完饭,洗刷了锅碗,到了客厅。 呵呵,啥沧桑、啥悲凉,遇到个熊鼎那都是兔子的尾巴根本长不了,谁可以告诉他一只鼎怎么打开电脑的、怎么下载客户端的、又怎么注册了帐号登录游戏的,还知道掩饰性地调小了声音怕他听到,离得近了才听到“噼噼啪啪”的打斗声音以及绚烂的技能音效。 秦和宜抚额,“你是怎么找到我的笔记本的?里面有重要的资料别给弄丢了!” “放心好了。你这电脑的防火墙也太菜了,什么杀毒软件啊,根本木有用,都多老的木马病毒了竟然还能够在你的电脑里找到,四处漏风、有心人进来溜达一圈你都不知道。”九歌鼎玩着秦和宜的笔电,还不忘记挖苦这台机子有多菜。他又是加固防火墙、又是杀毒、又是新编了杀毒软件,还顺带清理了那些陈年的垃圾和毫无用处的软件、插件,电脑速度瞬间飞起,比新买来的还要好。 “……”他自己就是it专业毕业的,未毕业就和同学一起合开了软件开发公司,后来专攻手游,做出来的几款游戏在市场上反响极好。对电脑,那说不上精通,却也通了六七八,怎么里面有陈年的木马病毒他不知道? “鼎还需要玩游戏?”这个也让他很吃惊的好吧,灵器不应该和电视里演的那样,或清心寡欲或气质高冷或调皮捣蛋,他这个是游戏狂魔? 心里面还小小地质疑了一下九歌鼎,什么木马病毒,不会是乱说的吧? “哼哼,我知道你心里面现在在想些啥,质疑我对吧、不相信对吧,电脑刚出来的时候我就玩上了,我玩游戏的时候你还是个受精卵都不是呢。哼哼,各种游戏帐号甩出来能够吓死你。”岁月漫长总要找些事情打发打发,以前他是找各种好东西收藏到自己的小宝库,、听各种好戏,后来时代发展了,电脑手机相应出现,他就玩上了电脑。 再厉害的东西在岁月面前都不算什么,他是个好学的器灵,电脑技术攻克起来小菜一碟,黑一台电脑几秒钟的事儿,编一个软件那也是分分钟不在话下。 秦和宜听了,心里面真是由衷佩服,让他一个人游荡在世间,没有人可以交谈、身边没有伙伴,估计早疯了,而不是像器灵这样还能够不断地充实自己,前提是不要沉迷于游戏啊亲。 大概是在秦和宜面前过了明路,九歌鼎胆子肥了,笔电的声音调大,哔哩咣啷,秦和宜脑袋都大了。 探头去看屏幕,3d效果晃得眼晕,头一回知道他竟然晕3d== “这个游戏是要身份证绑定的吧?”他平时也玩游戏,自认为是个小高手,但技能都没有九歌鼎用的这么绚烂的,屏幕花的一比。 “哦,我随手弄了办了一张身份证,现在我是你的弟弟啦,叫做秦歌。我可是有户口的器灵,嘿嘿。”黑进户籍系统弄个货真价值的身份,从小到大的履历一清二楚,九歌鼎做起来小菜一碟,为了玩游戏他有好几个身份证号码呢! “……” 秦和宜抹了把脸,深觉上了九歌鼎的贼船,而且下不来了。 “哎呦,想起来了,一打开你的电脑,提醒收到邮件十来封吧,你拿手机看看吧。”别来抢他电脑,他今天要刷到三十级。 这几天事情太多,他都糊涂了,忘记自己其实是个有工作的人啊。连忙拿过手机,都没电黑屏了,插上电源开机,数十条短信、几十个电话蜂拥而至,差点把手机撑奔溃。 等着手机缓过来的当口,秦和宜拿过pad开上,打开企鹅和v信,也是嘀嘀嘀地响个不停。 都是公司里的,其中夹了几条来自于叶松和顾文文的,没有点开直接删掉。其他的一一点开阅读、回复,主要是公司老总、秦和宜的朋友裴原辉发来的。秦和宜大学未毕业时就和裴原辉一起合开了公司,裴原辉大他一届,两人亦师亦友,合作愉快。后来秦和宜专攻技术和美化,就渐渐从公司合伙人变成了公司股东,经营的一概事宜都交给了裴原辉来打理。 在“梦境”中,由于秦和宜之故泄漏了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面临困境。秦和宜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欺诈罪等告上法庭、锒铛入狱,其实他并不怪裴原辉的冷酷理性,作为一个商人、一个掌控全公司上下几十口的老板,于情于理这么做都合情合理。 推出一个秦和宜做危机公关,让公司摆脱困境、转危为安,裴原辉手段了得,尽露商人本性,却也对秦和宜造成了致命的伤害。锒铛入狱二十载,青春尽去,“梦境”中裴原辉一次都没有探视过。 两人大学时代便开始合作,两人的情谊快十年的时间了啊! “喂,是合宜吗?” “是我学长。” “天涯何处无芳草,你也要想开点,大老爷们别那么多愁善感,我再给你两天假。然后就好好的来上班,公司里现在做的这个游戏可少不了你啊。” “==”忘记了,订餐拜托的就是裴原辉的朋友,饭馆里发生的事情他一定知道了。“我没有想不开。” “别嘴硬了,要不要出来喝酒,大醉一场就啥事儿都没有了。” “呵呵,不用了。”秦和宜抢在裴原辉一套关爱下属的话之前说道:“裴总,在b城十年了我一直没有回去过,现在想家了,我想回去。” “好啊,那要不要多放几天?”语气虽然没变,但是老板本色,听到员工想多请假,心里面依然不舒服啊,哪怕这人是公司股东之一。 至于秦和宜突然变掉的称呼,裴原辉没有觉得惊讶。秦和宜自嘲,也是自己以前看不清,角色早已变了,他却还称呼学长,在别人看来是多么的拎不清啊。 “不用了,裴总。我回去后就不回来了。”秦和宜如此说道。 ☆、第四章 :我的锦鲤 离开奋斗了六七年的公司,说实话,秦和宜是不舍得,但现在的生活真不是他一直以来期盼的。受父亲的影响,他更喜欢田园诗画般的恬淡生活,喜欢家乡水乡古镇的悠然自得,而不是在大城市中忙忙碌碌,连给自己做顿饭的时间都是百忙之中抽空出来的。 而且,公司少了秦和宜并没有什么不同,哪怕他是公司的创始人之一、是公司的股东之一。 转战技术和美化的秦和宜甚少参与公司决策,他没有足够的市场敏锐感、也没有强大的洞察力,更适合在技术部门工作。只是在技术上,秦和宜也有很多不足,他认得清自己,没有刚愎自用、固步自封,为了赶上日新月异的硬件变化和不断发展的市场,他一直利用各种机会充实自己。 手机从过去的砸核桃直板变成了大屏幕智能机,游戏从过去的贪吃蛇、推箱子变成了现在种类繁多的卡牌类、解密类、音乐类等等,大学里学的那些已经是落后的知识,而知识又是每时每刻都在更新换代。 秦和宜能够应付得来,却感觉非常累。 身边的同事有许多都是刚从大学毕业出来的新新人,他们有着充足的干劲儿和丰富的想象力,看着他们就像是看着过去的自己,他大学刚毕业正式投入工作时也是这么有干劲,仿佛要气吞山河、征服宇宙。 时间就是把钝刀子,改变了人的外貌,也改变了人的思想,他对大城市霓虹璀璨、车水马龙的生活越来越厌倦,越来越想逃离。 有时候自嘲,他果然没有继承到他mama的性格,没有一往无前为了事业、为了追求抛夫弃子的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