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穿成傲娇男主的白月光[快穿]在线阅读 - 第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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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9章

    陆昼行买了糕点和药膏回来时,被告知林溪溪已经走了,钱柜前的小二说她给自己留了个口信,说是给他造星星去了。

    瞧瞧这话里没点严谨的样子,她能有什么本事给自己造星星?陆昼行敛下眉,细密的睫毛覆盖下来,身姿萧然,负手而立。

    绕是穿了一身麻布粗衣,那不容置喙的气度硬是把他和普通百姓之间的差距区分开来。

    他心里闷着,总害怕林溪溪说不定又傻回去了。那人不傻的时候喜欢缠着他,要傻回去了是不是就不记得他是谁了,那他届时该如何自处。

    这里没有皇宫中的雕栏玉砌,没有假山嶙峋。喧闹的夜市街巷,百姓来来往往,带着面具的大有人在,他甚至担心林溪溪从他面前过了也没能发现。

    衣服都是随处可见的粗布素衣,面具也和别人的相差不大,总归是会撞上和旁人一样的。

    在不熟悉的地方,人难免感到不自在。这种无措的密集感让他回忆起了幼时被丢进枯井之中自生自灭,如今明明夏至将至,却徒然升起一丝凉意。

    人群骤然扩大,推推搡搡之间他隐约听见他们说觅河上有人豪掷花灯。陆昼行把面具摘下,跟着人潮涌动向前缓步走去。

    百姓议论声变得更加热烈起来,他抬眼望去,竟有一人站在桥墩之上,往河里丢花灯。那手法极为熟练,这么高的距离往下抛依旧没有一个被流湍打翻。

    而那人脸上的面具不正是他刚才给某人买的那只,特地选了个样子不好看的,好一眼能瞧见她。

    站得这么高,身子摇摇欲坠的样子让人心惊胆战,她逞什么能呢,摔下来可如何是好,就会给他找事让他担忧!

    陆昼行把面具戴上,正想过去抱她下来,竟是在一群人里被她一眼认了出来。

    林溪溪站在桥墩上超他招了招手,粗声粗气地大喊:“夫君!看我给你造的星星,你可喜欢?”

    周围人交头接耳,只见他们俩皆是一身男人打扮。看陆昼行气度不凡,又是一阵唏嘘,断袖之癖风气越来越盛啊!

    河下的花灯已经放了上百个,一盏一盏小灯流淌在河面上发出皎洁而莹白的光,倒像是夜幕的镜子。星星点点缀满河流,漂亮得很。

    难怪她说给他造星星去了,陆昼行原以为戴上面具以她这泯然众人的长相怕是要找半天。

    但如今才发现,即使是隔着面具,只要看见她那一双潋滟生姿的眼睛,眼珠子遇见他就仿佛点上了光,实在是太好辨认了。

    亮晶晶又无比独特,是他的林溪溪。

    这样想着,陆昼行已经飞上去把她抱了下来,本是想呵斥几句,看见她那欣喜若狂的眼又把话吞了下去。

    林溪溪手上还拎着一个花灯,像藏了什么宝贝似的把他拉桥下去,避开人群把两人面具摘下,隔着这个丑东西实在是吓人得很。

    她笑意盈盈地像是在邀功:“这个是我买了两百多个花灯里头最好看的一个,送你许个愿吧!”

    陆昼行把怀里的糕点递给她,边拿着药膏给她手腕擦药边说:“我不许愿,你留着自己用吧。”

    “啊?”林溪溪有些惊讶,嘀咕道,“我原以为你会想说想顺顺利利登上帝位呢。”

    陆昼行一愣,他倒是没把这个当成是毕生所愿,只是自小就被皇后耳提面命“你是一国储君,你是堂堂正正的嫡系太子,你身后是整个闻家,是靠着闻家乘凉的各种猢狲子辈。所以你只能努力,只能优秀,绝对不能把皇位拱手让人。”

    因此他习惯于一切的努力为了自己的纯正血统,为了母后,为了外祖父一家上下。

    林溪溪刚刚在贝玛莎那多喝了几杯酒,此刻有些晕晕乎乎的,她问:“陆珩,你为什么想做天子?”

    陆昼行脱口而出:“我本就是名正言顺的太子。”

    “可是如今观念不一样了,又不是非得逼着立嫡不立长。”林溪溪打了个酒嗝,自顾自地把花灯中的蜡烛点上火,说,“你应该说,你想做陆氏王朝的栋梁之才,想做一代盛世明君,想受万人敬仰、为国为民!”

    陆昼行默了默,不禁想她说的这番话究竟对不对。他当真如此大公无私想为陆氏王朝付出一生吗?王朝的统治江河日下,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看得分明。

    他和几位兄长相争多年,到底是真心想做个贤明君主还是只是为了幼时的一个执念呢。

    他还在愣神,就听见蹲下身的林溪溪嘀嘀咕咕说个不停,仔细一听才知道她正振振有词道:“希望我夫君陆昼行年年岁岁,常安长安。愿他吃的糕点最甜,有人给他剥花生仁,生气了有人会跟在身后哄,穿的衣服都是最好看的……”

    陆昼行听得想笑,看着那花灯已经流了很远,林溪溪却浑然不觉,还闭着眼睛一个劲说。

    他蹲下身道:“你一次性说这么多,花灯神怎么来得及记下?”

    还全是关于他的,这是得多稀罕他,那她自己的愿望呢?

    林溪溪睁开眼也发现花灯飘远了,站起身来苦着脸抱怨:“都怪你不叫我把它拦着!它没听完我的话就跑了!”

    说的话越来越没厘头了,陆昼行无奈地摇摇头,保持着蹲下的姿势。闻着她身上有酒味,估摸着是和贝玛莎饮了几口,她那酒都是按西域风俗酿造的,烈得很,起初不觉,但后劲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