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穿成七零美知青在线阅读 - 第30节

第30节

    第31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七七年末, 沈禾收到了农大的录取通知。同样考上的知青还有徐广发,这小子看着有些不着调,没想到成绩还不错。居然考上了师范大学。

    何丽萍、肖亚娟两对前来给沈禾送行, 若是之前肯定要嬉闹一晚庆祝的。结果,肖亚娟家里有烫伤未愈的孩子,饭都没吃告辞走了。何丽萍家里婆婆身体不好,放她和孩子在家也不放心,多坐了一阵儿也起身告辞。

    刚还热闹的小屋一下子冷冷清清, 想到自己明天就要走了, 沈禾心里升起nongnong的不舍。

    “霍兴华,我走后你住这儿吧。”

    “好啊!保证看好房子。”

    “还要照顾好自己。”

    “不用担心我,我自小就被我爸锻炼, 生活上就没有不会的。保管你暑假回来看到一个白胖胖的我。”

    “呵呵……谁担心你了,我是担心赛虎,你一定照顾好它啊,别饿瘦了。”

    瞅一眼院外,霍兴华可怜兮兮的说:“下辈子我投胎当狗得了。”

    沈禾哈哈大笑,过来垫着脚尖亲他一下。男人瞬间被治愈, 低头想要抱她,被她泥鳅一般滑不留手的躲了。

    沈禾是后世长大的, 比本土居民开放的多。否则也不会让霍兴华在这儿吃饭,任屯里的社员背后议论。

    孤男寡女怎么了,又没碍着谁。只要没具体的动作,对于闲言碎语, 这俩都不在乎。其实她俩凶名在外,那些不堪入耳的话根本没人敢当面说,甚至都不敢让跟他俩关系好的人听到, 唯恐招惹一顿削。

    “我走了你别凑合,一个人也得好好过啊!”

    霍兴华笑笑,迈开大长腿两步过去将她抱在怀里。“要不你带上我得了。”

    沈禾知道他舍不得,其实她也舍不得。若不是为了以后的生活和父母的心疼,她是不准备考大学的。

    伸手搂着他的脖子。屋内寂静无言,nongnong的温情在默默流淌。别有忧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告别生活了四五年的地方,沈禾不舍的只是留在这儿的人。天下之大,吾心安处是吾乡。柳溪屯,我很快就回来。

    火车站依旧是mama来接,她跟以前比更有活力,充满了朝气。看到她激动的搂住,开口就埋怨。

    “你以前很喜欢中文的,怎么去了趟农村,大学都要学农了?难道想一辈子跟土地打交道啊?”

    沈禾搂着mama的胳膊,娘俩儿跟着人群出站。“跟土地打交道怎么了,妈你这思想可不对啊!土地是最养人的,没有土地哪来人类的繁衍,生生不息越来越壮大。民以食为天,这事业很伟大的。”

    “好,好,伟大,伟大。”沈mama拍拍她胳膊,转头仔细瞅她的脸。皮肤依旧白嫩,五官精致美丽。好像比之前更漂亮了,从含苞待放到亭亭玉立,仿若盛开的清莲,清丽而淡雅。

    “我闺女长大了,有主意了。好事啊!爸爸mama都尊重你的选择,你的人生你做主……不过,你这每天地里干活儿,皮肤怎么还能这么好?”

    沈禾闻言一愣,她植物系满级,异能可以滋养身体,或者直接将植物的精华吸收。下地这点儿伤害根本不算什么。

    “你闺女我天生丽质,就算天天大太阳晒也没问题。”

    沈mama拿指头戳戳她脑门,“臭美。”

    娘俩说笑着到家,一开门就闻到饭菜的香味。麻辣鲜香的味道不用说,肯定是她那个跟着大哥一起回来的四川嫂子的杰作。

    换了鞋进屋,一个女人端着盆水煮鱼出来,放到桌子上后望着她们有些无措。她长相还行,挺漂亮,只是神情透着一股子小家子气,不大方。

    想也是,听说她生于川贵交界处的一个小山村,跟她大哥是食堂打饭认识的。一个自行车都没骑过的人,忽然住进了城里的小楼,看到她爸爸居然坐小汽车上下班,任谁都会拘谨。

    “你meimei,之前跟你说过的,叫沈禾。”

    沈mama淡淡的介绍,女人赶快点头:“meimei好。”

    沈禾朝她友善的笑笑,伸出手:“大嫂不用客气,叫我苗苗就好。”

    她的和蔼消除了对方的紧张,一瞬后伸出手与她交握:“苗苗你好漂亮,比照片上更好看。”

    她的话语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沈mama听着就皱起了眉头。显然对这个儿媳非常不满。

    若是之前的沈禾,娇娇女一枚。对着土里土气的大嫂估计也会有轻视之心,不过经历过末世,什么繁华在她眼里都是虚的,只有真情才是万金不换的。

    脸上始终带着和善的笑,她指指卫生间:“我先去洗手,闻到大嫂的饭菜,我都馋的不行了。”

    她调皮的话语,让这个拘谨的女人轻松了几分。脸上露出兴奋的笑。“你喜欢我天天做给你吃。”

    沈禾已经进了卫生间,闻言探出脑袋:“那敢情好,我这四年有口福了。”

    中午,沈海逸和俩儿子都不回来,就她们仨在家吃饭。大嫂看沈禾是真的很喜欢她做的饭,拿着筷子一个劲儿的给她夹。

    看沈禾看她,她赶快说:“这是干净的筷子,我没用过。”

    沈禾笑笑摆手:“不是说这个。大嫂你别管我,你自己赶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没事,我吃饭快,等一下两分钟就扒拉进了。”

    沈禾夹了一筷子泡菜,酸爽的口感让人毛孔都在颤抖“好爽,大嫂你腌的泡菜太好吃了。酸,辣,甜、够味。”

    姜红芳被小姑子夸的脸都红了。在婆家第一次有人如此赞赏她,肯定她的价值。

    沈mama低头吃饭,心里暗暗称奇。难道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老大下放几年,娶了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农村媳妇。闺女在农村生活几年,看着她这老土的大嫂也挺亲近。老二跟嫂子也相处良好,倒显得她格格不入,不近人情。

    心里有些不快,她低头只顾吃饭。沈禾自然知道mama的心思,她和爸爸都是高材生,几个孩子也都是高学历。这忽然来这么一个儿媳妇,她不愿接受很正常。

    可夫妻感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大哥会娶她,一定是她身上有吸引他的东西。人家自己过的好就行了,你这当婆婆的看不惯有啥用。

    吃完饭,沈禾和mama上楼收拾东西。进屋关了门,她笑着亲mama一下:“干嘛给人脸色看啊?女人到了婆家,本来就觉得自己是外人,你再给人冷脸,她心里该多难受。”

    沈mama暗叹一声,打开箱子帮她挂衣服:“我也知道是这个理,可她大字不认识一箩筐,让人怎么喜欢?”

    “妈,你这辈子经历的风雨还少吗?人生在世,真心最难得。不识字可以学,气质不好可以培养。唯有患难中的真情最难得。”

    “难道俩门当户对,学识相当的就不能共患难?像我和你爸,那才是举案齐眉,患难与共。”

    “好,好,好,你跟我爸是令人称羡。可那更该体谅我大哥吧,那是他选择的伴侣,你就算再看不上,也得给自己儿子五分薄面不是。”

    “我怎么没给他们面子?我要不认他们是我的儿子儿媳,我早把他们撵出去了。”

    沈禾苦笑一下:“妈,你换个角度想想。要是我嫁了人,婆婆这么给我脸子看,你该是个什么心情?”

    “她敢。我闺女出水芙蓉一般的相貌,一肚子的学问,她有什么好嫌的?”

    “谁家闺女在mama眼里不是最好的,你得学会换位思考啊!”

    沈mama长叹一声:“我倒是想,可她也得有拿得出手的吧。小学没毕业,工作也没有。说出去你让我的脸往哪儿放。”

    “怎么没拿得出手的,大嫂她做饭多好啊!比食堂里的大师傅都强。”

    “她本来就是大食堂做饭的。……可这有什么用,让人知道你大哥娶了个大字不识的厨子当媳妇,非得被人笑话死。”

    沈禾无奈摇头。说了这么多,她妈依旧在原地打转。捡着人家的短处挑理,那你可不越看越不顺眼。

    哎,只希望时间长了,她能接受吧!要不然就让大哥带媳妇出去单过,否则一直对着婆婆的冷脸,大嫂该多委屈。

    洗了澡美美的睡了一觉,下午起来坐在桌前给霍兴华写信报平安。顺带吐槽了一下老妈对媳妇的挑剔。

    拿着封好的信,她下楼准备去投递。一楼空空无人,听到动静,大嫂拿着拖布从卫生间出来。看她穿着大棉衣,开口关心的问。

    “你要出门啊?”

    沈禾点头:“去趟邮局。这地这么干净,不用老拖。有时间到房里休息一会儿。”

    姜红芳腼腆的笑笑:“就家里这点儿活儿,一点儿都不累。”说着她低下脑袋“我一天在家闲着,其实挺无聊的。苗苗,你能不能……”

    看她忐忑,沈禾接话道:“有事您尽管说,我这段日子也闲着,有的是时间。”

    “那你能不能教我认字。”她有些不好意思“我三年级就不读了,想看书读报都认不全。你大哥又忙,根本没时间教。”

    “好啊,这有什么不行的。就算我开了学,周末也可以教你。”

    “那太好了,我去买支笔,之前的那支不小心摔坏了。”

    “我给你捎回来就行。你要什么笔,钢笔行吗?”

    “行。要不我陪你一起去?”

    姜红芳这话说的极小心,仿佛只要对方露出不愿意的表情,她立马就收回。沈禾对她这小心翼翼的样子挺心疼,赶快就笑着答应。

    “好啊,你要没事就陪我去。咱俩寄了信四处逛逛。”

    “哎。那我去换衣裳。”

    邮局里寄了信,沈禾敏锐的发现大嫂的秋衣袖子早已磨破了边。是以出来后拉着她去了百货商店。大哥也太粗心了,都回来好几个月了,都不知道陪媳妇出来买点儿衣服。

    得知是给自己买秋衣,姜红芳说什么都不要。沈禾强硬的把钱票递给售货员,准头跟她说。

    “这是我妈给的,让咱俩下午出来买衣裳。”

    “真的?”姜红芳有些不信,婆婆明明就是看不上她,觉得她配不上自己儿子。这些日子话都跟她说的少,怎么会给她买衣裳呢?

    “是给你的,你肯定听错了。等一下买了秋衣,再买件儿外头的棉衣,或者扯点儿布,买些棉花我帮你做。”

    “你会做衣裳啊?”

    沈禾这话带着nongnong的夸羡,让姜红芳受宠若惊。会做衣裳有啥了不起的,大字不识的还不是让人笑话。

    “会。我看咱家有缝纫机,用那个做更快。你瞅瞅你喜欢啥样式,我照着给你做一件儿。”

    沈禾点头,“咱俩一人一件儿。”

    “我不用。前年我们结婚,我新作的棉袄。”她指指自己“还新着呢。”

    沈禾搂着她胳膊撒娇,“不管,就要一人一件儿。光我自己穿有啥意思啊,咱俩一人一件儿,一模一样的过年才好看呢。”

    不管姜红芳如何推拒,最后买的东西都是双份儿的。拿着这从未有过的丰厚物品回家,她心里忐忑极了,生怕被骂败家子。

    将东西放到房间,她赶快到厨房去做饭。晚上大家都会回来,可不能耽搁了。

    沈禾换了衣服下来,“嫂子,我帮忙做什么?”

    正在切菜的姜红芳用胳膊肘子将她往外推:“不用你,就这点儿活儿我很快就好。我之前一个人做二十多人的饭都不耽误,咱家才几个啊。不用你,你快回房去看书吧,或者到客厅里听收音机。”

    沈禾被推到厨房门口:“我做饭也可以的,真的不用我帮忙?”

    “真不用。”

    “那好吧,等一下我洗碗。”

    “有我这大闲人在,哪用你干这些。你快玩你的去。”

    “怎么就是闲人了,还有咱俩两身衣裳没做好呢。我帮着洗碗,你赶快做衣裳,别误了过年。”

    沈禾只是找个借口帮忙,她却郑重的承诺:“放心,误不了。我手脚麻利,加上家里有缝纫机,那东西做起来快得很。”

    沈海逸和老大沈枫一进来就看到这姑嫂俩聊的正欢,沈枫见meimei满脸真诚的笑,心里的担心算是放下了。

    mama不喜欢红芳,他事先已经料到。如今只盼着单位的住房能赶快分下来,他带着媳妇出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