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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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洒洒下水,楚初的头发被淋湿,趁着水声,她踮起脚,很努力地靠近男人耳边,声音又软又甜:“我腿有点麻,你轻点。” 这句话会带来什么后果楚初自然知道,不过小别胜新婚。 水声渐渐,里面还隐藏着其他的声音,很勾人,跟小虫子钻进人心里去了似的。 她按在墙壁上的手指甲粉润,只是按得太用力导致有点苍白。 随即被男人的手包裹住,夹杂着喘息的声音十分性感:“放松点。” 要求真多…… 最后这澡也不知洗了多久,等到洛寻澜把她抱回床上时,楚初已经累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垂落在床侧的手臂有些暗红的痕迹,男人的吻落在她身上。 还、还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本写《芝芝茫茫》点进专栏可见,求收藏呀 文案:高中时的路茫,张扬不羁,染一头雾蓝色头发,人人见他都要喊一声路哥,而迎芝门门功课拿第一。 好学生喜欢上了坏学生。 两人在一起时,朋友劝她:你们都想做让他收心那个人,都以为自己是最特别的,但在他眼中,你和别人没两样。 迎芝:我知道,可我偏想,偏想去试试。 试过了,分手了,再也不想了。 * 再相逢,是在迎芝公司楼下新开的酒吧。 她被同事灌得半醉,迷迷蒙蒙被半搂着出去。 无法反抗之时,却是他出现,伸手一拳将人抡到墙上。 他没变,还是那头雾蓝色头发,嘴角挂着伤,笑得痞气:“小美女,交个朋友呗。” 迎芝晃晃昏沉的脑袋:“不和陌生人交朋友。” 他轻声闷笑:“前男友算陌生人?” 迎芝眯着眼打量他半晌—— “算死人。” * 迎芝再也不去公司楼下的酒吧,但时隔不久,就有同事叫她。 “迎芝,那酒吧老板又来找你了。” 深沉的夜晚,路茫抱着她,声音温柔真挚:“吱吱,再相信我一次。” 第2章 还在演 楚初想,这钱可真不好拿。 她最后的记忆,是手腕上似乎被戴上了什么冰凉的东西,她挣扎着想睁开眼看一看。 毕竟洛寻澜给她的东西从没有便宜的,她得看看,估摸一下这能卖多少钱。 这一晚,最终楚初也没看清楚洛寻澜送给她的礼物到底是什么。 她累得眼皮子都睁不开,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跟洛寻澜这三年,楚初形成了良好的作息习惯,无论头天晚上多晚睡的,第二天必定七点起床。 其实一开始更心酸,那时候她和洛寻澜连个表面上的感情都没有。 洛寻澜多厉害,无论春夏秋冬都准时六点起床。 赖床是大部分普通人的天性,洛寻澜已经跨越了普通人,楚初还在苦苦挣扎。 更何况六点,那多早啊,她起不来。 一开始楚初也是那样认为的。 她刚被洛寻澜带回家的那天,第二天早晨被洛寻澜叫醒,他看着她,语气平静:“我起床了。” 彼时,楚初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房间内一片明亮,天花板上挂着的吊灯,每一颗珠子都熠熠生辉。 但她意识还不太清晰:“啊?” 洛寻澜睨了她一眼,目光应该是毫无波澜的。 但楚初没看太清楚,她太困了,身体也疲惫得很,直接睡了过去,之后连洛寻澜几点钟走的都不知道。 只觉得洛寻澜这个人还不错,起床了都会给她说一声。 老板好相处,意味着她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太难过。 楚初梦里都是美滋滋的,等到她再次醒来时,天已经大亮,偌大的房间里只剩她一个人。 她打了个呵欠,觉得洛寻澜应该对她很满意。 她现在就像个好不容易过了面试,才去到公司的实习生,老板满意了,意味着她留下来的几率就很大了。 她特别想要得到这份“工作” 可是那之后几天洛寻澜就给了她一个下马威。 一连五天,洛寻澜没有来找她。 楚初也不知道该不该给洛寻澜打电话,最后迟疑地、删删改改地发了一条信息给他。 石沉大海。 难以捉摸的男人心,楚初那时候领略了个淋漓尽致。 明明头天晚上还和她好得不要不要的,结果起床就不认人了? 努力搜索自己的记忆,以确定自己没有什么做得不够的地方。 终于迟迟想起了洛寻澜那天跟她说起床的画面,楚初身躯一震,后知后觉地明白了什么。 那天洛寻澜说他起床了,肯定不是通知她这么简单。 老板都起床了,一个实习生还在睡觉,多不招人待见啊。 只是洛老板不是那种喜欢把话说得很直白的人,而她那时大概被睡意蒙了心,也没察觉出什么不对。 居然、居然还心安理得地睡着了! 再次回忆起洛寻澜当时的目光,只觉得平静之下掩盖着对她nongnong的不满。 楚初背心冒出了冷汗。 她得做点什么,让老板对她改观,楚初默默祈祷老板给她一个转正的机会! 她的祈祷实现了,洛寻澜当天晚上真的来了。 楚初使出浑身解数,缠了他好久,洛寻澜全盘接受,看上去好像不生气了。 最后楚初迷迷糊糊地想,她够努力了吧,简直没比她更勤奋的员工了。 第二天洛寻澜起床的时候,楚初也醒了,她那一晚几乎是没怎么睡好的,身体的虚弱和精神的疲惫有点折磨人。 她准备帮洛寻澜系领带,用行动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但是洛寻澜拒绝了。 之后,楚初就眼睁睁看着洛寻澜穿上简单的运动衣出门了。 后来,楚初才知道,洛寻澜一直有单独晨跑的习惯。 她这六点起床的作息维持了好久,后来,可能资本家良心发现了,也可能是看她每天早起太困难了,对她说,不用跟他一起起床。 楚初在确定洛寻澜说的不是套话之后,才敢睡到七点。 七点是最晚时间了,她画个妆,就差不多可以和洛寻澜一起吃早饭了。 楚初挺不喜欢化妆的,这多麻烦呀,晚上还得卸。 只是秉承着员工的合格修养,只要洛寻澜在家的时候,她一定都是以最美好的一面呈现在他面前。 现在也不例外,掀开被子,雪白的皮肤上还有些红印子,经过一晚上时间的发酵,已经变成了暗红。 楚初捡了一件衣服套上,拉开衣柜门,里面的衣服放得整整齐齐,有序排列。 她挑了一件白色的长裙,边缘以银丝勾勒,不甚明显,只有在自然光下才会显出特别,偏偏束腰很绝,掐得纤腰不盈盈一握。 换好衣服,楚初注意到了自己手腕上的链条。 这是一条银色的手链,上面还镶嵌着一颗粉色的宝石。 楚初仔仔细细瞧了个遍,顿时喜上眉梢,把手链小心翼翼地取下来,房间床头柜的抽屉里。 轻抚着,声音也那么温柔:“乖乖,自己待一会,mama待会就给你找个好归宿。” 周围没人,楚初也不想伪装,一边刷着牙,一边想着那条手链能卖多少钱。 洛寻澜对她一向很抠,这条手链都是她求来的。 洛寻澜刚要出差的时候,楚初便算计着,拿着手机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说这条项链怎么好看啦,又说他朋友的女朋友都在朋友圈晒礼物啦。 如此说过几番,洛寻澜终于迟迟领悟,问她:“你要什么?” 霎时间,楚初脑海中闪过很多个念头,差点直接对他说出,要不你给我钱,我自己去买。 最终化成浅浅的羞涩一笑:“我没有也不要,你早点回来就好。” 洛寻澜淡淡地嗯了一声,什么也没说。 楚初这颗心七上八下的,生怕自己是把这朵白莲花演得太入神,洛寻澜真以为她什么都不要,就不给她买礼物了。 洛寻澜出差这段时间,她真是每每想起这一幕就在后悔。 装什么傻白甜呢,直接说她想要什么不就行了吗? 能从洛寻澜手里抠点钱是一点,不然以后分开了,什么都没捞着。 不过现在,楚初又拉开抽屉看了手链一眼,只觉得上面的粉色宝石跟人民币的颜色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