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默脉在线阅读 - 第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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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戎:?rdquo;

    他就坐在后门,此时班级里还没其他人发现高二学长来了。

    林暮往里头看了一圈,目光又回到了陆戎的脸上。

    他笑着眨了下一边眼睛,隔着窗玻璃撅起了嘴。

    陆戎:hellip;hellip;rdquo;

    莫晓晓给李子看完腿,正好抬头,陆戎毫不犹豫地伸出手,掌心贴在玻璃窗上,遮住了外头林暮的下半张脸。

    于是林暮的吻rdquo;,隔着玻璃,正正好好落到了他的掌心里。

    第四十三章 运动会(一)

    站在后面的安锦城一脸恶心地看着林暮对窗玻璃噘了半天的嘴,未了还旁若无人地发出了一声啾rdquo;的音来,跟刚接了吻似的。

    安锦城和林暮都数校园里的风云人物,就在后门站了几分钟的功夫,五班学生不少已经发现了,林暮没好意思再继续对着玻璃窗噘嘴,他从门口进去,路过陆戎身边时特意伸手捏了捏对方的脸。

    陆戎:hellip;hellip;rdquo;

    林暮的手劲不大,捏rdquo;的力度更像轻抚调戏,安锦城大概对他这种花花公子的行为举止非常不赞同,皱眉看了陆戎一眼,道:你别对学弟动手动脚的。rdquo;

    林暮心想我摸我老公,你急个屁咧。

    当然这话不能说,林暮也只能郁闷地憋着,安锦城上讲台讲话,他本来就是高冷男神卦的,脑残粉拥趸特别多,官腔摆起来下面一群小朋友被忽悠得热血沸腾,恨不得千军万马来相见。

    林暮故意坐在后面,他离陆戎很近,凑着头咬耳朵根:你别听他的hellip;hellip;都是脏活累活,躲远点。rdquo;

    陆戎垂眼看他,低声问:你不还当了后勤?rdquo;

    林暮无奈道:我是没办法,干部嘛,以身作则,但我今年项目就报了一个。rdquo;说完,他又得意地眨了下眼,后勤没那么忙,等到时候有空了,咱们就翘了带美美出去玩。rdquo;

    一旁的陈美花许是听见了,也跟着高兴道:出去玩出去玩!rdquo;

    林暮竖起食指,贴着唇嘘rdquo;了一声:这是秘密,美美不能和别人说哦。rdquo;

    李子现在是高一五班的副班委,班级动员她也有任务,等安排一圈结束,陆戎却是主动问她要不要帮忙的。

    我和美美可以做些加油的手幅。rdquo;陆戎解释道,给美美找点事做,她反而会开心点。rdquo;

    李子这边当然乐意得很,她把需要的材料都记下来后才又在后勤的名单上加了陆戎的名字,正好排在了林暮的下面。

    陆戎多看了两眼,没说话。

    紧接着一个多星期,都是高一和高二最忙碌的时候,林暮分管后勤,各个班都要跟他汇报进度,有时候还得麻烦他去找材料,什么红绸子,彩带,塑料喇叭,经费不够了也得去找楚琳或者老杨批,林暮忙得就跟陀螺似的,上上下下地来回跑。

    他现在连和陆戎他们吃午饭的时间都没有,上午上完课他就去了cao场拉横幅,中饭都是林朝给他送来的。

    jiejie心疼弟弟得不行,比划手语道:【你就不能偷偷懒?】

    林暮边吃饭边划着筷子:【这几天弄好了,当天我就能轻松点。】

    林朝不解:【你当天想干嘛?】

    林暮挑了下眉,他说rdquo;:【我不告诉你。】

    林朝倒也不是很好奇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又比划说自己这边缺啦啦队队服。

    林暮问:【缺几套?】

    林朝想了想:【三四套吧,我当天还得带个假发。】

    林暮莫名其妙:【带假发干什么?】

    林朝神秘地笑了下:【高一有个小男生也跳队cao,我们让他戴假发上场。】

    hellip;hellip;rdquo;林暮实在不太懂他姐这种爱看男生扮女装的破毛病到底是怎么养成的,完全没想到自己就是拿罪魁祸首。

    啦啦队队服挺好弄,坤乾有个健美cao社,这次服装就是他们提供的,只是还差几件,林暮向楚琳报了个数,就等着工厂把备用的送来。

    等到衣服送来后,林暮又去监督各个班级的运动员入场方阵,安锦城已经坐在了主席台上,整个人看上去忙得分外憔悴。

    冷美人此刻就跟失了水的花儿似的,花瓣蔫蔫,姿容失色,连看到林暮都懒得再摆什么架子,抬一抬下巴算是招呼。

    还有三天。rdquo;林暮不知是安慰对方还是安慰自己,再坚持下就过去了。rdquo;

    安锦城有气无力地点了点头,林暮发现远处啦啦队方阵进了cao场,看样子是也准备排演,突然道:我姐有没有和你说?rdquo;

    安锦城一脸问号,但因为关系到林朝,于是多嘴问了一句:说什么?rdquo;

    林暮伸出手,指着cao场中间:她参加了啦啦队。rdquo;

    安锦城:?rdquo;男生好像不相信一般,僵硬地动着脖子转过头去,他有点轻微近视,下意识伏下腰背往前探出身体似乎为了看得更加清楚些。

    林暮还在那儿给安锦城指来指去:看到没?站在第一排的,我姐高抬腿做的还挺标准。rdquo;

    安锦城:hellip;hellip;rdquo;

    劲舞的音乐震耳欲聋,林暮也是第一次发现林朝居然还有跳舞的天赋,甩胳膊抬腿不但节奏跟得上,样子也挺好看,因为听不见的关系,林朝的目光始终盯着前面领舞的人,但她模样实在是太优越,在队伍里跟朵月亮似的,观众的目光不自觉就能被吸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