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回到老公自宫前在线阅读 - 第99节

第99节

    “现在,你明白了吗?”

    汪大夏听懵了,陆缨话的干货太多,他此刻就像生吞了魏采薇亲手烤制的、可以把地上砸个洞、把墙壁上的墙皮砸掉、可以当成暗器的月饼。

    而且一吞就是十个月饼,硬生生在塞进肚子里,他实在消化不来,快要撑死了。

    于是汪大夏又保持了长时间的沉默,脑子几乎处于停顿状态,眼前的陆炳陆缨都消失了,连马车也是,他就像坐在一片虚无中。

    我咋没想到呢?

    我带她去华清池的地下赌坊,穿过全是裸/男的澡堂子,她目不斜视,我取笑她“都是男人,他们有的你都有,你紧张什么”,她找借口说“他们长的太丑”。

    她总是穿着竖领的衣服,扣子一定要扣到咽喉,三伏天也是如此。

    她中暑晕倒,抬到魏采薇那里救治,魏采薇把我赶走房门,我还吃醋,其实现在想来,是魏采薇发现了她是女儿身,所以把我们都赶走!

    还有魏采薇在积水潭里溺水晕过去,应该也是她给采薇换了干衣服……

    汪大夏回忆过去,桩桩件件都对的上,暗骂自己太迟钝,出了大丑。这下尴尬了,如何收场啊!

    马车停下,陆炳说道:“下车。”

    汪大夏裹着大氅,挪动僵硬的步子下了马车,下去之后,发现不对劲,知道陆缨是女儿身后,他就不敢直视陆缨了,问陆炳,“陆大人,这里不是锦衣卫衙门啊。”

    陆炳说道:“这是我家。”

    居然是陆府!汪大夏心慌,“我还是回锦衣卫衙门值房睡觉去。”

    陆炳说道:“你要找死吗?你闯出这么大的祸,景王会放过你?他背后攀附的大臣们会放过你?为今之计,只有将错就错,让世人误会我和陆缨都中意你,才能勉强保住你的狗命。你这些天就在我府里养伤,那里都不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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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今天看见一个科普,说英国只用水和面粉烤制硬性饼干会自动行走。因为这种饼干极硬,硬到里头生了蛆虫,蛆虫都钻不出堪比石头的饼皮,所以只能在里头蠕动,看起来就是行走的饼干。

    魏采薇烤出来月饼饼皮比饼干更厚实,所以她的月饼过了几个月之后应该也可以行走

    第123章 在八卦这件事上所有人都是相通的

    陆炳句句似乎都在嫌弃汪大夏闯祸, 其实句句都在为保住他的狗命谋划着,汪大夏识得好歹,乖乖住了陆府的客房。

    但是在陆府其他人看来, 就是向来不沾男色的四小姐带了个男人回家了!

    虽然汪大夏被安排在外院居住, 内宅里的人还是按捺不住一颗躁动的心, 找各种理由来看他。

    首先就是陆府的掌家娘子李宜人。李宜人是陆炳继母李氏的堂侄女, 为陆炳生下五个女儿, 陆炳一连死个四个正妻, 在阴间凑成一桌麻将后,就不再续娶了, 给侍妾李氏请封了五品宜人的诰命, 打理家务。

    李宜人前三个女儿都是豪门贵妇, 轮到四姑娘陆缨, 陆缨一直不肯嫁人, 拖到了十八岁,眼看成了老姑娘,无论李宜人如何催婚, 陆缨就是不肯点头相看人家。

    最近李宜人看中了南京礼部尚书孙升的幼子孙镶。孙家是江南名门望族,书香世家,孙家人才辈出, 孙升考科举是第二名榜眼,孙升的哥哥是武状元。

    孙升一共有五个儿子,全部都是江南才子, 前头四个儿子都考中了进士,将来必定都是高官(事实上后来有三个官至尚书),最小的儿子孙镶年纪还小,是国子监贡生, 还没有参加科举,但才华有目共睹,将来是必中的。

    满门清贵,孙家也从不参与朋党之争,保持中立,这样的人家枝繁叶茂,将来陆缨嫁过去,无论朝廷如何动荡斗争,她一辈子都会富贵安宁,是个最好的归宿。

    何况孙镶是最小的儿子,陆缨嫁过去不用当家、去cao心琐碎的家务事,不用管人情来往,清清静静享福就行了。

    李宜人觉得,从实惠舒心的方向来看,四姑娘是嫁的最好的。

    原本李宜人打算带着三个出嫁的女儿齐上阵,软硬兼施说服陆缨同意这门婚事的。如果陆缨不同意,她也要做主定下婚事。

    反正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也是为了女儿好,女人都要嫁人的,孙镶是最好的人选,女儿或许会恨我自作主张,但是将来她会感激我的。

    就在李宜人都绝望的打算强逼女儿嫁人时,陆缨却带个男人回家了!

    李宜人顿时热血沸腾,四姑娘终于情窦初开了?晓得为自己的终身大事打算了?如果她自己喜欢最好不过了,我不用冒着母女之情破裂的危险逼她嫁到孙家当小儿媳妇。

    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李宜人是个半老徐娘,并不怎么避讳男女之防,当即就命丫鬟捧着几套男人换洗的衣服,带着丫鬟婆子心急火燎的去外院,以长辈的身份看客人。

    小厮刚刚给汪大夏擦拭身体,上了药,梳了头发,换了一件月白袍子,汪大夏坐下吃着迟来的晚饭——他就是这种心大的人,今天在鬼门关蹭了无数次,惊心动魄,都丝毫不影响他的食欲。

    吃到一半,李宜人就来了。

    汪大夏赶紧放下筷子,上前施礼。

    所谓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汪大夏长的帅,目光清澈,身材挺拔,相貌在锦衣卫可以排第一名,是锦衣卫第一美男子——因为陆缨是女子,放弃参与排名。

    仅仅凭长相,李宜人就满意了,觉得配得上四姑娘,遂坐下来细细问了他的家庭出身。

    汪大夏老老实实一一道来,连因放印子钱而被休的继母吴氏都没有隐瞒——他不敢啊,这可是陆缨的亲娘!

    汪大夏北城四害之名,京城皆知,李宜人略有耳闻。但是汪大夏在加入锦衣卫之后立的功绩,也是有目共睹了,四个月连升三级,从小卒凭本事升到了百户。

    而传得满天飞的汪大夏、魏采薇、陆缨什么流产三角虐恋情深,李宜人当然不会相信,陆缨是女儿身,所有的风流韵事都是为了方便锦衣卫连破大案。

    至于放印子钱的吴氏被休、汪千户被削职,在京城是丑闻,家门之耻。

    但是对于李宜人而言,反而是一桩好事:没有婆婆,女儿陆缨嫁到汪府,不用伺候婆母。公公又无官职,也无法摆出威风,反而要讨好陆家人。

    如此一来,陆缨将来在婆家可以横着走,不用受到拘束。

    关键是,陆缨她自己喜欢啊,这比什么都重要。

    李宜人对汪大夏更加满意了,恨不得明天就把陆缨嫁过去。

    李宜人点点头,又问:“你今年多大?”

    汪大夏:“十四岁。”

    居然比我们家樱娘足足小四岁……四岁好啊,女大四,福寿至嘛!李宜人像天下所有催婚的父母一样,看个稍微齐整一点人选就觉得好得不得了,那那都是优点,都是绝配,都是缘分刚刚好。

    李宜人说道:“你就安心在这住下,我们家老爷说要你这几天别出门。男人又不是闺阁小姐,在家闷不住。你想要玩什么、吃什么,尽管跟伺候的小厮说,他们会给你买回来。若伺候的人不尽心,你就跟我说,我来教训他们。”

    汪大夏忙道:“他们都挺好的,晚辈这段时间要叨扰宜人了。”

    李宜人笑道:“多双筷子的事,你就放心住,把伤养好。哎哟你看这脸,长的这般标致,却划了好几个血口子,万一留下疤就不好了,这是宫里的秘方膏药,记得要小厮至少一天三次的给你抹上,保管不留疤痕。”

    我家四姑娘眼光高,你要是破了相,怕她不愿意。

    汪大夏双手接过,忙不迭的感谢。对李宜人自是要以礼相待,不得半点怠慢,否则会被陆缨打的,我本来就打不过她,现在知道她是女人,我都不好意思还手了。

    看着传闻中的北城四害汪衙内这样谦虚有礼,李宜人心道,真是浪子回头啊,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分明是个不错的孩子。

    陆府内宅,陆缨正在洗澡,她泡在浴桶里,她今天几乎打了半天群架,浑身酸疼,身上好几处清淤,泡在热水里有利于她放松肌rou。

    陆缨洗澡,浴桶里没有花瓣之类的香氛玩意儿,桶里有一包包活血化瘀的药材,是药浴。

    五妹陆小妹闻讯,迫不及待的来找她,“四jiejie,我听说你带个男人回家了?连母亲都去前院相看他去了。”

    陆小妹年纪最小,娇憨可爱,她已经熟悉了四jiejie浴房里的药味,搬了个小杌子在浴桶边坐下,熟练的给陆缨捏肩按摩。

    陆小妹待字闺中,不好去外院围观外男,只好来找jiejie直接问。

    “用点力,”陆缨闭着眼睛,靠在浴桶边缘,“汪大夏,北城四害听说过吧。”

    陆小妹乖巧的点头,“听过,北城第一纨绔,北城未婚少女们的噩梦嘛。”

    陆缨说道:“就是他,我把他带回家了。”

    “什么?”陆小妹双手一滞,“四jiejie,婚姻大事,是一辈子的事情,你千万不要被母亲和jiejie们逼得随便找个男人嫁了啊。”

    陆缨沉默,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承认她就得出嫁,不承认汪大夏会死的,所以干脆不说话。

    陆小妹不知道内情啊,短暂的惊讶之后,说道:“四jiejie是脂粉堆里的英雄,打小就与众不同,我相信四jiejie的眼光,如果汪大夏真的是个一无是处的纨绔,他也不会那么快升百户的。jiejie喜欢他,还直接把他带回家,他必定有过人之处,不过——”

    为了帮助四jiejie有情人终成眷属,陆小妹连压箱底的秘密都抖露出来了,“四jiejie下手一定要快。我前些日子偷听母亲和大姐、二姐、三姐商议你的婚事,说是实在不行,就干脆先斩后奏,给你和南京南京礼部尚书孙升的幼子孙镶把婚事订上。”

    “孙家满门进士,是大明最会考科举的人家,家学渊源深厚,满门清贵,听说还长的斯文俊秀。以母亲和jiejie们的眼光,他们肯定觉得孙镶比汪大夏强一百倍,四jiejie若喜欢汪大夏,一定要早做谋算啊。”

    还有这种乱点鸳鸯、逼上花轿的事情?

    陆缨睁开双眼,拍了拍五妹的手,”谢谢小妹告知,我知道怎么做了。”

    陆小妹点点头,说道:“四jiejie可以去求父亲成全,父亲最疼你了,又是一家之主,只要他一开口,母亲和jiejie们都得听父亲的。”

    陆缨洗了澡,已经二更天了,九月的秋天夜里已经有了露水,陆缨换了衣服——这次是女装,去了外院。

    汪大夏吃饱喝足,正要上床睡觉,服侍他的小厮神情诡异的说道:“汪百户,我们家四小姐请你去邀月台。”

    不得了了!四小姐居然穿了女装见一个外男!

    汪大夏心道:不会吧,我都伤成这样,晚上还要监督我练武?你是什么魔鬼吗?

    汪大夏没得办法,如今寄人篱下,只能听主人家吩咐。

    汪大夏疲倦的拖着一根长棍去和陆缨对招。

    小厮看着棍子惊呆了,“这个……不合适吧。”那有带着长棍去约会的?

    汪大夏以为带的兵器不够,哦了一声,将绣春刀也带上了,练了棍法还要练习刀法,这怕是要练到三更半夜。

    汪大夏就这样腰挎长刀,肩背长棍去了邀月台。

    他看见一个身形婀娜的美人站在高台上,秋风吹拂着她的长发,腰间的环佩叮咚作响。

    汪大夏:“劳烦姑娘去通报你们家四小姐,汪大夏已经来了。”

    美人转身回头。

    汪大夏当场就像坠入冰窟般冻住了,手里的长棍落地,砸在脚背上都不晓得疼。

    陆缨说道:“有件事需要你配合一下,我们两个算是各取所需。你可以保住性命,我也不用被逼嫁入孙家。”

    作者有话要说:  陆缨这辈子的命运也被改变了,不用嫁过去几个月就死了老公,青春守寡,遁入空门啦

    第124章 今夜无人入睡

    还有这等好事?

    汪大夏的眼睛不敢直视陆缨, 故作深沉的抱着绣春刀,举头望明月——不对,今晚没有月亮, 连星星都没有, 夜空就像蒙着一块黑布。

    汪大夏装淡定失败, 倔强的看着夜空, 就当自己是个瞎子, 说道:“陆统领说说看, 我考虑考虑。”

    陆缨说道:“我家里人一直催婚,但是我根本不想嫁人。如今有一户人家, 他们想要先斩后奏, 给我定下。我肯定不会嫁的, 到时候大不了逃婚, 从此浪迹江湖。可是逃婚是下下之策, 我不想离开锦衣卫,因为——”

    陆缨顿了顿,看着北方, 好像冲破黑幕能够看到某个人似的,说道:“因为丁巫还在白莲教潜伏,他发誓不破白莲誓不还, 我是他的上线,一直和他暗中联络,给予配合和支持。如果我退出锦衣卫, 去浪迹天涯,丁巫怎么办?我不放心把丁巫交给任何人。”

    汪大夏指着自己,“连我都不信?”

    陆缨说道:“我不放心别人,包括你, 你觉得自己很靠谱么?你今天差点死了一百次了,朝不保夕,对自己的能力没点数吗?你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