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华尔街传奇在线阅读 - 第1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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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瞧见叶冬青正笑话自己,立马投来恶狠狠的眼神,继续练习着狗刨,任凭胳膊和腿怎么划动,依旧停留在原本的位置上,几乎没有往前移动。

    瞧见这幕之后,他终于忍不住笑出声,像这种看小美女出糗的机会可不多。

    发现有呛水的迹象,赶在救生员下水前,叶冬青便游了过去将她扶起来,用英语说道:“你根本就不会游泳对吧,没人教你要抬头换气?”

    “咳!咳咳!”大喘气用手擦掉眼前的水,微微用力挣脱开叶冬青的手,她回答说:“这是我第一次下水,如果不会游泳,就没办法去海里浮潜看珊瑚,这是我过来度假的唯一目标!谢谢你的帮助,我可以自己站好了。”

    从远处看挺白,近处看皮肤更加好,几乎挑不出任何瑕疵,线条也好看,叶冬青喜欢脸小的姑娘,面庞消瘦看上去更加有气质,带着笑往后游,嘴里说道:“你这样可别想去浮潜,要不然我教你游泳怎么样?

    我叫利奥·叶,在纽约长大的华人,中文名字叶冬青,你呢?”

    少女很清楚这是在试图跟自己搭讪,不过但从模样来看,叶冬青并不是让她讨厌的类型,回答说:“巧了,我是在巴黎长大的华人,你可以叫我玛希,中文名姓刘。刚才你说换气,该怎么换?”

    “像我这样深吸一口气,然后在水里吐掉,利用抬头的时间再吸一口,然后再吐掉。你的姿势也不对,姑娘用蝶泳或者蛙泳好看,狗刨有点......你懂的。”

    “......谢谢你的提醒,我懂!”

    玛希小姐突然觉得叶冬青果然挺可恶,揭短可不是绅士该有的做法,就算事实如此,说出来总归不太好,典型的鸵鸟心态。

    学习游泳,只要掌握好技巧其实不难,在她知道怎么往水里吐气之后,叶冬青让她将手搭在泳池边,身体漂浮着试试刚才换气方法。

    觉得差不多了,就让她放手试试,叶冬青则将胳膊放在她身子下面,以防沉进水里。

    好吧,因为慌乱,果然沉了,扶玛希小姐起来,再一次进行尝试,教她如何用脚发力。十多分钟后她便可以自己游了,姿势依然比较怪异,然而比先前的狗刨好很多。

    在旅游度假期间更容易认识陌生人,才这么会儿功夫,俩人就能谈到学习上的事情,得知玛希在巴黎艺术学院念大一,叶冬青骗她说自己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念书,因为不希望被对方当成高中生对待。

    教会后他去自己游泳,没看见距离泳池不远处的地方,有位开始长出白头发的华裔中年人正盯着自己看,身上穿着白衬衫,打着领带,正用粤语询问某位保镖:“跟我女儿一起游泳的那个小家伙是谁?最近谈恋爱了?”

    脸上带有疤痕的保镖往池子里看了眼,露出笑容摇头说:“不是,小姐刚刚认识的普通客人,就教她游泳,什么都没发生。

    我会帮忙盯着,老板你放心吧,绝对不会出问题!”

    “嗯,那就好,我瞧这小子也不像个好东西,如果缠着小南你就给他点颜色看。”

    “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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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冬青不知道这些,他从泳池里上来后,拿干毛巾擦掉身上的水,顺便换掉泳裤,穿回那身凉爽的海岛沙滩装。

    准备去吃早餐时候,中文名字叫做刘小南的玛希小姐也上来,从她身边路过,随口问了句:“一起去吃早餐?我还不知道你来天堂岛多久了,有没有去哈勃岛那边参观粉色沙滩?”

    “当然去了,沙滩很美,其他的就只有浮潜可以玩,稍微等我会儿吧,我可以告诉你怎么过去。”算是同意共进早餐的邀请了,玛希穿上格子衬衫,系好两个纽扣后,在下面随手扎个结,露出平坦小腹。

    “这真是太好啦,你会不会恰巧还知道哪里可以租游艇?最好是带有冰库,适合垂钓的那种,有段时间没海钓了,不知道这次运气怎么样,曾经钓到过一条四米多长的大马林鱼,花我五十多分钟才成功把它拖拽上船。”

    “难道是《老人与海》里的那种鱼?这样看来你比书里的主人公厉害,我记得他花足足三天才让那条大马林鱼放弃挣扎。”

    “不不不,还是他比较厉害,我们现在的船马力强劲,只要紧握着鱼竿不放手,剩下的可以交给船,等到大鱼精疲力尽再拖拽上来......”

    第137章 有趣的姑娘(1/4)

    喜欢读书,见世面广的漂亮姑娘,总是更加讨人喜欢一些。

    不能说劳拉小姐就差了,只不过还年轻着,表现得很……高中生,缺乏了那么点内涵在里面,需要随着岁月和社会经验的积累,才能完成气质上的蜕变。

    想要让一位家庭不美满,穷了十多年的姑娘拥有强大自信,确实不太容易。

    玛希小姐则不同,尽管还年轻着,十九岁而已,但言谈举止间更加让叶冬青舒服,这大概也是因为两人有着比较接近的文化背景,对某些事物看法类似,比如选择早餐时候,不约而同选择蟹黄灌汤包以及酸奶,连太阳蛋的个数都一样——两个。

    坐在靠窗桌子的两边,玛希指着墙壁上的一幅风景画询问叶冬青说:“你觉得它怎么样?”

    “非常不错,高山、牛羊、还有池塘,是我喜欢的田园风光,不过跟它比,我还是更喜欢楼下大厅里的那一幅《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