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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她自觉原版穆雪天下无敌,但偶尔换换风格,咳,也未尝不可。 女人盈盈一笑,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称赞道,“你也很好看。” 唐笑阳拍了拍自己锃亮的银色铠甲,“好看不好看不说,是够沉的。” 跟穆雪精致的妆容和繁复的服装相比,唐笑阳走的是简约风,一身银亮的铠甲,肌肤被涂成小麦色,下颌被画上了一道浅浅的伤痕,头发向后梳成一个高马尾,用银色的发冠竖起,浓眉修建去锋利的弧度。 配上女孩挺拔的身躯与沉默的气质,倒确是一个英姿飒爽的少年将军。 化妆师靠在化妆台上,看着两人啧啧有声,“虽然还没开始演,但感觉已经全是故事了哎。” 《倾城》的导演是严导的女儿,人称小严导,作品多是古装剧,脾气也比她爹好的多,倾城是她接到的第一个大制作,可以说她的激动不比唐笑阳少。 就这样,在观众与主创的共同期待下,倾城第一场,宫宴,开拍。 初遇之时,落星18岁,天凌21岁。 一位是无名小将,一位是王朝未来的继承人。 落星以为未来的日子会一直这样下去,她会在自己热爱的战场上驰骋一生,最终死在某个敌人的刀下,刻着她名字的魂牌,会挂在那棵寄灵树上,随风打出动听的声音。 而天凌已经看见了王朝倾颓的可能,并正在不择手段的,支撑住这座即将崩塌的大厦。 仲朝武德十三年,亦是季朝被灭十三年后,为了庆贺仲朝军队边境战事胜利,在皇宫里召开了盛大的宴会。 只是所有参会者都心照不宣,此宴名为庆功,实为逼宫。 仲朝皇帝天机已经抱病不上朝数月了,最近的政务几乎都是天机唯一的子嗣天凌处理的。 天凌是个合格的继承人,仲朝在她的经营下,丝毫不弱于她那雄才大略的父亲经营之时。 但天凌有个致命的弱点,她是个地坤。 坤,在人们心中最大的特点就是软弱可欺,唯一的优点就是很能生孩子。 一个地坤,怎么能做仲朝的皇帝? 于是朝廷中,反对天家的势力,开始纠结勾搭,图谋不轨。 其中势力最强的,是曾经季朝的旧臣们。 天机覆灭季朝后,为了安抚民心,并未将季朝的旧臣直接灭杀,而是选择了怀柔,吸纳他们为仲朝所用。 这固然使得仲朝能够稳定的吞食掉季朝,却也给之后的天凌留下了深深的祸端。 而落星并不关心这些,这些事情也轮不到她关心。 她出身低微,自十五岁入伍至今,也不过是个屈屈十夫长。 无论皇帝谁来坐,她终究都要回到那片鲜血浸染的沙场上,继续厮杀下去。 但是这场宴会,那位声名远扬的地坤皇太女说,要与寻常士兵一同庆祝。 于是作为所属部队杀人最多的小将,落星就这么被推举出来,穿上了那件虽然好看但屁用没有的盔甲,去参加了皇宫那场盛大的晚宴。 也遇上了这辈子最大的劫数。 宴会在皇宫最大的宫殿里举行,像落星这些无关紧要的小角色,自然是坐在最后排。 她也乐得自在,桌上摆的美食是她至今为止连尝都没尝过的,酒 不仅没有沙砾,更是清的能映出晃动的灯火。 落在玉质的器皿里,一饮而尽,就像在喝神仙的血。 谁还管那些腌臜之事。 落星吃的欢畅,旁边的兵士却是更喜欢闲聊。 “听说了吗?咱现在这位当家的,是个模样极好的地坤。”旁边那两个满脸刀疤的天乾兵士凑在一起小声道。 此刻宫殿里宫人都在忙着伺候前面坐的贵人,他们的声音又极小,自是无人注意。 但落星自幼是个耳聪目明的,听的却是清清楚楚。 她从分化后就一直呆在军中,对地坤的唯一印象,就是有次部队驻扎城中,同部队的天乾挎着她的脖子说要带她去逍遥逍遥。 太好的地方他们自然也没钱去,落星现在就记得那是个阴暗又鬼魅的房间,那个长了她十几岁的地坤的皮肤是一种松弛的苍白,信香是泥土的味道。 她听见四面八方传来的□□,辱骂,身边的地坤麻利的宽衣解带,催促着她快点来,还有下一个呢。 有什么意思? 她扔下所谓「一次」的钱就走了,她不能再留在那里,她怕自己吐出来。 她并不是看不起那个地坤,人各有各的可怜之处,就像她当时若非为了养母的病,也绝不会为了那当兵的半两银子就去拼命。 她只是受不了那些交缠的味道,糅在一起,像是养母坟冢上泥土的味道。 作者有话要说:ps:本来想写到见面的,看来是来不及了,先到这吧。新的剧本上线,我觉得挺带感的。忠犬X女王? 再ps:求评论。 第72章 驸马 交头接耳的军士继续热切的说下去。 “地坤,怎么能当皇帝呢?” “当妓子倒还合适。” “你不要命了?” “怕什么,咱这位当家啊,现在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什么意思?” “你一会就知道了,地坤爬的再高也没用,还得在人身子底下那叫什么来着,婉转承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