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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眠不觉晓 第76节

    高尚低头一看,老幺的米糊,他已经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弄上去的了。

    “哦,谢谢,先说正事吧。”

    田甜将手里的方案交给他,汇报了一些相关信息,走之前,她又指了指领带。

    “高总,用不用我帮你……”

    “啊,不用,我自己能处理,谢谢,你去忙吧。”

    等田甜走了以后,高尚抽下领带,换上了另一条新的。

    他用手摩挲着领带上的米糊渍,嘴角勾起笑意,将它卷了起来,放进包里,打算回家给春晓展示一下。

    老幺是个白白胖胖的漂亮宝宝,眼睛圆圆大大的,像春晓。

    鼻子和嘴巴却像他。

    他终于如愿以偿,和春晓成了血脉相连的亲人。

    他们如同纠缠在一起的藤蔓,有了孩子,就有了彼此分不开拆不散的缘分。

    所有的辛苦,他甘之如饴。

    只是,连累春晓比他付出更多,更辛苦的总是mama。

    好像不管怎样,都是他欠她较多。

    还不清,所以就用一辈子去还吧。

    第68章 、番外2 高尚回忆

    白山脚下,诺大的停车场里只停了稀稀落落的三五辆车。

    倾盆大雨将一辆银灰色的奔驰冲刷的锃亮。

    车里坐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他修长的手指夹着一根烟。

    烟雾缭绕的车里,依稀能看见男人英俊的面容,烟头火焰忽明忽暗。

    男人质地考究的西装外套敞着,衬衫扣子开到了第三颗,领带早就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

    被随便抛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手机又不厌其烦地震动起来。

    男人皱起英挺的眉毛,拿起手机,按了免提。

    “高尚,你人在哪里啊?”

    “我没事。”

    “什么没事,你一天都不接电话!老子都差点报警了!”

    电话里恶声恶气的人是李天泽,这世界上唯二在乎他死活的兄弟,另一个在乎他的,是高磊,他的儿。

    “我一个当爸爸的人,能干出什么出格的事?”

    他摸了摸自己粗糙的下巴,两天没刮,青色胡茬子都冒出来了。

    “还不出格!你把孩子往我这里一扔,啥也不说半夜三更就开车巴巴追着人家去了!我知道你他m的是去干什么的?”

    李天泽的粗口都被他逼出来了。

    三十岁以后,豪放粗矿如李天泽也不轻易说脏话了,怕教坏小女朋友。

    高尚一边听着李天泽叽叽歪歪,一边掰了一下车里的后视镜,欣赏了一下自己的尊荣。

    帅气英俊的五官,略显苍白的脸色,颓废至极的神态,眼睛里还布满了红血丝。

    不用化特效妆,就可以去演痛失所爱的千年吸血鬼。

    “我说兄弟,一个女人而已,你真想要,我有的是办法,你何苦把自己弄得那么辛苦?”

    李天泽这个花花公子实在想不出,堂堂三石集团的总裁,干嘛非这么想不开,一颗歪脖子树就要吊死。

    最可恨的是,玩的是最高级别的暗恋,死都不肯死到人跟前!

    “她对我来说……,算了,说了你也不会懂。”

    “我不懂?!”

    手机那边的李天泽被气得不轻,什么时候“高直男”有资格嫌弃自己了?

    “我,我不懂好了。我作为兄弟,对你也算仁至义尽了。你呢,就踏实本分地在这里扮演琼阿姨电视剧里那种痴情汉子。我呢,就负责做,给你调查小道消息的那种小人。那什么,我打听到她老公在美国有个初恋情人,言尽于此了啊。动不动手,你自己看着办!”

    李天泽干脆地挂了电话。

    高尚对着手机屏幕出了一会儿神。

    雨渐渐小了,滴滴答答的声音打在车上,好像一曲温柔的小调。

    高尚讪笑了起来,初恋情人,那又怎么样?

    自从三个月前,高尚和春晓在咖啡厅不欢而散,他就忍着一个月都没有联系。

    白天忙着工作,没有时间想东想西,晚上接了孩子回家,检查功课陪孩子玩一会儿,再加班到深夜。

    睡前,他才有时间拿出手机,在微信朋友圈里刷刷她的消息。

    工作时间里,她更新的内容都是省厅各种大事小情,休息时间,她偶尔晒晒恩爱,偶尔晒晒家里那个胖乎乎的萌宝,就像其他女人一样。

    高尚偶尔会点赞,评论,她却从来没有回复。

    终于,他也忍不住了,主动发了第一条信息,石沉大海。

    第二条,第三条,亦如是。

    等到一个工作日,他尝试着直接电话联系,她没有接。

    高尚已经不在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年纪。

    不管多想念,他不得不配合地断了联系,因为这也是她所想。

    这一段时间过得浑浑噩噩,他工作卖力,带娃尽心,仿佛一切都正常。

    三石集团渐渐走上了正轨,生意越来越好,合作伙伴越来越多,荣誉杳然而至。

    还有很多未婚女性,明里暗里的表达倾慕之意。

    一切都好转起来了,郡城的富人圈里不再明目张胆地嘲笑他前妻给他戴绿帽子的往事。

    反而开始怜惜他这个单身奶爸的不容易。

    自古以来,成王败寇,他有钱有名了,没有人关心他无人问津的艰难时光。

    相比于趋炎附势之辈,春晓可是言行一致的磊落。

    在他默默无闻的时候相识,在他岌岌可危的时候相助,在他风生水起的时候绝交。

    君子之交淡如水。

    高尚痛恨她淡如水。

    如果她是爱慕虚荣,喜新厌旧之人,以自己的条件和财富,轻松可以将她收敛入怀。

    可他偏偏又不会喜欢上这样子的春晓。

    曾经,高尚以为,只能用朋友和同事的身份接近她,很委屈,很不甘心。

    可那时候,他还能看见她的笑容,感受到她的关怀。

    如今,彻底失去了她,高尚才知道,原来那些委屈都不重要。

    夜深人静的时刻,想念她的痛苦就会如同一只永不停歇的蚂蚁,细细啃食他的心。

    有一点痛,大部分是酸涩的痒。

    以往和她的点滴慢慢浮现心头,呼吸都凝滞住了。

    相思如跗骨之蛆。

    一天一天又一天,三个月时间过去了,他的疼痛慢慢在减轻。

    原来,时间才是情伤最好的药。

    他依然会想起春晓,只是心里没有那么痛了,淡淡的愁绪。

    她过得幸福,他的手,放的踏实。

    本来他的心已经犹如古井无波,不会再为她的消息而跳动。

    直到他无意中看见的一条朋友圈。

    “周日要去爬白山,还记得几年前刚工作时候第一次爬,时光荏苒啊!”

    他心里一动,那是他陪着一起爬上去的!

    高尚再也按捺不住想见她一面的心情。

    连夜将孩子送到了李天泽家,高尚独自一人冒着大雨开车上了高速。

    雨太大,他不敢开的太快,又在每一个休息区都停留了两个小时,小憩一会儿。

    他的理智尚在,只是过于想她。

    终于,今天早晨,他将车开到了白山脚下,在停车场逡巡了一会儿,找到了杜明浩的车。

    他将车停在对面,安安静静地等她。

    慢慢回味着属于两个人的过往。

    那是他第二次跟春晓一起出差,领队的还是李处长,那次验收的项目是大型风电,同行的专家很多,高尚只是其中之一,

    白山这一代的景色秀美,这一路上水色山光,让春晓赞叹不已。

    李处长特意给年轻人们放了假,他自己留在宾馆里休息,春晓决定去爬白山。

    高尚本来已经上过无数次了,因为他老家凤城就在白山附近。

    因为春晓想去,高尚担心她有危险,就随着一起去了。

    白山那时候还没有名气,景区配套设备不全,有一些地方比较危险。

    高尚和其他两个男同事一起照顾着两个女同事,用了两个小时,才一起登了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