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页
书迷正在阅读:炮灰成了心尖宠、我看老板不顺眼、民国小商人(重生)、你是天上星、偏执人鱼总勾我撩他、咬着咬着就习惯了、不好好搞科研就要继承亿万家产、团宠小凤凰(穿越)、夜寒深深醉思量、《帝国之殇》高 H NP SM
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也不是单方面的付出。 这是她和大家的一场双向奔赴。 人间值得。 - 乔桥在被告席里,听完原告养猪场老板的陈词简直想笑。 他的理由是:“我们虽然只是开养猪场的,但好歹也是承包了那么大一片山头,大门大户做事,怎么会耍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再说了,埋死猪的地方那么远,我们哪里有闲人天天去守着?被人偷盗,也是在所难免,我们根本不知情!” “乔记者作为鹤呈都市报的记者,应该知道自己写的新闻稿有多大的影响力,也更加明白鹤呈都市报在鹤呈市的影响力,但她却胡乱给我们养猪场扣上卖死猪这么大一顶帽子,这对我们养猪场的声誉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意!” 哦,说自己大门大户,不屑这种下三滥的小事,又说自己没有那么多人手去盯着防盗,这不是自相矛盾? 法官让乔桥这边陈词。 “我们新闻人说话求真求实,我在那篇新闻稿写出来之前就亲自去实地考察过,而在那天,我遇上一个男人。” 乔桥顿了顿,目光转向那个西山遇到的男人,指着他道:“就是他!那天我正在之前他们埋死猪的地方拍照取证,这个男人突然冲出来冲我严厉大吼,十分警惕,想赶我走。” “不仅如此,他还想抢夺我的相机,销毁证据。据我所知,这个人是养猪场的员工,倘若他们心里没鬼,又怎么会那样呢?” “还有一个疑点,既然他们说自己不知情,那为何那天一见到我在那里拍照,第一反应是呵斥我想抢我的相机,而不是发现那些死猪已经全部消失赶紧回去找他们老板?” “以上,我认为,养猪场的人是知情的,不仅知情,还是主犯。若不是主犯,一早发现那些死猪不见的时候就应该报警,毕竟这不是一件小事,死猪的数量也不是小数目,达到了两百只!” “他们不仅没报警,还想威胁我,说那山上有狼,如果我不小心被狼吃了,他们可不负责,我严重怀疑他们想要对我杀人灭口!” 检察官检查证据举证,证明乔桥确实拍到了埋死猪的地点被挖空。 养猪场老板申请发言。 他反驳到:“既然你说得这么危险,为何你却又全身而退?显然你在撒谎!我们养猪场的员工都是辛勤劳作的农民,老实善良,怎么会威胁你?” “乔记者,说话可要讲证据,你说我的员工威胁你,可有证据?有录音?有录像?还是有照片?” “如果这些都没有,你就是在捏造事实,污蔑好人!” “我那天是因为——” 这话戛然而止。 乔桥对上路亦行的眼,她忽然拿不准应不应该把那天路亦行跟她假扮夫妻带她离开的事情说出来。 路亦行缓缓抬了抬眼镜。 乔桥好像看懂了他的眼神! 他是在说,叫自己找何明环? 对! 何明环是她的辩护律师,当她无法回答的时候,就应该找何明环来替她发言! “我申请让我的律师发言。” 第27章 败诉 台下旁听的观众便忍不住开始小声地交头接耳起来。 “乔记者拿得出证据吗?” “完了, 看起来乔记者好像没有证据,该不会输吧?” “先等等她的辩护律师怎么说,也许还有转机。” “可是这个辩护律师是路律师带出来的, 实力一直不如他。” …… “安静!” 虽然台下讨论的声音很小, 但是法庭之上不允许喧哗,所以也被立即阻止了。 何明环被允许发言。 他开始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乔桥辩护, 并且不断地举证。 随后, 他指出:“那天在西山, 是由我和路亦行律师将乔记者救出来的。” 这话一出,顿时在现场的人心里 * 炸开了锅。 然后他便将那天的情形说了,最后道:“我确实看见, 那男人表情凶狠,也听见他语气恶劣, 威胁乔记者不让她走。并且那天, 是路亦行律师假装她的丈夫,用她喜欢拍风景照的借口才顺利地将她带离那里。” 随后他又补充了一项重要的证据:那是一份南宁菜市场猪rou贩子的联名信,除此之外, 还附上了他们与养猪场老板的交易记录。 乔桥看见那份证据,整个人都有点懵了。 何明环什么时候搞到这么厉害的一份证据? 而且, 何明环事先没有和她说,她一直都不知道有这样一份东西存在。 最重要的是,那些摊贩被她曝光, 从而被人谩骂,生意受损。 可以说,乔桥现在就是他们的仇人,他们又怎么会为了她出头,给她写联名信, 为她提供证据,帮她证明清白呢? 这让她怎么想都想不通。 该不会是假证据吧? 应该也不会,何明环作为一个律师,应该不会做这样的事,况且,他都是免费给她做辩护的。 再者,以他们现在关系,何明环远远没有必要为她做到这样的地步。 检察官检查了证据,确认这些证据是真实的、合法的、且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事情真相的存在。 这下乔桥是真的震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