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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逸男子,手上提着与他气质完全不符的大锅铲,有条不紊地翻炒着菜。 一本正经的模样,仿佛他手中提的不是锅铲,而是笔,是剑...... 弥漫鼻端的韭菜馥香,与男子那熟练翻炒的动作,让况曼心脏不受控制地颤了颤。 ——好一个宝藏男人。 不行,想占为己有,怎么办!! 第4章 想占为己有,怎么办!! 况曼视线太具侵略性。 正准备将菜出锅的孟九重,下意识抬眸,往门沿边的少女看了去。 少女一身污垢洗尽,露出陶瓷般冷白肌肤,草青锦裙随风摇曳,般般入画。 傻女况曼虽傻,但杨御和孟九重却将她养的很好,放眼整个阿凤村,就属傻女容貌最为出挑。 况曼稍作清洗,往那一杵,说她是地主家娇养的千金,都不为过。 孟九重瞅见少女眼中,那如狼饿虎的垂涎之色。 顿一顿,道:“饿了?” 况曼猛点头:“嗯!” “把饭盛上桌,马上吃饭。”孟九重莞尔,将锅里的菜装进粗碗里。 况曼迈过门槛,大步进屋,麻利地盛饭上桌。 晚饭很简单,只有一盘韭菜炒蛋和一碟腌菜。 这腌菜应该是孟九重自己腌的,在装饭时,况曼瞧见他从腌菜坛子里,把菜捞了出来。 况曼不认识这是什么菜,不过,认不认识无关紧要,能吃就行。 孟九重的手艺,与炒菜时给人的感觉一样靠谱。 韭菜炒蛋,咸淡适中,腌菜也是又酸又脆,吃着极为爽口。 况曼激动又虔诚,配着这两盆菜,风卷残云,一口气干了三碗稀饭,都快吃哭了。 ——好吃! 况曼难以克制暴涨的食欲,一口菜,一口饭,楞是将孟九重的那一份,也卷进了肚子里。 孟九重细嚼慢咽,一碗稀饭还未吃尽,一抬头,便见桌上两个菜盘,已被扫空,连点残渣都没未有剩下。 不但如此,连盛装稀饭的木盆,也见了底,只余一浅滩米汤,孤零零地铺在盆底。 孟九重捻着竹筷,玉白脸颊微微怔楞。 瞅着小嘴不停的人,孟九重放下筷子:“今儿这么饿?够不够,不够我再给你煮些面条。” 家里只有两个人,他平时做饭都定了量,一般就四碗饭,况曼一碗半,而他,则是两碗半。 “不够,还饿。”况曼狼吞虎咽地吃光嘴里的食物,意犹未尽,抬头希翼地看着孟向重。 怎么可能够! 她饿,很饿很饿。 她还能吃下一盆面。 说起来,她上一顿饭,还是穿越的前两天。 他们一队人早上出发,去距离基地两百多公里的一座城市猎杀丧尸,在傍晚准备收工回基地时,一只十级丧尸从城市中央跑了出来,并攻击他们。 末世十年,十级丧尸已不算稀有,稍微大些的城市,几乎都有这种丧尸王存在。 他们准备不齐全,没有携带克制十级丧尸的激光武器,被十级丧尸断了后路,困在城里两天,弹尽粮绝,最后还全都中了尸毒。 十级丧尸的尸毒太强,哪怕拖着伤回转基地,他们也会受感染变成丧尸。大伙都不希望自己变成怪物,最后由受伤最轻的况曼,当了刽子手,结束大家的性命。 那时死亡阴影笼罩,况曼心底最遗憾的,就是做了饿死鬼。 饥饿的感觉,比死亡更让人难受。 况曼对穿越没有任何意见,唯一的想法,就是不让自己再饿肚子,努力活得自在一些。 虽然古代生存环境也不算太好,但再不好,也比末世强。 在这里只要她不作死,就能活下去。可末世不一样,末世是过了今天没明天,一不小心就会成为丧尸的口粮,只有不停厮杀强大自己,才有活下去的机会。 孟九重瞅着况曼眸中饿意,视线一转,落到她的腹部上。 比平时多吃了一碗半,还喊饿......这难道是神智清醒的后遗症。 “那你等等,我去给你煮面。”孟九重心思收敛,放下竹筷,起身去生火。 灶中火星还未灭去,孟九重往里头丢了把引火的干树叶,片刻后,火就明旺起来。 生好火,孟九重速度极快地,又给况曼煮了一碗面。 面出锅,孟九重往面里洒了小撮盐,再放了一些自己熬的猪油,然后将面端给况曼。 简单的猪油拌面,况曼吃得津津有味,没多大会儿功夫,就将一碗面,吃了个干干净净,连点汤汁都没剩。 放下筷子,况曼眸中饿意,总算敛了一些。 况曼摸了摸小肚子,眼珠微转,往还散着热气的灶台瞅了一眼。 哎,这身体的食量似乎有些小。 要是换成以前的身体,她肯定还能再吃两碗。 孟九重见况曼搁了碗筷,打水准备洗碗,况曼见状,麻溜起身拿起旁边的扫帚帮忙收拾。 她不是傻女,别人都煮了顿饭投喂她了,她总得搭把手,回报回报吧。 “阿曼清醒了,对以前的事,可有印象?”孟九重刷着碗,不经意的问。 “没印象,脑袋是清醒了,但能记起的,都是被义父带回来后的事。”况曼动作微顿,低落的道:“也许是我痴傻,他们嫌丢脸,抛弃了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