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拾心不昧在线阅读 - 第79章 喜欢一个错的人

第79章 喜欢一个错的人

    余倾城还是那个恼怒的样子,又喊了一句:“出去。”

    这种情况下,余倾子也只能出去了,低着头,默默走。

    却没走成,他后面揽住余倾子的脖子,就靠在她的肩膀上,均匀呼吸着。

    “你……”虽然他喜欢了自己七年……但是,兄妹俩这样也太不像话了吧,太不像话了。

    他说:“背我出去。”

    大哥,你开玩笑的吧?余倾子这个小身板哪里背得动一个大男人?

    余倾子淡定地说:“不要。”

    “那好,喊声哥哥来听一听!”

    这,貌似也很难喊出口吧!

    “还有没有第三个选择?”

    “有啊!就维持现在这样!”他看起来很舒服的样子,他说的,你的肩膀就是我的肩膀,似乎他很享受这个肩膀。

    余倾子思来想去,深吸了一口气,伤风败俗就伤风败俗吧,稍稍蹲下,背着他出去。

    “你可真重!”余倾子想不到自己还能背着一个将近一米八的壮汉,感情以前一直都小看了自己的力气。

    他像个流氓一样趴在她背上,笑着说:“哪里哪里,相比之下,你力气真大。”

    是的,余倾子虽然瘦了点,力气却很大,居然把他从房间背到了楼梯口,撞见了老余和余夫人,瞧见这架势,一脸惊讶。最惊讶的是,两人居然还保持着这么一个画面不变。

    老余显然对兄妹俩的相处很是满意,是啊,这样子就不像以前整天一副有仇的样子了。以前的样子,连他都没有办法。但是,还是要有威严地骂道:“你个混小子,你meimei还在病着你就敢这样欺负她,还不快从她背上下来。”

    余倾城赶紧跳了下来,站在余倾子旁边,看着二老不说话。

    老余和余夫人正转身要回房间,余倾城便又跳回余倾子背上,她没站稳,两人直接摔在地上,她赶紧爬起来,跑上前去抱着老余的胳膊跟他们一起进房间,他才没怎么敢造次。

    老余摸了摸她额头,问:“不烧了吧!还难受么?”

    “不难受了!”

    “过些天我们一家出国,看看风景,散散心,去去霉气。”余夫人说。

    “好!”

    余倾子第一次在余爸的房间里混,混得有些开心,一直看电视,跟老余说话,一直到他下了逐客令。

    “倾子,很晚了,回去睡觉吧。”

    “我再看一会儿吧!”余倾子躺床上不想挪动,活像一条懒虫。

    余倾城一把掀开被子把她撵起来,说:“回你屋里看,爸明天还要工作啦!”

    “不要,我屋里电脑不好看。”

    老余说:“改天给你屋里安个大屏幕的。”

    “去我屋里看,快走啦,烦人。”余倾城要拖人,余倾子趁势跳到他背上,他顺理成章就背着她出去了。

    “哥!”余倾子开心地喊到。

    这声“哥”,四年前本来就应该喊的了,一直拖到了现在。

    “再喊一遍!”

    什么德行……

    在他房间里,余倾子依旧待很晚,躺床上看电视,他在桌子上弄电脑。

    余倾子说:“哥,以前我一直都不去感受,一个家这样就该多好。我大概一直对你存着恶意,才会连你最深处的感受都不知道,才会觉得你一直对我有恶意,才会排斥你和你mama,排斥这个家,现在想想,真是蠢得很!”

    “我当然知道你蠢得很,所以没跟你计较。”他笑着打趣:“倾子,晚点再嫁,让我多虐几年!”

    余倾子说:“我不会嫁人的!”

    “女孩子家总要嫁人的!你不嫁人,杜花信怎么办?”

    “我是认真的!”余倾子看着他。这个世上,她最想嫁的人就是向可。可是现在她对向可已经无所求了,谈婚论嫁确实不再适合她了。也没准,这话说得也有些早了,她才十九。

    十九,却是一个默哀大于心死的年纪。

    就在出国旅游的前一天,灵州下了很大很大的雨,余倾子一个人被大雨围在了公车站,30路公车走了一辆又一辆。她穿了一条长裙,是安柠檬给她的,她自己设计了很多衣服,但是自己都不穿,然后把一部分改装给了安小麦穿的,都是纯手工缝制。她说她以后做衣服都会给余倾子和安柠檬穿。

    余倾子看了看天,决定等雨停了再走。

    “倾子。”

    听声抬头,这是她这辈子最不会忘记的声音,高高的个子站在她面前,依旧是那头我熟悉的头发和面容,撑着一把雅色雨伞。向可。

    余倾子小心地往后退了一两步,余倾子还存在阴影中,向可只好不再向前,和她保持着那么一点安全的距离。

    “要跟我一起回去么?”向可,还是那般温柔的向可。

    余倾子温顺地摇摇头,说:“我等我哥。”

    “听说明天你们要出国?要去多久?”

    “大概一个月吧!”

    “倾子!”

    “嗯?”

    “对不起,那天,我……”

    “都过去了。”她一点也不想再提起那天晚上的事,虽然他们什么都没做,但是那个向可,永远都会作为记忆存在于脑海中,她这样的记忆力,很快就会忘记的。

    看着他失落的眼神,余倾子觉得自己表现的确过于偏激了一点,伤害到他的心灵了,这个时候,也只有自己会那么脑残去关心一个曾经想要伤害自己的人,她说:“向可,你知道我哥初中时候的事吧?能不能说给我听。”

    “嗯。”

    余倾城第一次见余倾子,是在一次联校校运会上,初一的校运会,余倾子在长跑中得了女子第一名,那时候她在七中,余倾城在一中。七中和一中两所学校很近,他经常混到七中来。

    “那时候我们几个男生都以为,他喜欢你不会太长久的,可是他竟然……后来他每次见到你,都会特别注意你,比如说,你喜欢一种薄荷味的巧克力,却从来都不会吃,只有伤心的时候才会吃,然后,他为了找这种巧克力翻遍了整个城市。还有,他知道你经常会去的几个文具店,每周回家,你都要去。

    “他说,虽然你是个艺术生,但是每一门功课都很棒。他常常拉着我去偷拍你,然后用‘铲子’为名,把照片寄给你……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三年,初三那一年,我怂恿他去表白,然后他就傻兮兮就去准备了……”

    初中时的余倾城,竟然那么专一。可是一连三年,余倾子都在钢琴的孤独中度过,竟没有注意过她身边有这么一个人。原来向可曾经说,余倾子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看不到别人对她的好,不知道谁才是真正对她好的人是这样的道理,现在说得真是一点不错。初中有段日子,余倾子确实看到有人在偷偷跟着她,她还以为是不良青少年,放学直接回去了,不敢多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