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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算了,应该会被排除在名单之外,可是因为一件事情又有了转机。 那就是除了梁依以外,剧组接触的另一位艺人当红小生霍俊,居然也有意关心这家不起眼的炸串店的合作事情。 导演十分惊讶,没想到大明星居然对此有兴趣,要知道这种店规模那么小,又没什么特点,更没有那三家店有名气,根本不值得一提。 可是对方就是这么坚持,就是对这家店非常感兴趣。 导演最后没有办法,权衡之间不得不和这家炸串店的合作,要不然不满足嘉宾的需求,很有可能会损失当红嘉宾的参与。 但是这家小店和其他的高档饭店比起来,通告费肯定要降低三分之二,档次不配有那么高的价格。 而且,这种小店可能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和综艺节目有所合作吧,看上她店是她运气好,做梦都偷着乐吧,给点费用就应该知足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46章 (二更) · “你好, 我们是《一起吃饭吧》这档节目的工作人员,想邀请你和我们一起合作拍摄综艺,不知道你有没有合作的意向。” 听到电话那头的内容, 苏灵犹豫了一下,开始认真考虑起来, 首先综艺节目对自己而言, 应该是比较重要的。 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如果播出了以后,会起到一个不错的宣传效果,不但可以提高知名度, 而且可以让更多的网友宣传自己小店。 苏灵在想现在炸串店正是发展时期,如果能有如此方便的宣传手段,当然很愿意接受,只不过像这样的合作,首先第一点那就要注意合同的细节。 她前世在经商方面也是小有建树, 这点心里很清楚,在等级不对等的合作关系之中,最需要注意的,其实不是能够获利多少,而是防范对方设立的一些陷阱。 只看好处不看其中的漏洞, 就很容易被一些界定不清晰的条款给忽悠住, 假设就像之前之前看到一则新闻,乙方给甲方提供的工作内容界定不清晰, 被甲方以合同的条款给拿捏住, 导致最后付出超市场薪酬好几倍的工作内容。 苏灵深知这点,这件事情找到自己固然是好事, 但是如果要是模糊工作内容,签一些不规范的条款, 宁可不要这个曝光机会,都不能跟这种节目合作。 所以苏灵犹豫了一会突然跟电话那头问道。“我能知道合同细节吗 ?以及薪酬问题,还有工作形式。” 因为她的生意比较忙,现在每个顾客每次来排队的时间都是非常宝贵的,已经很紧张的情况下,更不应该影响营业时间。 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在电话这头说道:“日薪是700元一天,您只要配合我们白天录制就可以了,总共也就一个星期的时间,不会占用太久的。” 苏灵听到这话眉头一皱,心想这个价格是不是太少了,她随随便便营业一会,都不止这个数。 而且对方说的时间也不明确,更不知道需要占用多长时间才能完成他们的工作需求,怎么看都是比较吃亏,有曝光率是不假,但曝光率也是建立在剪辑的基础上面,看这个价格就知道不可能会有多少剪辑镜头,实际上工作量可能很大,得到的利益却很少,还是会被对方压榨。 所以苏灵说道:“你们给出的价格我不满意,所以不能随时配合你们。” 对方一听这话表情瞬间就冷了下来,没有想到如此不知好歹,能给嘉宾面子邀请这么小小的一家炸串店,都已经是很难得机会,对方还不珍惜这次机会,过于狂妄了。 只听苏灵话风一转,说:“如果你们是真心想要找我合作,我的店可以不出境,如果你们需要多少餐品,提前找我预定,这样不用签合同,就按照市场价付多少钱,就买多少钱的餐品,如果同意这样订餐的方式,一会我就把菜单发给你们。” 节目组的工作人员被这个订餐方式噎了一下,表情有些不自然,但是又想道,不入镜岂不是更好。 跟嘉宾既有办法交代,又节省了出境的成本,毕竟把镜头和拍摄时间多放在其他三个餐厅饭店才是他们的目的。 炸串店有没有都无所谓了,想必去现场拍摄也只是浪费时间和车费人工罢了。 所以这样工作人员居然开始认真考虑起来,订餐的可行性。 “这件事情我需要跟节目组的领导报告一下,才能回复你。” 苏灵点头先把电话挂掉,转头又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对方马上回了电话,说是这件事情出了结果,导演同意这么合作。 苏灵一听她猜想的也没错,对方肯定是没有重视自己,但如果不认真合作,干嘛还要找过来,干脆不要合作就好了。 具体原因是不清楚,但是这种订餐的形式少了不少的风险,而且时间自由很多,只要不是太刁钻的订单,都可以应付。 另一边《一起吃饭吧》的导演一定说对方不要出境可太高兴了,不用处境就代表着省时省力又省钱,而且嘉宾那边的要求也可以敷衍说已经合作了。 反正合作也不代表一定要出境,一定要拍摄,而且这种小店比较寒酸,大部分嘉宾是不会愿意去的,订餐买回来在摄影棚录制当然是比较好的。 到时候实地拍摄的内容,只会有其他三家饭店,这个炸串店想都不要想,不会出现在他们的节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