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应许之期在线阅读 - 第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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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觉抱着她,在车里放声痛哭,因为这是他第二次失去母亲。

    他不明白mama为什么来了又走了,不明白为什么mama竟是被自己害死的,不明白,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死的不是自己?他的mama,一辈子没有害过人,唯一做错的事就是嫁给他爸爸,成为他mama,最后还死在去医院救命的路上。

    原来是他自己,亲手将母亲送上黄泉路。

    原来是他。

    最后一次睁开眼睛,mama只是看着他,怔怔地看着他,落下两行眼泪。想要把手抬起来摸摸儿子的脸,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了,他只好慌张地把脸凑到她手心。

    “妈、妈!”

    结果她只替他把额角的血擦了擦。

    原来他自己也伤得很重,头破血流,眼珠子里充的全是红血,可仍然嘶哑地喊:“妈,儿子害怕……”

    她是不怕,但他怕,只是她没办法。

    其实她吃药就是为了替丈夫赎罪。可是到了最后一刻又有些不想死了,想留下,因为怕陈觉想不开。

    她微凉的手指按在他额上,躺在那里只是吸气,可惜声带已经僵了。张了张嘴,呃呃呜呜,舌头打不直,百般努力还是不行,最后只能不甘心地睁着眼,凝望已长大成人的陈觉。

    手柔软地溜下去,再也握不住。

    失去母亲的那一刻陈觉恨极了自己,身体极痛,灵魂却是茫然的。他都没有意识到mama走了,没有意识到mama就死在自己怀里,他软弱得像刚出生的婴儿,直到昏过去前一秒也还在说:“妈,我错了,我好好吃饭,我回公司上班,你不要离开我们……”

    他是错了,错在太执迷,错在太重感情。他是爸妈的儿子,学到的也是爸妈的优点。他像陈宗义一样优秀,又不像陈宗义那么冷血,他像许冬云一样真诚,又不像许冬云那么内敛。他热情,直率,果敢,聪明。他性格懒散,偏偏做事认真,出手阔绰,偏偏又体恤赚钱的辛苦。他是这世上最最独一无二的陈觉,他很好,只是很好的人也会犯错。

    他应该像宋珂希望的那样当断则断,可惜他没做到。“忘不掉”这三个字害了他,也害了他母亲,所以他就逼自己忘掉了。这个诅咒梦魇般跟着他,时隔一年,再一次布下天罗地网。

    往事在眼前一页页翻过,他看见母亲死在保时捷里。

    想起来了,保时捷。三百多万买来的,价格倒不算惊人,不过当时全临江找不出第二台来,这被他引以为豪许久。

    当时将车一运回家就遭到父亲训斥,讲他游手好闲不学无术整一派败家作风。继母却在晚餐时笑着替他作保:“真要是能开上三年,平均下来也不算奢侈。况且陈觉今年表现很好,出去玩还晓得给家里人带礼物。”又朝他爸腕上努努嘴,“之前还说不喜欢儿子送的这只表,现在不也戴得不肯取下来。要我说,儿子只要懂得孝敬咱们,买几辆车没什么大不了的。”

    还是妈最懂我。

    当天晚上他去献殷勤:“新车坐着特别舒服,改天我带您出去兜风,想去哪都成。”

    中式书房看起来不甚豪华,然而布置得温馨宽敞。母亲端坐在红木深漆的书桌后,笑容温和,气质雍容大方,用手里的书脊轻敲他的头。

    “少说漂亮话,你买这车难道是为了载我?趁着最近天气好,赶紧跟朋友开出去玩吧,我年纪大了不爱坐车。”

    “妈你年纪哪大了,你信不信,哪天跟我一起出去没准儿还被人当成我姐。”

    两人坐在书房里,地暖烤得脚底热烘烘的,桌上的点心瓷碟镀着淡淡金沙,桌椅漆面光滑明净,背后的书架散发着文雅的香气。

    后来聊起他成家的事,她不免唠叨了几句。他不爱听,板着脸站起来:“妈你能不能别老催我,我都说了不结婚。现在什么年代了你们还想着留后,没有孩子怎么了,实在不行我到孤儿院领养十个八个的。”

    她抬起头来望着他,一晃养子竟长这么大了,个子高得像能顶破天花板。

    “领养的毕竟不比亲生的。”

    他不以为然:“不用说了,我不迷信血缘,谁让我是你养大的?要怪就怪你对我太好了。”

    “好什么?”她拿儿子没有办法,静静地坐在那里,心里却是极妥帖的。

    然后陈觉就认识了宋珂,为此与父亲僵持不下,直到父亲离世前才经由继母从中调停说了几句软话。再然后就是平静无波的几年,就是在家里见的那一面。宋珂没有一句交待就走了,许冬云是怎样明白剔透的人,当然知道事出必有因,可是孩子的私事她向来不插手,直到很晚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去找过宋珂一次后,她回到家里,问顾姨:“吃过东西没有?”

    顾姨端着托盘只是摇头。

    她也没有说话,只是进卧室拉紧窗帘,拿出自己珍藏多年的一些东西。有陈宗义写给她的情诗,有他们第一次约会时舞厅的门票,也有他们拍的一套婚纱照。

    陈宗义腿脚固然不便,跳舞却很有一点风采。第一次正式约会他就带许冬云去舞厅,他个子高,里面灯光又暗,慢三步的节奏可以跟得上。起初她是很拘谨的,因为多年只待在校园里没怎么接触过社会,这种地方于她而言相当陌生。可是陈宗义为人绅士,话也不多,搂住她的腰跳得很从容。她却总是踩他的脚,笨得很,不住地向他道歉,他说没关系,以后多来几次就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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