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前雪 第131节
她歪头欣赏她的绝美颜值,“怎么垮着个小脸,不许不开心。” 庄灿懒洋洋地戳着手机,在玩连连看,“挺开心的啊。” 她就是困。 延悦摇了摇头。 准备完毕,这就要出门了。 其实庄灿也就昨晚激动了一会儿,现在反而没什么感觉。 直到临出门时,孙幼蓉在她的嘴里塞了块蜜糖,她知道这个规矩,女儿出嫁的时候,mama都会在孩子嘴里塞块糖,代表mama的祝福,祝福她今后的人生甜甜蜜蜜。 虽然孙幼蓉只是在演戏,可她却是真的想到了自己的mama。 庄灿有点没绷住,走出大门的一瞬间,微微红了眼眶。 等头车开过来的时候,庄灿拿起手机,给靳朝安发了条信息。 「要出发喽~乖乖等着你的新娘踩着七彩祥云来嫁你吧」 靳朝安这时已经到了教堂,他看到了庄灿的信息,但并没有回复。 他此刻正站在窗前,手里捧着一束红色的玫瑰。 片刻后,他轻轻扯下一片花瓣,将它含入嘴中。 玫瑰的馨香在他口中温柔弥漫,他抬头看向远方的云,慢慢咀嚼着嘴里的花瓣,最后将它嚼碎、嚼烂,吞入了肚中。 …… 庄灿上车后,为了拍照方便,就把包包给了延悦,手机也都放在了里面,并嘱咐延悦帮她好好看管好,“要是你三哥来了电话就帮我接。” 头车也只坐了新娘子一个人。 由于是敞篷跑车,婚纱摆尾的造型摆好后,造型师就不准她再乱动,嘱咐了她一会儿要注意的几个机位后,其它人就赶紧坐回了车里。 庄灿手里捧着一束傻不拉几的捧花,别别扭扭地坐在后座,今天的风还不小,呼呼地往脸上吹,庄灿觉得自己傻得要死。 车子开始启动,排着队往山下开,三辆摄影车紧跟在头车后头。 庄灿假笑了半路,最后实在受不了,手捧花往旁边一扔,伸胳膊揉了揉肩膀。 视线瞥过前排的司机时,眼皮忽然跳了一下。 怎么感觉这个司机怪怪的?但是具体哪儿怪,庄灿又说不上来。 庄灿慢慢地揉着肩膀,眼神若有似无地扫过司机的侧脸,心里的疑惑越来越强烈。 直到车子汇入车流,庄灿才反应过来,好像别人结婚司机都喜气洋洋的,她车上这个,竟然全程绷着个脸? 庄灿摸了摸口袋,想掏手机,才意识到这该死的婚纱竟然没有口袋,手机也在延悦那里,她看了眼后视镜,发现后面的婚车越来越远,连摄影车都快跟不上了。 庄灿立刻回过头来拍了拍司机的座椅,“师傅,您是不是开太快了?” 司机没回应,但是又踩了一脚油门。 “喂!”前方正好是红绿灯,就在变灯的最后一秒,司机直接油门到底加速冲了过去! 靠!!! “你要带我去哪儿?!”公路危险,庄灿不敢对他做什么,更不可能贸贸然然地抢车把,她只能让自己尽可能地冷静下来,车子越开越快,后面的婚车全都甩开了。 庄灿看到司机关了对讲机和不断响起的电话,她冷笑,“你是谁的人?” 司机依旧没有回复她,就在这时,从前排忽然飘来一阵奇怪的香味,庄灿对气味很敏感,无奈赶上感冒,鼻子不通气,等她意识到不对的时候,马上捂住了鼻子,可却还是晚了一步。 第72章 婚礼篇 不知过了多久, 庄灿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她看不清眼前的一切,只觉得四周一片朦胧。 就在这时,耳边忽然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穿红色很好看。” 庄灿的脑子轰地炸了! 她头皮一阵阵地发麻, 因为这个声音离她太近太近,几乎是嘴唇贴着她的耳朵传过来的! 她喉咙堵塞,心跳如雷, 身体抑制不住地发颤, 当她转过头来的一瞬间, 她看到了沈煜的脸。 此刻, 他正微微含笑,苍白的脸几乎和庄灿的贴在了一起。 “是你……你想干什么?”你他妈的这个变态! 庄灿想动,却怎么也动不了,整个身体除了脑袋以外全都像僵住了一样, 那种躺在砧板上只能任人鱼rou的感觉,让庄灿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种无能为力的绝望。 庄灿问完,沈煜便向后挪了一点, 后背紧紧贴在身后的黑色木板上, 庄灿这才把目光放向四周…… 当她终于看清周围的环境时,她的瞳孔因恐惧几乎在一瞬间猝然放大! 怪不得,怪不得她从刚刚就觉得四周又闷、又窄, 胸腔憋得快要喘不过气来, 原来……原来这他妈的是具棺材! 她和沈煜现在竟然并排躺在一具棺材里! 只是棺材的盖子没有完全盖严, 还移开了一条缝隙,此刻正好有一束光打进来,照射在沈煜的脸上。 庄灿此刻才看清他身上的衣服。 我cao…… 沈煜穿着一件崭新的改良款的中山装, 这是中式婚礼上标准的新郎服。 他抬起葱白似的指,????? 放在庄灿白皙的颈部, 摸了摸她因愤怒、因恐惧而暴起的紫色血管,而后一路向下,摸到她的胸口,在胸前的那对鸳鸯刺绣前爱不释手地打着转儿。 庄灿此刻穿着一件大红色的秀禾服,这是他亲手替她换上的。 “喜欢吗?”他笑着问。 “你疯了!!” “对,我疯了。我爱你,我不允许你嫁给别人,你是我的,只能属于我一个人。” 沈煜说完,咯咯笑了起来,他把脸贴在庄灿胸口,嘴唇颤颤亲吻她胸前的那对缠绵的鸳鸯,意乱情迷地重复着那三个字,“真好看……” 庄灿咬紧牙关,强忍着恶心和愤怒,她知道现在不能刺激他,所以只好顺着他的话道,“你早说啊,早说我就不跟他结婚,这样吧,你先放开我,好不好?我跟你结啊,咱俩总在棺材里躺着也不是事啊。” 说实话,穿着大红袍子躺着棺材里,真的挺瘆人的,就算庄灿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也遭不住这刺激。 沈煜笑着来到她眼前,“你真要和我结?” “真的啊!” “那你爱我吗?” “爱啊!” 沈煜哭了,眼泪掉在庄灿眉心,他说道,“我也爱你,灿灿姐,你看,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 他从身侧摸索出一个小盒子,盒子打开,里面竟然是拍卖会上的那支琉璃发簪。 他把发簪小心翼翼地为她插在头发上。 “好看的。” 庄灿现在只想骂街。 她也笑了,“谢谢你,这发簪这么贵,让你破费了,好了礼物我也收了,现在我们能起来了吧?” 她知道一定是沈煜给她用了药,所以才会导致她手脚麻木,一动不动。 沈煜却又把脸贴在了她胸前,这次手也搂住了她的腰,他闭上眼,回忆似的说,“呵呵,区区五千万而已,对我来说如同九牛一毛,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有钱,但不是沈兴德的钱,也不是封诚的钱——” 庄灿眉心一跳,“所以你早就知道自己不是沈兴德亲生的?沈夏是你在背后下的毒手?” 沈煜却没有回答她,他像是进入了自己的世界,继续自言自语道,“我的钱,都是我自己凭本事挣来的,你知道我的本事是什么么?” “呵呵。”他又笑了,用一根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脑子,“智商。” 沈煜从小身体不好,不能出门,很多男孩玩的运动他都玩不了,大多数时间,只能每天闷在家里上上网。 初中那年,偶然的一次,他在网上接触到了炒股,一开始只是觉得有点意思,就试着玩了一下,没想到就从一百万赚到了五百万,翻了五倍,虽然那时候沈家有钱,五百倍也只不过他一个月的零花钱,但这是他自己挣的钱,他第一次体会到自己的价值,以及活着的意义。 那种难以形容的愉悦感,深深刺激着他,也就是从那个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在金融方面有着非凡的天赋。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越玩越大,也逐渐去挑战更刺激的玩法,后来他创立了自己的公司,取名hill,别人只知道hill是一家外来的投资公司,但很少有人知道,hill的母公司其实是美国的一家基金公司,那家公司曾因在华尔街做了一支所向披靡的对冲基金而名声大噪,至今没人知道hill以及母公司背后的真正老板到底是谁。 母公司的基金客户遍布全球,其中也包括北城的各路权贵。 这也就是为什么沈煜在北城能有如此庞大的关系网。 “曾经我想毁灭这个世界,我想疯狂搅乱这个世界现有的秩序,我想在我死之前,拉上这个世界所有贪心不足的人和我一起死,可是有一天,你竟然回来了……灿灿姐,你知道吗?那时候我都已经放弃治疗,放弃我自己了啊,可是你竟然回来了,我开始觉得这是上天为了挽留我,而送给我的礼物。于是我接受了,从此我便改变了目标,不,我不要摧毁这个世界,我要控制这个世界,我要成为这个世界的老大—— 可是,可是有人和我抢……有人竟敢和我抢!!” 沈煜激动起来,“你明明不喜欢他,却还要和他在一起,为什么?因为他是北城第一吗?如果是这个,那么我也可以做!我告诉你,封诚在背后搞的那些勾当,我真的一点都不放在眼里,我想要的,从来也不是什么名和利,我只是想要一个人,像灿灿姐你一样,半夜能够哄我入睡,喝药时可以喂我吃糖,看病的时候,可以时时刻刻陪在我身边……” “灿灿姐……灿灿姐……”他掉着眼泪,哽咽着说,“可是来不及了,一切都来不及了,我要死了……可是我不甘心啊,怎么办?所以你陪我一起死好不好?” 他说着,从身后拿起一支针管,庄灿看到里面已经注满了液体,她瞳孔一震,“你冷静一下!你不会死的!现在的医学技术这么发达,肾脏心脏都可以换新的啊,还来得及,真的还来得及,我还等着你打败靳朝安,成为北城第一呢!” “你、你要干什么?”庄灿看到沈煜手中的针管在向她靠近,同时冷银色的针头被缓缓推了出来,有一两滴液体落在庄灿脸颊的皮肤上。 沈煜将针尖抵在她脖颈那根细细的紫色血管处,他低头亲了一口,然后破涕为笑,“灿灿姐,既然你答应了嫁给我,那就给我陪葬吧,好不好?” 庄灿机械似的摇了摇头,还来不及发出声音,那针头便已经刺破她颈下跳动的皮肤…… 冰凉的液体进入血管的一刹那,她咬紧牙关,从胸腔发出一声闷闷的悲鸣,无声的怒吼在血腥味弥漫的喉咙里盘旋、酝酿,她终于抬起了胳膊。 只可惜,药效很快就发挥了作用。 那咬破了舌头、让神经在剧痛的刺激下才艰难抬起的拳头,就那么在半空之中,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 “睡吧,灿灿姐,我来找你了。” 沈煜爱惜地抚摸着她的脸颊,微笑看了她几分钟后,伸手擦去了她嘴角流出来的鲜血…… 最后,把侧脸贴在了她胸口的那对鸳鸯上,闭上了眼睛,将剩下的半针液体缓缓推进了自己的身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