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衣冠不南渡在线阅读 - 第496节

第496节

    魏舒面对有些不满的皇帝,神色还是一如既往的呆滞,没有什么动容,他很是认真的说道:“按着大魏律法,他所贪墨的钱财还达不到斩首示众的标准,可以改判为罢免流放。”

    曹髦笑了起来,“这就是您反对的原因?”

    魏舒再次说道:“陛下若是非要杀他,可以更改律法,降低死刑所需要的标准,但是不能以如今的律法来处死他。”

    曹髦让张华去看着门,随即让魏舒坐在了自己的身边。

    “王戎的名声,天下皆知,朕是想用他来震慑天下人,让官员们不敢再做这样的事情。”

    “朕知道您善政,不知何时也变成了张释之?”

    张释之是前汉时的一位廷尉,有人偷了刘邦的陪葬品,汉文帝大怒,想要诛其族,张释之认为律法上规定的盗窃罪没有这么高的刑法,一切要按着律法来办,坚决不从,最后汉文帝也只好答应了他。

    可曹髦知道,魏舒并非是张释之那样的强势法家,虽然看起来呆滞,但是做事定有其意义。

    魏舒解释道:“陛下,恩宠太过,则臣民骄横,可若是施威太过,会使君臣惊惧,这都是不利于治理天下的,恩威并重,方才王道。”

    “陛下原先连着诛杀了很多大臣,其中不乏天下名士,陛下如今的威势,天下人都已经感受到了。”

    “如今陛下但凡释放出些善意来,就能得到极高的评价。”

    “常常表示恩宠的人忽然示威,会令人愤怒,可常常示威的人忽然表示恩宠,则是令人爱戴。”

    “当今王学兴起,若是陛下能略微降低刑罚,表示自己的仁义,那对学说的流行会有更好的作用,况且,尚书台过去为了迎合陛下,判决多是诛族,陛下,rou刑太过也不是什么好事,留下他们的性命,还可以让他们前往矿场,继续做事,先前大战,人力本就不足,滥杀无益。”

    “况且,陛下要的乃是影响,是要让天下人都知道。”

    “当今臣上书反驳陛下,陛下无奈的答应,按着律法来cao办,这件事会比王戎之死更容易让天下人知晓。”

    “另外,陛下要重律严典,以此治理天下,那律法就要得到天下人的信服,过去律法多遭受践踏,司马师等人滥杀,地方官员们也多无视律法,随意的处置下属和家奴,劫掠商贾,律法之威,不可忽视。”

    魏舒依旧还是那傻傻的模样,可他的话却没有半点的迟疑和停顿,以一种很快的语速将自己想要说的都给说了出来。

    曹髦呆愣了许久。

    “朕还不知道魏公原来如此健谈”

    可此刻的魏舒却又回到了原先的模样,呆愣的坐在曹髦面前,就像是完成了工作的机器那般。

    曹髦迟疑了片刻,又说道:“您说的倒也有些道理”

    “也罢,就按照您的想法来处置吧。”

    曹髦没有再多说,带着张华就离开了此处。

    看着留在了原地的魏舒,张华感慨道:“魏公的才能,可以担任尚书令。”

    就在两人的马车要离开的时候,忽然有一辆马车朝着这里急匆匆的行驶而来,完全没有要让路的意思。

    有甲士跟在那马车的两侧,看到曹髦的马车,当即就要训斥。

    就在这一刻,周围忽然涌出了几十号人,他们就像是忽然出现的一样,将这辆马车团团包围,其中不少人手持强弩,直接对准了这辆马车。

    原先还一脸愤怒的马夫,此刻早就惊呆了,他急忙勒马,吓得险些摔下车来。

    一人愤怒的从马车内走了出来。

    “何人敢拦我马”

    那人走下了马车,看到周围的这一幕,当即收了声,再看到远处的马车,有些惊疑不定,直到看到从马车上走下来的两个人,他双腿一软。

    “陛下!!”

    来人乃是曹演。

    看到曹髦的那一刻,他急急忙忙的冲了上去,行礼拜见。

    曹髦不好气的看着他,“宗正当真是威风啊,在刑部门口,都敢这般纵车。”

    曹演急忙解释道:“陛下,臣是有要事来拜见魏公的,故而急了些,却不曾冲撞他人啊”

    当今三公九卿都在被削弱,但是这个宗正却还是没有被削弱太多,毕竟曹髦需要他来安抚各地的宗室。

    可这管理宗室的人来刑部做什么?

    他狐疑的看着曹演,问道:“你有什么急事?”

    曹演长叹了一声,“陛下,济北王曹志与地方大族起了争执,双方大打出手,说是要告济北王谋反臣听闻当今刑部尚书为人严厉,特意前来找他,让他勿要急着受理”

    曹髦想了一下,济北王曹志哦,曹植的儿子?自己的堂叔?

    曹演在说话的时候,还在观察着曹髦的脸色。

    曹丕这一脉喜欢迫害曹植这一脉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而要命的是,这个曹志非常的了不起。

    他年少聪慧,熟读经典,又有着很大的抱负,而且还很擅长骑射,在他还很年少的时候,曹植就非常的喜欢他,觉得他是可以力挽狂澜的人。

    本身是曹植的儿子,又很有能力,若是曹髦现在流露出一点对他的不满来,曹演当即就会改变口风。

    曹演的想法完全是跟着曹髦的态度来转变的。

    曹髦此刻并不惊讶。

    这是他很早就预料到的事情。

    当诸侯王身上的禁锢被打开之后,他们会跟地方豪族出现不可避免的争斗。

    道理也很简单,当诸侯王翻身,准备行使点自己的权力,置办点家产,鱼rou一下百姓的时候,猛地发现,在自己的领地里,自己说了居然不算,家产都在别人的手里,百姓也早就被鱼rou完了。

    这让诸侯王们如何能忍受呢?

    魏晋的大族垄断兼并有多恶劣呢?

    别觉得曹髦此刻整顿吏治收拾了庙堂大族就让底层百姓们都过上了好日子,这是不可能的。

    土地兼并非常的尖锐,除了那些公田外,私田基本都被盖上了大族的印章,百姓们被迫成为大族的佃户和簇拥,而曹魏皇帝本身就是最大的奴隶主,拥有着最多的土地和最多的佃户。

    对于这样的情况,曹髦是没办法用律法来处置他,豪强兼并土地才需要抢,大族可不需要,他们只要简单的几個cao作,就能获得大量的耕地,甚至你还找不出半点问题来,一切合法合规。

    大魏的土地是允许变卖的,大族老爷们心善,看到老百姓们活不下去,大发慈悲,收购了他们的家产,还给与他们活路,让他们为自己耕作,这违背了什么律法?

    大族们会通过很简单的办法来击溃那些自耕农,光是囤积粮食和散出粮食,就能将自耕农折腾的够呛,粮价的波动对农民来说是最崩溃的。

    曹髦只是压制了庙堂的大族话语权,让他们无法通过庙堂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可地方严重的兼并问题,曹髦还没能解决。

    这才是大族的根本。

    而被放出去的诸侯王,一定会跟大族们出现冲突,毕竟魏晋的大族,都是一群貔貅,他们只进不出,哪怕是面对诸侯王,也不会轻易的让出一分利益来。

    可这问题目前还是不好解决的,只能是等天下大一统之后,再尝试着去解决。

    但是从曹演所说的来看,诸侯王开始起到作用了。

    曹髦的脸上出现了些笑容,“济北王,朕是知道的,他素来良善,怎么会与人起了争执呢?莫不是当地大族轻视宗室,羞辱了他?”

    曹演当即点着头,“没错,陛下,就是如此!!我大魏宗室,岂能被这些小人所辱呢?!”

    “曹公啊,这件事,您要cao办妥当啊,不能让宗室受了委屈,至于那些大族,大概也是有苦衷的,勿要让他们少吃苦头。”

    “唯!!!”

    第26章 除掉他

    济北国。

    “大王,使不得!可使不得啊!”

    几个官员死死挡在曹志的面前,曹志身材极为高大,手臂很是粗壮,被三个官员贴着,还在不断的前进。

    而一个老者此刻就坐在他的面前,看向曹志的眼神很是不屑。

    他甚至都没有隐藏自己的这种情绪。

    哪怕站在他面前的这個人乃是大魏的宗室。

    “济北王!您刚刚上任,便无视庙堂的律法,抢占百姓的耕地,强取豪夺,如何能对得起您的先祖?如何能对得起洛阳的陛下呢?!”

    “陛下让您从河北前来此处,难道就是为了让您做这样的恶事吗?!”

    “您方才上任不过半年,地方百姓对您的怨怒却已经无法遏制!”

    “您纵容自己的家奴,殴打百姓,抢占良田,行为多有僭越!”

    “我看您分明就是要给自己招惹祸事了!”

    听到这些话,曹志的脸色憋得通红,嘶吼着就要扑上来。

    只是,官员们死死挡在他们的中间,皆抱着曹志,却没有人去让那老者闭上嘴巴。

    曹志此刻愤怒极了。

    过去被司马家欺辱,被他们圈养在府内,不得外出,如此过了数年,好不容易回到了封地,却又要被这些人欺辱?!

    可他无论如何挣扎,都冲不到那个老头的面前。

    他终于放弃了,后退了几步,愤怒的看着面前的几个官员。

    “尔等到底是济北相臣还是那刘家的隶臣?!”

    站在他面前的那人,姓刘,乃是城阳景王刘章之后,他们家在掖县也属于是庞然大物,根基极为深厚,虽然跟顶尖的大族没法比,但是对付区区诸侯王,也不需要顶级大族来出面。

    听到曹志的质问,那几个官员当即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济北王,吾等好言相劝,何以轻辱?”

    “这件事,分明是大王的过错,我们想着大王与陛下乃是亲族,不愿意让陛下因为大王的事情而悲伤,这才前来劝阻,倘若大王执意如此,臣等也只能直言上奏了。”

    曹志恨不得往他们脸上吐口水。

    这些狗东西,居然还好意思说是自己的过错?!

    他当即愤怒的对周围的士卒们喊道:“来人啊,将这些人给寡人送出去!!”

    听到他的命令,数十个年迈的老卒缓缓的包围了他面前的这些人。

    看到这些人,那老者都险些笑出声来。

    他强忍着笑容,又看向了济北相,济北相唤作公沙鸿。

    这公沙氏,也是青州本地的大族之一,后汉时号称“公沙五龙,天下无双”,这位公沙鸿就是五龙之末公沙樊的子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