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
如今嘛,老虎没有猎到,狠人倒是会一会了,就是没把那狠人留下。 马王爷接过烤rou,一面吃,一面环视四周。 这是一座破庙,看上去荒废了二十来年了,地上有砸碎的神像碎渣,和断裂的椅子腿等。 之所以会到这破庙来,就是因为这会儿外头下着小雨了,这庙虽然破,但好歹还有一处墙角完好无损,可以遮挡风雨。 “老大,你说那狠人是附近村里的人,还是犯了事躲进山里的人?”马王爷身边的小弟问着。 马王爷却白了他一眼,说道:“要不要我用第三只眼睛给你看看?” 于是小弟默默地闭嘴了,其余的小弟则忍不住笑了起来,只是笑声很低,显然是很忌惮那马王爷。 …… 一夜无梦,翌日清晨,一缕旭日从东方照来,染红半片林子。 马王爷一行人已经醒来了,又吃了一些烤rou和水后,他们背着包,端着枪,在林中寻找着那个狠人的踪迹。 一般人在山中漫无目的的搜寻,会觉得无趣,但他们不一样,常年在山中混迹的他们,认识很多猎物和药草,在山里的生存能力很强,但找了整整一天,都没有发现那个狠人的踪迹,期间连老虎的踪迹都没有发现。 似乎短短一夜之间,那个狠人和老虎都消失在这座山上了。 老虎是连夜跑了,至于高明程,那肯定是没法跑,家就在这里呢,就在马王爷一行人漫山遍野的找他时,他正在和村里的人吹牛皮。 高守旺找到了他,说是制衣厂已经平好地,可以动土开工了,这几天就要去镇里买砖、水泥和河沙。 高明程听说了,便让高守旺这边帮着多买一些水泥和河沙,他打算把家里的院子硬化,另外再送他爸妈几包水泥和河沙,让他们也把还没有硬化的地方给硬化了。 明年他奶奶会在上厕所时摔一跤,这个事他是一直记在心里的。 “好。”这是顺手的事情,高守旺十分爽快的答应。 原本两人说好合伙开制衣作坊,然后拿成衣到县里去卖,只是亲兄弟明算账,在之后的商议中,他们的合作模式发生了一些变化,变得更独立分开了。 村里的这个制衣厂,就完全属于高守旺这边,由他去找关系批地,弄乡镇企业的手续,以及招工、制衣等。 县里的店面,也完全属于高明程这边,由他砌房子,装修店铺,负责卖货。 利润的话,高明程从高守旺这边拿货,算进价,高守旺这边的利润,已经算在进价里了。至于高明程的利润,就得看他自己这边的销售情况了,总得来说,只要衣服的款式新颖,卖的出去的话,肯定会比去羊城那边拿货利润高。 毕竟现在交通不便,车票也不便宜,出门一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另外还得背很多货回来,这样既累又危险。 对于这样的合作模式,高明程个人是很喜欢的,没有太多的金钱纠葛,反而更利于彼此的合作。 就这样,高明程整个白天都在村里吹吹牛皮,说说话,顺便再管理一下田地里的农作物,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晚上吃过饭,高明程直接拿院子里的井水冲洗身体,然后进了那个空着的杂物间。 这房子才住没多久,人口也少,杂物自然也不多,在最宽敞的地方,摆着一个直径一米长左右的稻草蒲团。 这是用稻草扎的,盘腿坐在上面挺柔软的,也透气。 都说美人是英雄冢,自从结婚后,年轻气盛的高明程自然有了某方面的需求,甚至一度乐不思蜀,抱着年轻漂亮的老婆睡觉,难道不比一个人盘腿打坐香吗? 只是临时抱佛脚是所有人的通识,于是每当感受到危机时,高明程就会勤奋起来,开始每晚打坐调理身体,等待醒来时,再进山狂跑和练拳,这一套组合拳下来,他的身体素质才会越来越好。 出拳有力,脚下生风。 翌日清晨,天色还未大亮,高明程已经醒来了。抬腕看了眼手表,五点整。 平时他一般是空腹进山练拳,不过今天他去了厨房,给自己煮了一大海碗的面条。 今天他要进山干一件大事,因此得吃饱喝足了才行。 凌晨五点半,天色微微亮,高明程推门而出,然后又将院子门关好。 两狗自然发现他的动静了,却在他的命令下,又返回了狗窝中。 黑暗中,两双狗眼目送着高明程离去。 高明程不紧不慢的走在进山的山路上,才吃了一大碗的面条,他可不想剧烈运动,这样不利于身体健康的。 今天的他做足了准备,背着一个小包,里面装着一些饼干和水囊,外伤药,以及剩下的十八把飞刀。 至于手上,他没有拿枪,而是拿着那柄标枪。 主要是他的枪太次了,拿枪简直是自寻短处,改良后的鸟铳威力小,还得放一枪填装一次铅弹,有这时间,对方的子弹早已经砰砰砰的打到身上来了! 标枪就不同了,既可以远程投射攻击,又可以近身作战。 当他的身影隐入山林中,东方鱼白,天色一点点的变亮了。 重生回来后,高明程的性格少了几分冲动,多了几分沉稳,要是搁在前世,他有这武力值,又被人挑衅,那么二话不说就是干! 但如今的他会深思熟虑,会做出理智的取舍,所以该战时,他战,该忍时他忍。 昨天他没有进山,不是没想好,也不是害怕,而是在给对方一个走人的机会。 倘若今天他进山,发现那伙人依旧在山中寻找他,并且试图杀死他的话,那么他就要把那些人全部都留在这座大山里了! 在这个年代,往山里钻的人不少,死在山里的人亦不少。 他心意已定,快速的迈动步伐,如鹰般的眼神迅速的搜查着山中的动静。 第192章 团灭 豺狼啃咬吞食的声音,引起了高明程的注意,豺狼是习惯清早狩猎的,因此大早上看到它们的身影,高明程倒也不意外。 令他意外的是,这些豺狼是在啃咬两头野猪! 但那两头野猪并非是被豺狼杀死的,而是中枪死的,只是死亡后,猎杀者并没有带走猎物,而是任由猎物留在原地,然后血腥味引来了豺狼。 高明程的脸色阴沉了几分,他知道,此事不能善罢甘休了,因为对方还在山里! 杀死野猪却不带走的行为,是在报复还是挑衅? 那天高明程逃跑的快,并没有看到后面发生的事情,但他能够猜到,对方的人肯定被野猪冲撞到了,运气不好,直接被撞死都是有的。 所以现在对方猎杀野猪,是出于一种报复心理吗? 这个猜测,在后面又遇到几头野猪尸体后,就被证实了。 一路看到十多头野猪暴尸荒野,高明程的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了,这些野猪应该都是昨天死的,如今气温高,有几头野猪像是即将变质,产生了气味,还有几头可能新鲜些,看上去还没有什么异样。 山里的食rou动物并不多,最多的就是那伙豺狼了,但食物太多,显然豺狼都快要吃不过来了。 高明程循着这些痕迹,一路往前走去,他发现野猪死的附近就有一个破庙,是当初特殊时期给砸的,砸了之后,周围村子的人就没有再过去那边过了。 前天晚上有下雨,因此高明程猜测对方应该是在破庙过夜的。 但现在肯定已经不在破庙了,所以他也没有过去那边查看,他继续在山中寻找着。 这一带峰峦众多,马王爷他们想要在山里找到高明程,这很难,而高明程想要找到马王爷他们,亦很难。 但高明程也是有优势的,他对这边山里的情况肯定比马王爷他们更熟悉,所以他把大山划分为五大块区域,然后一块一块的去寻找。 在这个过程中,他又陆陆续续发现了一些动物的尸体,有鸟、有兔子、有黄麂、也有松鼠,除了各种动物的尸体,还有遭到人为破坏的药材。 看到松树林下方一大片的灵芝被人用脚踩踏过,高明程简直怒火中烧,他从这些行为中,感受到极大的恶意了! 如果说肆意猎杀野猪,是报复野猪的话,那么肆意猎杀其他的动物,以及故意损坏药草,就是对他的恶意挑衅了! 除了灵芝,还有一些茯苓、黄栀子、厚朴、金樱子等,都多多少少遭到了恶意破坏,甚至高明程还发现几簇被斩断的金银花藤。 这一刻高明程后悔了,他昨天就该进山的! 深呼吸一口气,高明程从背包里拿出一块布巾,往脸上一蒙,当即很有蒙面大盗的味道。 他手持标枪,开始在山中狂奔起来,速度比起之前,快了一倍不止,此时他杀气腾腾,一片山林一片山林的搜查着。 只是直到上午九点,他依旧没有寻到马王爷他们的踪迹,倒是累出一身汗来了。 他停在一处水源边上,准备稍作休息,结果命运的指引就到来了。 “砰!”地一声枪响,兽走鸟飞。 高明程辨认了一下方向,朝着枪响的位置狂奔而去。 还未靠近,又是几声枪响,这是猎枪放的子弹,每一发都有无数铁砂炸开,对目标的周围造成其他的伤害。 两头野猪倒在地上,一头中了好几枪,身体都被炸出几个血洞,另外一头野猪却是一击毙命。 “哈哈,还是老大的枪法好!”有人笑着吹捧,马王爷则自傲一笑,说道:“这些畜牲都学乖了,一个个跑的飞快。” “老大,我们昨天在山里找了一整天,都没有找到那人的踪迹,你给句准话,还要再找几天?”趁着马王爷心情好,其中一个小弟问着。 他的鼻子有些肿胀,身上也敷着一些药草,可见他的身体状态不太好,因此想下山去了。 只是马王爷积威甚重,所以他不敢直接表态。 马王爷瞥了他一眼,低头给枪膛上子弹,那咔嚓声,惊的问话的小弟寒毛直立。 和这名小弟关系好的人立即打岔说道:“老大有老大的安排,你懂什么?老大怎么说,你怎么做就是了!” “就是,就是。”其余小弟也应和着。 但是马王爷却并没有开枪射杀那名小弟,而是回答了他的问题:“再找一天吧,今天还没有找到,明天就下山去!本来想会一会他,没想到他连个卵子都没有!” “凡是遇到的猎物,全部击毙,凡是遇到的药材,全部都破坏!我要让他知道,躲着是没有用的!这大山里,除了猎物,也就是药材值钱了。毁了这些东西,也足够给他一个教训了。” 马王爷轻笑着,抬脚就踩断一棵黄栀子树。 其余人有样学样,凡是看到的,全部破坏掉。 躲在暗处的高明程深呼一口气,才险险压制住内心的暴怒,不得不说,这马王爷真的很损! 高明程一路看到的死掉的野猪,就有近二十头了,也许还有一些是他没有看到的,再加上其他的兔子、黄麂等动物,只怕今年山里的动物数量,要受到很大的影响了。 而被马王爷等人破坏的药材,随便算账都够百多块钱,并且他是把药材的根给断了,直接让高明程没法再走可持续发展路线了。 这仇结大了! 高明程眼神微暗,于暗处举起手中的标枪,而目标则是那走在最前面的马王爷! 今天的马王爷端着一把猎枪,至于那把微型冲锋枪则是挂在腰间,这玩意精贵,自然得省着点用。 五四三二一! 高明程于心中默数着,当数到一时,手中的标枪脱手而出,携带着巨力朝着前方投掷而去! 刚把标枪投掷出去,高明程的手已经摸上飞刀了,他没有去看标枪,因为他对自己的实力有把握,即使不去看,也知道是什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