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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七)end

    

賭(七)end



    應遠忽然想起來。

    那夜,卓裳身上那令他熟悉、著迷的甜味是什麼了。

    是軟糖的甜。嬌豔的玫瑰蜜香,以及水果在舌尖激起的陣陣酸楚,交織出那青澀的酸甜她沒變,卓裳始終還是那個天真、驕縱的可愛女孩。

    變的人是他,他太軟弱了,越是喜歡的東西,反而越不敢去要,就連伸出手的勇氣也沒有。

    應遠的指尖越過玻璃櫥窗。熱戀的男人,往往會陷入氾濫的浪漫,哪怕那只是剛開始的單戀他看著那成堆砌起的糖,突然想起不久前看的童話電影:愚蠢自私的王子因為詛咒變成野獸,玻璃罩裡逐漸凋零的玫瑰,是他未曾愛過一個人的心。

    他看得出神,彷彿自己正是那頭被囚禁的野獸。

    店員將包裝好的派放在收銀檯前,「先生?」

    「還有軟糖。」他抬起頭,露齒一笑,「請給我一盒。」

    比起一束庸俗的玫瑰,幾克拉輕浮的寶石,這五顏六色的繽紛糖果,反而更能證明他對卓裳的心意。

    他喜歡她,這二十幾年來,未曾奢望過地喜歡著她。

    就算現在被卓裳拒絕了,他也不會放棄。

    因為,他們還是朋友。

    有這個藉口,他還是能待在離她最近的那個距離只要,只要她與璞夏哥,有一點點的裂縫,那裡,便有他的容身位置。

    提著紙袋,應遠推開門,外頭的陽光依舊絢爛。他知道,他很卑鄙,但利用他來試煉自己愛情的卓裳,難道就不狠毒嗎?

    「裳裳?」應母輕推站在流理台前的她,「發呆呢。妳臉色不太好啊,可憐的孩子,工作很累吧?」

    卓裳回過神,「不是啦,太久沒吃您的蒸排骨,光聞這味道,我就快流口水了。」她邊說,邊用力吸吸鼻子,淘氣的模樣惹得應母心花怒放。

    「那以後妳常來,我多煮一點妳喜歡吃的。妳看妳,都瘦成這個樣子了,妳媽也真是的,沒幫妳補補身子。」

    應母興高采烈地張羅著。梅子蒸排骨、珧柱燜節瓜、芙蓉蛋,砂鍋在爐上冒著熱煙,還有她最擅長的煲湯。

    「遠那小子一定又溜去哪裡混了,都這個時間還沒給我回來。」

    聽他媽媽叨唸的語氣,大概會以為應遠是個十幾歲的高中生吧?卓裳噗哧一笑。

    應遠是個聽話的孩子。

    卓裳裳記得,他們家算得上衝突的爭執,只有兩次。第一次是應遠國小四年級時,他爸爸認為與其繼續去畫畫,不如趁早去補習。當著兒子的面,把所有畫冊全撕爛,應遠賭氣離家出走。

    那天滂沱大雨,他淋得像落湯雞似的,站在卓裳房間窗前。她藏匿他整晚,隔天差點把她媽嚇暈,房裡居然藏了一個男孩子。

    他父親來接他回家,裳裳央求他爸,讓應遠繼續去畫室畫畫。應叔叔冷哼一聲,「男孩子喜歡畫畫,能看嗎?」

    卓裳裳無邪地睜大眼睛:「不是啦,Uncle,我只是想讓應遠陪我。」弄得所有大人一愣,裳裳的母親適時緩頰,說了些繪畫有助培養孩子美感之類的漂亮話,他爸才勉強同意讓他繼續去上畫畫課。

    第二次,是去德國。一發現他是想去念設計時,他父親氣到斷了他所有金援。應遠自己拿存下來的錢,買機票去德國。

    卓裳拐彎抹角想安慰這個朋友,她知道他在那很辛苦,每天算準他有空的時間,用些無聊、瑣碎的白爛話找他扯淡。最後父母還是心疼孩子,他父親飛去德國看他,兩人破冰,家庭革命和平收場。

    回來後,應遠先進入子公司設計部門,但所有人都知道,這只是暫時的折衷,很快,這個獨生子就會被召回去正式接班。

    「Aunt,沒關係~我來就好。」

    裳裳俐落地將熱騰騰的菜端上桌,今天只有餐桌是她布置的,帶來的花放在一旁的花瓶裡。

    應母在一旁笑得合不攏嘴,「小心燙啊。」

    應父正好從書房踱步走進來,摘下老花眼鏡,抬頭看實木時鐘,「該吃飯了,應遠那小子怎麼還沒到家?讓人家等。」

    他媽趕忙說:「是我啦,我叫他去拿水果派。就你也很喜歡的那個,我們裳裳最愛吃他們家的甜點了。來來來,我們先坐下來等遠,還是Aunt先給妳盛一碗湯?」

    她是受眾人千萬寵愛於一身的么女,從小到大,只要她想要的,沒有別人搶得到。

    卓裳裳嘴角的笑,甜得像要滲出蜜似的。她低下頭,稍微刻意的做作但大人們,似乎都偏愛這種端莊的惺惺作態:「其實,有件事,不知道該怎麼跟你們兩位說」

    暫且,就讓方梓柔繼續癡心妄想吧。

    她太了解哥了,或許姚璞夏會從投懷送抱的她身上索求安慰,但不可能會和她結婚因為她的家世。

    對從小在這裡長大的人來說,這個圈,就是世界的全部。姚璞夏好勝心強,因為生母的出身吃了很多苦,他比誰都努力,為的就是在這圈子裡爬上最高的點。

    裳裳早發現了姚璞夏的溫柔,是包裹勢利算計的糖衣。

    誰叫單戀他的這段漫長歲裡裡,她一直是這樣遠遠地只看著他呢?

    「我就是喜歡哥,哥也哥不能也試著喜歡我嗎?」

    在美國時,第四次難堪的告白,她抱住姚璞夏不肯鬆手。那時她說了:「利用我也沒關係。」她願意把自己擁有的一切全獻給他。那是姚璞夏第一次吻了她。

    現在,這對裳裳來說,不過她漫長單戀中的第四次失戀罷了。

    她不會放棄的,她偏不要。

    卓裳裳抬起頭,向著應遠的父母,像小時候那樣,一臉聽話、委屈地看著大人,楚楚可憐地提出自己的懇求:「Uncle、Aunt,我想和應遠結婚。」

    應母嘴巴都忘記要闔上,滿臉的驚喜。應父微微沉吟,「妳和璞夏」

    她文風不動,「三個月前,我和哥已經分手了。」

    「裳裳,妳想要和遠結婚呀?」應母臉都紅了,摀著臉,開心地像個少女:「好好好,Aunt一定幫,一定幫!」

    外頭玄關上傳來急切打開門鎖的聲響,是他,他回來了。

    應遠此刻臉上的表情是什麼呢?聽見她來他家,他應該多少有點良心不安吧,會是著急?尷尬?或是愧疚?

    當她虛情假意對他表白時,他會誠實坦承,這只是一場聯手的陷阱?

    還是,會厚顏無恥地繼續把這場滑稽的鬧劇給演下去?

    卓裳裳踩著那雙毛茸茸的粉色拖鞋,走到走廊上,靠近玄關時,她就像預備登台的演員,明明是一齣這樣爛透頂的戲,卻還是為自己等下的表現而陶醉地心跳加速。

    她要他知道。她不喜歡說謊,但她很擅長。例如,假裝,真心地喜歡上一個人。

    在應遠心裡,或許有個和另一個女人共譜的幸福結局,但那永遠,不會實現

    這就是現實。

    他會被迫接受父母替他挑選的結婚對象,就像他人生所有的預先安排一樣,他會掙扎,會痛苦,但她不在乎,因為現在的他,只不過是她拿來讓自己不幸的道具罷了。

    是的,不幸。

    只要卓裳裳的婚姻是不幸的,姚璞夏就會內疚。她只要稍微利用他那一點軟肋,哥最後還是會抱住她。

    她打賭,她會贏。

    卓裳看著那個曾是她最相信的朋友,嘴角的酒窩淺淺一顫,「阿遠,你回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