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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阿月(三)

    

杀手阿月(三)



    他要杀我苏莹似乎是不敢置信,喃喃地念叨了好几遍,从起初的呆滞,到愤然,到悲痛,泪水不断涌出,最后她的双眼成了一口流干了水的枯井,空洞麻木。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故事的女主角是我,地点在一处偏僻的山村里,我和青梅竹马的男孩子同时考上了大学,家里还给我们定了亲,但是两家人都太穷了,没办法同时供两个孩子上大学,所以我就和他一起去城里,他上学,我打工。

    来到城里我才发现,挣钱一点都不容易,我只有高中学历,进工厂还被老乡骗了钱,最后只能打好几份零工,白天去超市当收银员,晚上去夜市卖啤酒。

    后来好不容易他大学毕业,结果却告诉我,他要跟我分手,因为他爱上了城里的姑娘,那是他的大学同学,和他有共同语言,我能怎么办呢,他甚至还跟我说,他从来没有碰过我,所以不用对我负责。

    离开他以后,我爸爸生病,需要很多钱治病,家里人一直催我寄钱回去,可我哪里有钱,只能去了夜总会坐台,那里来钱真的很快,钱是个好东西,有了钱爸爸的病治好了,家里又要盖房子,我得继续挣钱,他们不知道我的钱是哪儿来的,真以为我在城里做生意呢。

    再后来,有一次逛街时遇到了小我四岁的高中学弟,他正在上大学,是个阳光清纯的大男孩,我很喜欢他,他也很喜欢我,后来我们就谈恋爱了。

    我们第一次在一起的时候,他非常害羞,说自己是第一次,一直想要把最好的留给我,那时候我便害怕了,因为我不是我不仅不是第一次,而且已经脏了。

    我突然清醒过来,假如有一天他发现了我的过去,他一定会恨我,所以我就离开了他,把所有联系方式都断的干干净净,去了另一个城市,开始新的生活,后来我发现,除了做老本行,我没有别的活路

    阿月听完,了然地点了点头:陈伟江现在是雷霆集团的副总裁,听说他娶了雷霆集团董事长的女儿,算是山鸡变凤凰了,有权有势之后他就想起了你这个曾经抛弃过他的初恋,奇怪了,就算是失恋,也没必要杀了你吧,把你带到他面前狠狠羞辱一顿不是更解气吗?

    苏莹的悲伤情绪一下消失殆尽,她掐了下阿月胳膊:你站哪一头的,知道我配不上他之后,我就离开了,除了不告而别,没有什么对不起他的,他凭什么要羞辱我。

    阿月耸耸肩:我又不是你的老情人,你问我?

    算了,难道真的去问他,我不想再看见这个人了。苏莹像是伤透了心,颓然地摇了摇头。

    阿月没有理会她的情绪,要她去安慰人简直不可能,她只提供专业意见:知道雇主,知道缘由就好办了,我送你去远方躲一躲,隐姓埋名过一段时间,风声过去你就安全了。

    那得花很多钱吧,我现在没办法回去,银行里的钱也取不出来苏莹抓着她的手臂小声说着。

    我来安排,你只需要把银行卡和密码交给我就行了。阿月抽出手臂,露出公式化的微笑。

    财迷,没人性。

    可是事情真的是苏莹说的那么简单吗,阿月总觉得哪里不对劲,送苏莹上船离开的那天,她独自一个人去了雷霆集团大楼附近,在那里蹲守了一天,终于见到了陈伟江。

    他比照片上更加阴郁沉闷,完全不像苏莹口中那个阳光清纯的大男孩,时间可以给人带来如此大的变化吗?

    阿月没来得及细想,因为她看到陈伟江拉开车门,十分谦卑地躬身迎候车里的人出来,那是一个气质出众的大美人。

    竟然是她。阿月瞳孔紧缩,屏气凝神,那个女人若有似无朝着她的方向瞥了一眼,而后便挽着陈伟江的胳膊笑盈盈走进了公司大楼。

    这是巧合么,阿月把车开到海边,望着一望无际的海水陷入了沉思。

    林思雨,原来她改了名字。阿月看着陈伟江资料里,妻子那一栏写林新悦,她当时下意识便略过了这个名字,并没有把一个富家千金放在眼里,关注点始终都在陈伟江身上,要不是杀手的本能驱使她跟踪了陈伟江,她怎么也想不到居然有这么巧的事。

    陈伟江的妻子就是林思雨。

    算起来,这个女孩算是阿月的初恋,也是她的第一个女人,只是这并不是什么美好的爱恋,而是一段孽缘。

    十八岁生日的前一天,阿月接到了一笔单子,不太美好的生日礼物,雇主要她去杀一个年轻女孩,和她一样十八岁,而且是和她同一天过生日,在本市最豪华的度假村举办party,雇主要求必须在这一天杀了她,酬金给了足足三倍。

    阿月并不财迷,但是喜欢挑战,她扮成了度假村的服务员,悄无声息潜入了举办生日宴会的那一层楼,可惜她当时太年轻,做事稍显毛躁,又过于大胆,所以在没有确认清场的情况下,便杀了独自待在化妆间的目标,谁知道另一个女孩也在场,她从洗手间出来便看到了倒在血泊里的好友,阿月倒是眼疾手快一把捂住了她的嘴。

    可是偏偏化妆师这时候又回来了,她尖叫着跑出了门,把后知后觉的保镖们都吸引了过来,这下问题大发了,阿月不得不挟持着那个女孩,拿她当挡箭牌,成功抢了一辆越野车,把女孩当人质逃之夭夭。

    但是接下来她就遇到了一个大难题,如果随便找个地方把女孩放下来,刚才她逃命的时候,不得不临时换装,女孩已经看到了她的庐山真面目,这时候要是放了她自己跑不出城就会被警察抓住,可是如果灭口阿月想起了老头的教诲,杀人可以,必须收钱,这是行规。

    于是在没想好两全计策前,她只能带着女孩继续逃命。

    幸好度假村所在的地方位于郊区,她赶在了警察封锁路口前,从乡村小路逃去了另一个城市,换车、换衣服,倒腾了好几次,雇主给的钱花了大半,这才勉强找到了躲藏的地方。

    屋子非常简陋,但是她没有亏待人质,至少是让她有饭吃有水喝,还能睡个好觉,至于女孩能不能睡着就不是她关心的了。

    我我叫林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