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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带你看到你从未想过的绚烂风景。”她转过头,朝着老掌柜扯起嘴角,眼神灿亮。 明明说着很激昂的句子,语调却很平缓,显示着她并非情绪使然,也绝不是说说而已。 唐大财站在门口,看着祝南风的背影,久久无法回神。 方才那瞬间,他的脑袋像突然被电击中了,有种奇特的感受涌入心间。 那好似是一种,早在几十年前就熄灭的,叫做‘希望’或者‘向往’的心情。 … …… 接下来一整个上午,赵福都未踏出过来财杂货铺门一步,他早已听说了昨晚发生的事。 听说昨天晚上去对门偷东西的贼触发了什么法阵,被电了个半死,口吐白沫精神失常,到现在还疯着呢。 给他传话的人说,当时一道天雷打下来,正翻墙的贼都冒烟儿了! 人被雷击的地方直接熟了,那人rou味直接把另一个贼吓吐了,转身连滚带爬逃走。 被雷击的人还是天亮前赵家派人来拖走的。 每每想到这些,赵福就不自觉干咽口水,后怕。 回想自己这些日子没少给对门添堵,别说摆铜镜传谣言了,光冷言冷语就放了许多—— 别到时候……那祝老板使雷击他怎么办? 再说了,谁也不知道那法阵范围有多广啊,万一不小心靠近了点对门铺子,就给雷击了呢? 赵福便在窗后偷偷观察,见邻里们来来往往也没事儿,他也没能放心。 万一那法阵是可以精准cao控的呢?别人过去没事儿,他赵福过去就被雷击…… 未知事物总是令人恐惧,赵福委实被吓的不轻。 偏偏想象力在这时候又过于丰富,他饭也吃不下,午觉都睡不着,门也不敢出。 恨不能赵家能立即下命令,将他调到其他街巷的别的铺子里。 快救救他,把他带走吧。 …… … 赵家怡安城头的首饰铺子里,赵横杨坐在方木桌前,面色阴沉。 自从见过昨夜被法阵击倒的小贼的伤势,他脸色就一直黑的像锅底。 “五公子,您可得管管我们啊,小三子一个膀子废了,另一个膀子只怕也保不全,以后啥营生也干不了,这不是躺着等死嘛。”一个瘦小男人伏在地上,正是昨夜两个小贼中的一个——因为动作慢,而逃过一劫的那个。 “……”赵横杨嘴唇抖了抖,又怒又恼,却忍耐住了没有开口骂人。 祝南风居然能拿出法阵来? 她到底是什么身份背景? 心内犹疑,他手指用力捏着茶杯,指节泛白。 “五公子,我家和小三子家粮都尽了,现在又出了这样的事儿,这不是逼我们死吗?您可不能眼睁睁看着为你办事的人饿死啊。”跪在地上的人仍旧嚎啕不休,虽一滴眼泪没有,声音却格外凄惨大声。 这贼分明是在威胁赵横杨,如果他不给钱不给粮,这俩混贼拼着反正也活不下去了,必然要将事情搞大,说不定就捅到大哥,或者林家去。 到时候他赵横杨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 深吸一口气,赵五手攥成拳,又舒展,转而再次攥成拳。 许久后,他才转头对小厮摆了摆手,示意下人抓一把铜钱半袋糙米,将趴在地上的小贼打发走。 待室内空无一人,赵横杨才猛地一拳砸在桌案上。 怒发冲冠,却又要强自忍耐。 祝南风给了他一个措手不及,那法阵更是令他连还击都有些不敢了。 可恨! …… … 纪寻很多天前就在怡安城发现了妖族和人类生出的混血小妖。 有的妖族气息微薄,只有个显形无法隐去的兔子尾巴,或者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还有的一头白发应该是某种食草长毛妖族的后裔…… 对于它们,纪寻并没有多留意,它们的血统太杂,已经像人类一样弱小了。 可他还发现了一只妖族血统特别纯的妖兽,虽有部分人类血统,却仍然有非常强大的气息散溢在空气中。 他循着这味道找了很多天,都没能捉到那只狡猾的小动物。 在遇到祝南风前,他的领地意识是本能。 可自从他开始识字读书后,却有了基于理性层面的思考—— 领地安全是很重要的。 要想晚上能安心睡觉,怎么能让其他不知名的妖兽在他领地里呢? 是以纪寻这些日子除了保护南风,和向更远的山林探索外,还在寻找那只藏头露尾的妖兽。 南风在铺子里外忙碌,他便没有跑离怡安城。 不喜在拥挤人群中行进,他依旧轻飘飘纵身于房舍檐头,他喜欢这样俯视众生的感觉。 早上南风仔细给他束了发髻,簪子插的很结实,他行步如飞也没有散乱。 但他发量很厚,她不得不留有一半头发散在脑后,随着他纵身而起、迅捷落下时,扬起或垂洒落下。 停在怡安大街边的米粮铺子房顶时,他伸了个懒腰,即便是做着如此慵懒动作时,他一双墨绿色的眼睛,也如鹰隼般快速在人群间梭巡。 他喜欢掌控一切的感觉。 突然,他伸展开的长臂顿住。 盯住街角一处,他缓慢收回手臂,微微俯身攥拳,长眼微眯,眸中黝黑如剑般的竖瞳收缩成一条竖线,本就充满野性和凶戾之气的眼睛变得更加可怕了几分。 这是他发现危险猎物时才会展现的状态。 …… … 唐掌柜近些年有些眼花,加上南风买了铺子后要做的事情太多,未来铺子里就两个人肯定不够用。 南风便准备再雇个会写字的长工。 没有这方面门路,她考虑去找谢四或者李二帮忙。 实在找不到的话,就去请谢大公子,反正对方还欠着自己三件事呢。 揣着这样的想法,南风溜达着便到了怡安大街。 然后,她在一家米粮铺子斜对面,看到了个盘腿坐在一个厚草垫子上的小姑娘。 吸引她的不是这小姑娘脏兮兮看不清容貌的脸,而是对方面前竖着的牌子—— 【我卖我自己】。 虽然字写的歪歪扭扭,但若是她亲手所书,至少证明她识字。 便走到跟前,却听身边另一位衣着华贵的妇人先开了口: “这字可是你自己写的?” 妇人一身衣裳皆是用上等布料裁制,披着的袍子上滚了一圈不知什么妖兽毛做的领子,又滑溜又漂亮,不逊色狐狸毛领。 那坐在地上的小姑娘立即脆生生道:“是我写的,我会写很多字,夫人。” 一开口就笑,虽然脸上脏,眼睛却亮晶晶的,有几分喜人。 南风抿着唇,偷眼扫向身边贵妇,想了想,便没有贸然开口询价。 “你为什么要卖